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天山哲客 //www.sinovision.net/?61469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我们打起手鼓,唱起歌,骑着马儿,翻山坡…… 美丽的天山,豪迈的儿子娃娃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聆听(二)

已有 268 次阅读2019-1-19 09:52 |个人分类:哲学授予 新概念 方向|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接上)你要知道,你是万物总的支配在泛义对立统一运动中的结果,你的自我存在是在做一个选择。你要继续运动,你不能重复,你就得选择继续运动的方式,它既不是你绝对决定的,也不是万物总的支配绝对决定的,它是相对决定的,是在对立统一中做出的选择。不要不信,那是因为你不知道,你的选择就要收获你的结果,一切因己而起,你对哲学授予的理解,就是你的选择,任何你主观概念的自我判断,就是你的选择,你的质疑、拒绝、接受、坚定,就是你的选择,它会因此而沿着一个结果的方向运动下去,它是一个泛义的对立统一的运动,你只是其中的一个表现,不同的选择,收获的结果也不一样。以你的主观概念逻辑习惯,可以理解,我要对你说,你选择的结果,在继续运动中可能还是类似的你、改变的你,你也可能走入猪马牛羊,你还可能走入草木石头,甚至粪土。这个曾对你说过,但是你是疑惑的,那现在就告诉你,万物的存在不论它、你、猪狗还是粪土的存在,都有一个根本——遵循万物总的支配的运动,不同的存在方式,只是运动表现不同而已,所以,任何存在的万物之间,没有根本的区别,都是在运动中,区别在于运动表现不同,运动表现就在于你的选择,万物都在对立统一中选择,你可以成为它,它可以成为你,可以说,总的运动是一体的。

 

人一直在追寻,想让自己清晰,没有比心灵的坦然让存在更有意义。人的追寻不是要给自己一个答案,而是让自己有归属。否则,不论在哪里,你的心灵都是孤独的,不论得到多少满足,都救赎不了你心灵的孤独。也许你并不知道,那是因为你说不清为什么要活着?一样是在飘零,不论拥有多少,你却没有归属。你的心灵,是孤伶的,别人不知道,你自己最清楚,道理很简单,你的存在不是你告诉你自己,而是你的心灵告诉你自己。

心灵的归属,就是近于神。对于神,你可能会认为,是出于宗教。宗教只是追寻神的表现。每个人的心灵里,或清晰或模糊,都有神的追寻,无论你是谁,都无法清晰,因为神创造了一切,更包括你的存在。

神的追寻,宗教的,科技的,自我的,会让人茫然,因为你无法确定,你会认为,你从里面找到了神,坚定了神的存在。你也可能认为,只有我的存在是确定的,其他并不确定。不论你确定还是不确定,你依然在追寻,因为你的心灵并不坦然。你会说,我和他们不一样,我已经确定了神的存在。神是万物的神,不是你来确定的,更不是你来确定自己的。

我不是神,我只是神的意志表达者,人类从出现神的追寻概念开始,一步一步地在贴近神。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人并没有清晰这一点。人类从最初的追寻概念,确定了自我,并建立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主观概念开始,就标志着人类有了区别于动物的思维,也就有了明确的神的追寻概念。人类最初所产生的概念,本身也源自于神的追寻概念,神的追寻概念是说,人的意识存在,在对立统一中产生具体的认识意识。这个认识意识在延伸中,确定了一个追寻的未知概念,这个追寻就是人的思维意识认识,这种认识建立在对立统一中,是对应存在物及自我存在,也就是我对应万物的存在,所对立影响产生的概念认识。这种概念认识在追寻中上升到最高集中点,就是万物存在的中心。对于这个中心,人们是未知的,并且将永远未知。你可能试图去重合,重合就意味着你是那个中心,就意味着你是万物的创世,这个结果,不可能,我们自己也不信服。

万物存在的中心,被我们理解为万物的创世,我们把他确立为的概念,不论他出自哪个范畴,不论我们主观概念怎样停留并顽固,不论我们是坚持还是放弃,都不会影响神的追寻概念。

神的追寻概念,在追寻中,人类不断地确立固化,但并没有停留,追寻依然。起初我们所确立的神,是在自我为中心原始主观概念中,所以这个确立的神是人神不分的;随后,人类又进了一步,对于神的确立,成为了人神置换,人服务于神,这是从自我为中心中,向神的追寻概念——万物存在的中心,更近了一步;再后来,在追寻神的概念中,人类又确立了神的唯一,相对将自我和神分离出来,确立了神的相对唯一性、人及万物被创造存在的属性,这就又进一步贴近了神。

这个过程可以看到,人在对神的概念追寻中所确立的神,从神我不分,到神的使者、神的儿子,向神的唯一的确定。

在人类进程中,出现过“我是神的化身,或神的儿子、神的使者”,现在看起来,让人疑惑,动摇了人们对主观概念确立的神的信服,也影响到了神的追寻概念。这是目前人类最空洞的时期,在追寻中迷茫而徘徊,既不坚定主观概念所确定的神,又动摇了神的概念追寻,人类就像彗星一样,没有了轨迹。

我们的出路在哪,我们要回归那个轨迹,用主观概念经验知识范畴的科技来寻找吗?不是。因为你没弄清楚科技是从何而来的,科技是概念方向所引导的,概念方向是追寻神的概念而获得的。以我们主观概念所确立的宗教的神,去寻找也不会有结果。宗教源自于神的追寻,但它已经形成了主观概念具体化,我们只有继续追寻神的概念,才能获得新的概念方向,有了新的概念方向,才能够建立新的主观概念,有了新的主观概念,我们才有(新的)具体的认识,才能产生新的科技。

这会让你觉得这是在表达一个新的宗教,认为是现有宗教的一个延续。宗教的延续在人类进程中,是存在的,但这次不同,前面是一个类似性轨迹,也就是我们已经认知的事物存在有一个轮回的规律,前面都是在那个轮回中的规律,而这次是一个类似的轮回基本完成,又一个新的类似开始。所以,要接受一个新的概念方向,只有在神的追寻中获得。

你要理解神的追寻概念,否则你会和人类历程中主观概念化的神相混淆,而无法走入(新的)神的追寻。

所有的认识和理解,我们认为是我们的思维完成的。对于思维的来源,我们并不清楚,将它归于客观存在。这个问题最终会追溯到我们从何而来?一切物质从何而来?我所表达的哲学授予已经完成了这个问题。说到这,可能会引起你们的质疑。我不会认为你们质疑的是我,你们质疑的是神的追寻,你们现在是不会理解的。对于你们的不理解,也体现了对立统一原则。任何事物的存在都要遵循这一原则,也就是我们说的过程,但我要告诫的是,你可以不理解,但你不能嘲弄或擅议,我只能说,这样对你不利,因为你是在质疑神的追寻,在对立统一中,你将自己置于追寻中的对立面,这就是因果。没有进入神的追寻,你就没有敬畏,你就不怕因果,你更不知道结果。

在这,要对你讲清楚,人的思维是从何而来的?人的思维,可以把它称为意识的表现,意识是存在,支配。任何我们认识的存在,都存在意识,不论我们认为是有机物、无机物,或是暗物质之类的,它只要存在,就有意识支配,这是对立统一存在的。这样说,你可能不会理解,石头怎么会有意识?它怎么可能有思维?这是容易混淆的地方。我们的思维是意识的表现,意识是万物存在的必然,它同万物的存在一样,存在多样性、差异性和类似性。你的疑惑,是人类自我为中心去认识事物的结果,而没有将自己置于万物存在的泛义对立统一运动中,平等地去认识万物。你把多样性,看成以你为中心所认识的客观存在。如果说,人类有一天会变成类似的石头,你更不可能相信了。你会说,人怎么会变成石头,我的思维到哪儿去了?你的思维只是你的意识的具体表现。你是在运动中存在的,你的意识在运动中改变着你的思维。这个意识表现,同样在运动中改变着。你成为石头,不是可能,是一定。你的思维也会在过程中改变,不会有任何疑问。

那么万物为什么存在意识?理解这个问题,要先认识万物从何而来?说出万物从何而来,你会不屑一顾,认为是我的臆想。

你不会认为我是神圣,我也不这样认为,但是这个表达是神圣的。它源自于意志总的支配在对立统一中的结果。允许你质疑,但你又不能质疑。这样说好像矛盾了,事物的存在,就存在允许你,是允许对立。你不能(质疑),是因为对立最终要走向统一,这是法则,没有任何的选择,这里面就有因果报应。

你的质疑,最终是在质疑万物总的支配——人类所追寻的神的概念。这一点你必须要知道。理解对于你来说很难,那是因为你没有真正的信服于神的概念,你认为你的理解完全出自你的自我思维,即便你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认为是你的思维在实践中,其实就是在对立统一中所认识和理解的,然而这种认识其根本还是源自于你(自我)的理解,这是人主观概念顽固的结果。我说你的智慧不比一块石头多,你不可能接受,我又说,你的智慧没有石头多,你也不可能接受,我还要说,你所追求的最高智慧就是石头的智慧,你更不可能接受。因为你还没有真正走入神的追寻概念,不论你是宗教的、科技的,还是你自我为中心的神的概念存在。当然,人类是在逐渐接近神的概念,并且永远不可能完全重合神的概念,只能是类似平行接近神的概念。

敬畏神,你首先要重新建立一个逻辑,你的思维意识并不是你自我创造的,他源自于神的概念追寻。神的概念就是万物存在总的支配。你所获得的神的概念,是万物存在泛义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更通俗地去理解,你先确立一个万物存在的创造,即人类确立的神的概念(在这不要一说神,就和人类主观概念中所确立的神相混淆)。你得信服,你是被创造的,这样,你才能够接受自己的一切都是神创造的,也就是万物总的支配的结果,你的思维意识也是这个结果,是被创造的。这样对你讲,不可能让你完全接受,即使你认为你最信服神,但是你没有建立信服的逻辑,你心中依然会质疑,摆脱不了人的自我为中心的原始主观概念。

先来认识我们的思维反映,是怎么告诉我们去明白和认识的。就现在你所理解和清晰的,是完全出于自我的理解和思考。这里面除了人类所积累的经验以外,没有任何神的概念存在,就是说,没有神亲自告诉我,这个世界是怎么样的,完全是我自己思维的结果,我看不到有任何之外的神的影响。

你要知道 ,你的思维靠什么来理解?靠得是主观概念。这里面包括经验和经验不同形式的组合,和经验对应存在的组合,把这些关联起来,你就会坚定的认为:思维意识就是在漫长的岁月里,从原古时期到现在,在万物存在中,不断地实践、不断地理解而来的。其根本就是你自我创造了思维意识。

现在就要告诉你,你的思维意识的根本源自于万物总的支配在泛义对立统一运动中的结果,也就是说,(你的)思维意识,任何物都存在,只是表现不同而已,它源自于一个根本——泛义对立统一运动。你不会轻易理解,那么我们就来看你的思维意识是靠什么原则去理解和认识的,它不可能是毫无规矩的,它有它的规则,否则就真成了你认为的是自我创造了思维意识,或者是自我客观存在了思维意识,这样不可能有一个认识和理解。既然是自我创造的,那这么广义的存在,你怎么把所有的自我意识统一起来?你可能会说,人类有社会,就规范了这个问题。那万物的存在又有谁去规范了,不要说它们没有意识,这是个最简单的问题,却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存在本来就是意识的表现,没有意识,何来的存在?它为什么要存在?这本身就是意识存在,就跟你的存在一样。

思维意识的理解和认识,所存在的规则就是逻辑。有了逻辑,我们才能够对事物进行客观的认识。那么这个逻辑是你自己产生的吗?我们会根据经验,告诉自己,这个逻辑就是我们自己在广泛的实践中建立起来的。如果问,在万物中是否只有你有逻辑,你会坚定地回答,因为你认为我们建立了经验的主观概念。其实你又回到了自我创造,沿着这个自我创造走下去,其根本就是,这一切都是你创造的,是你在认识万物中建立了逻辑。这样的结果,可能连你自己也不敢相信,因为,主观概念顽固的你,最讲究依据了。你创造了一切?你没有任何依据,你也得不到任何依据。

逻辑是万物存在的规矩,逻辑并不是你建立的,是万物存在的根本规律,包括你的思维意识,都是万物存在这个逻辑的结果。这就告诉你了,你的思维所谓的逻辑建立,是万物存在的规矩,也就是逻辑,是因它的存在而存在的,你的思维意识是万物存在逻辑的一种体现,你有,万物都有。你认为你的思维意识是自我存在的,那是你自我为中心所认识到的,而没有宏观的、置身于万物中去认识这个逻辑存在。你的逻辑是万物存在的逻辑结果,如果不是这个逻辑结果,你不可能建立任何认识的逻辑。你所谓的逻辑,不可能符合万物的逻辑,你去理解什么,你什么都不可能理解,并且你的这种逻辑不可能存在,所以,你要清楚地认识到你的逻辑就是万物存在逻辑的结果。那么,你的思维意识(你认为是逻辑的结果)就是万物存在总的意识在泛义对立统一运动中的多样性,表现在你身上的结果,这样你就应该清楚了你的思维意识,根本就不是你自我存在的结果,而是万物存在泛义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也可以贴近你的理解来说,你的思维就是神的概念所带来的。你把思维加上了一个实践,看上去要比起初绝对自我为中心认为的自我创造进了一步,其实并没有脱离自我为中心,你的实践这本身就是自我为中心认识的结果。

你的思维逻辑,源于万物存在的逻辑,而不是你的逻辑。你只是认识了这个逻辑,所以,你的思维不是你自我客观存在的,而是万物存在总的意志在对立统一中,意识的结果。但你会认为,我的思维确实源自于自我的理解,没有感觉到受到影响。这种认识对于你来说,是最大的证据,但对于本质来说,同样是最大的证据,更加说明你的思维不源自于你自我,而源自于意志存在的对立统一结果。因为,你如果能清晰的以主观概念为基础理解和认识意志的存在,认识了你的思维源自于意志存在的泛义对立统一运动,那么沿着这个逻辑下去,你就是创世,你就是万物存在总的支配——意志。本质中你没有可能,所以,你没有可能去理解你的思维源自于意志存在的泛义对立统一运动。

理解这个问题,还要沿着你的主观概念直线逻辑习惯去说明。你之所以无法理解,是因为你的主观概念是直线逻辑习惯,也可以说,是点、线、面,一个平行运动的轨迹,而本质存在是立体的泛义的运动轨迹,所以,你的理解一直是试图沿着直线的轨迹,而本质是类似圆、不重合的无限循环轨迹。虽然你的思维试图走直线的轨迹,然而你的存在包括你的思维存在、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须遵循最基础的要求——走类似圆、不重合的无限循环的运动轨迹。

是谁让你及万物都遵循了类似圆、不重合的运动轨迹,而不是平行直线的运动轨迹?为什么没有沿着你认为的直线运动,而是沿着你没有认识的类似圆的运动轨迹?理解这个问题,要建立一个相对概念。这个相对概念,爱因斯坦触摸过,但是,他又回到了主观要概念中,并没有让这个认识真正走入本质,也就是说,爱因斯坦所表现的想像力,并非真正意义的想像力,他没有超越主观概念,他不是在神的追寻概念中存在的,他是超越主观概念的一种延伸。这种延伸的结果,就是回归主观概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没有建立一个新的概念方向,但是,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任何事物都是类似圆的运动轨迹,都是在无限循环中运动着。所以一个概念的认识,他是在类似回归中继续发展。爱因斯坦,所表述的光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是弯曲的,恰恰说明了他的概念认识又回归到了主观概念中,而不是脱离主观概念,走出一个新的类似圆的运动轨迹。光从来都没有走过直线,它是在特定条件下,让我们认为是直线,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运动是真正的直线。我们自身就是遵循类似圆的运动轨迹而存在的。我们的眼球也是圆的,所有一切的运动轨迹都是类似圆的,所以我们的视觉、思维理解、自我存在,都是类似圆的运动轨迹的结果,这就存在一个类似平行的问题,这个类似平行,让我们理解成直线了。万物的存在,在对立统一中,都有自我直线意识,在这,把这种直线意识称为物质存在的运动惰性

为什么说事物存在的根本法则就是对立统一?对于法则的存在,以你的主观概念去理解,会认为是遵守或决定。本质的存在,是在相对中,任何规律都是在对立统一中完成的,没有你认为的谁决定于谁的问题,而是在对立统一中决定的。你的主观直线逻辑习惯,很难理解这个问题。贴近你的习惯来说明。你的存在或任何物的存在,都是物质存在泛义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运动是无限永恒的,为了保证运动的无限永恒,就要有无限泛义的运动表现。万物的存在就是运动的表现,这是保持运动永恒的必要。所有的运动表现,也就是万物的存在,都是在运动中存在着,在运动中都要遵循类似圆不重合的无限循环轨迹,其目标,就是保持运动的无限永恒和泛义。任何运动不能发生重合,泛义的运动中,哪怕是一个很微小的细节发生了重合,都会导致整个泛义运动发生重合紊乱。在我们的经验知识中,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百分之百,其实就是在反映运动不重合的问题。同样在我们的经验知识中追寻一个运动现象,也能发现不能绝对的重合,重合将导致运动消失。在具体现实中,已经证实了,没有任何事物,被我们认为的是完全一致的,出现绝对重合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因为物质存在的运动不会绝对重合,我们认定的事物是物质存在运动的表现,它的表现不可能重合,这是物质存在的必要逻辑。保证这个必要,物质存在运动的类似性、差异性、多样性原则。

有了运动三原则,就保持了物质存在运动的泛义性。怎样去保证三原则,在于根本法则——对立统一。任何一种物是物质存在运动的表现,它是整个物质存在泛义运动中的一个表现。它既是物质存在的必然,也是物质存在的偶然。说它必然,是泛义运动无限可能,说它偶然,是他存在于无限可能的存在。整个物质存在运动是一个整体,没有所谓的空间和平行宇宙的问题,它就是无限泛义存在。这不是不讲理。我们认为的存在范围,是主观概念一个狭义认识,物质的存在就是无限泛义存在着。所以,任何一种物的存在,是物质存在运动的一种运动表现,这种物质存在的运动表现是无限可能的,是在运动变化中的。当一个运动存在的时候,它是对立统一的结果。理解这个问题,非常难,难不在于本质存在,而在于你的主观概念的直线逻辑习惯,并且你永远不可能完全建立本质存在的立体逻辑,这种试图其实是在重合于本质,这是物质存在于运动最要规避的一个问题。物质存在运动的泛义性,其根本就是保证物质存在运动的无限永恒,所以所有的运动表现,在我们看来是千变万化、大不相同的,但是它们都围绕着一个根本,保证物质存在运动的无限泛义永恒,所以万物的存在是无限泛义的。我们获知的只是很少一部分,虽然我们主观认为,将会无限大的获知更多的物质存在,但这只是相对的,我们永远不可能去绝对认识。道理很简单,物质存在于运动,我们所认定的物质,是物质存在运动的泛义性表现,包括我们自己也是在运动中的,永远是无究无尽的运动变化着,它不可能因为我们的确定而停留运动。

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不符合我们直线逻辑习惯,必须以贴近于本质的立体逻辑去理解,但又要兼顾我们直线逻辑习惯的理解基础,你可以这样去看这个问题:整个物质的存在,把它理解为物质存在总的运动。无限泛义的运动表现是为了保证总的运动无限永恒,这样你就会认识到所有的物质运动表现,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它都是总的运动的一部分。也可以理解为,所有的运动表现都是相对存在的,没有绝对存在。那么这种存在,怎样去解决?在运动中遵循对立统一原则,就保证了物质存在运动泛义性表现,并由此保证了物质存在运动的无限永恒。(待续)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上一篇: 聆听(三)
下一篇: 聆听(一)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