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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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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真的有因果报应吗,可为什么命苦的总是善良的人?(知乎)
这个问题,好像人类一直在疑惑着,相信因果,有时却没有看到绝对的结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有时人看到的,却相反。人们在自身中找答案,在宗教中找答案,但都没有解决人们的疑惑。即便是最后得出个答案“不是不报,时间未到”,但依然没有解除人们的疑惑,因为人们还是没有看到准确的现实报。
这个世界是对立统一的结果,对立在完全平衡中才能统一,存在就是统一的结果,那就证明了对立是绝对平衡的,不同的角度理解,可以认为是因果,那么因果也是绝对平衡的,从因果的平衡可以理解到公平这个问题,这样可以理解到万物的存在的这个世界,是绝对公平的,你不要质疑。
你尽管会认为,人的一种不公平,自然界的一种不公平,但这里面存在不公平中的公平,公平中的不公平,因为我们还没有更清晰本质的存在,没有真正理解万物存在的对立统一原则,它是天衣无缝的公平,否则没有万物的存在。
人随万物存在而存在,就是说,人的存在就是一种公平的体现,那么人所组成的社会也是万物存在的一部分,我们自己能够创造一个超越万物存在的不公平吗?绝对不可能。那等于说你是自己把自己创造出来的,可以脱离万物的存在而存在,并且你可以做到打破万物存在的对立统一原则,创造了一个存在,创造了另一个世界,我们和万物平行存在了。可能吗?肯定不能。我们在这个世界里,连一个分子也没有创造过,包括你身上的一个细胞,也不是你创造的,它是万物存在的一个结果,人也是这个结果。它是公平的,你就不可能创造不公平。
但是我们在具体中,看到的确实存在不公平,人们常说的一句话,“老天爷睁眼看看吧,你为什么不管管,你为什么让恶的人,长命百岁,让善的人,没有善终正寝,让恶的人高忱无忧,让善的人寸步难行”其实是在质疑,人在最高追寻中所确立的神的追寻概念。不要一听神,就认为是宗教。神的确立,是在宗教之前,宗教是神的概念追寻的主观概念化反映,神的追寻概念,以前有,现在有,将来还会继续。它是人的最高追寻,所确立的一个概念。
万物的存在总的概括可以把它确立为追寻的神的概念。不要去质疑神的公平,存在就是他的公平体现。事物的存在,是对立统一的结果,并且不是我们主观概念认为的谁对于谁那样直线重叠,而是泛义的立体结构的对立统一,这里面就存在一个我们认识到的对立和我们认识不到的对立,还有我们认识到的和没有认识到的对立,还有认识不到的和认识不到的对立,我们对对立的公平的质疑,就在于我们没有清晰地认识到,事物存在的对立统一结果。
对于“因果报应”,我们没有看到我们认为的现实报,原因在于,我们没有清晰地认识到对立统一,还有我们没有在运动中去认识对立统一。事物存在于运动,也就是我们认为的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的平衡,是在运动中存在的,而不是在静止中存在的,然而我们的认识,是靠我们的思维,我们的思维的理解是靠我们建立的主观概念,我们的主观概念,源自于美好想像力在具体中所固化下来的概念,在这要强调一点,我们的美好想像力,也就是主观概念之外的一种理解,好像是一个天赐的身外之物,无比神奇,人们至今也没说清楚,认为是自己产生的一种奇妙,所以把它称为美好想像力。其实万物的存在,它是遵循运动的,是在对立统一中的结果,这就存在一个万物总的支配,人把它确立为神的追寻概念,人类的最高追寻指的就是贴近万物总的支配,遵循万物存在的运动,不但人是这样,任何存在的一物都是这个结果,在这不详解。
这样我们在认识中,就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我们以我们的主观概念,对事物的不全面的概括做为理解基础去认识,结果肯定是不清晰的;第二,我们的主观概念是固化的静态,而事物的存在是运动的动态,这就造成我们主观认识的狭义性。
你没有清晰地看到现实报,那是因为你不清晰因果是在运动中的,它不是静止的,并且是遵循类似圆的运动轨迹。以人的主观直线逻辑便于理解的可以这样认为,因果报应不是在静态中,它是在动态中,一个因是走着的,它的果也是在走着的,它不会在一个停止的点上完成,但它肯定会不偏不倚地公平的完成,所以对你来说,你是静态的主观概念,这个因果在运动中,你就会认为,它总是因,没有果,或在不同的角度,你又会认为,它光是果,没有因。并且人的主观概念是直线逻辑习惯,它不是本质的立体逻辑,而因果在本质中,它是立体的,人很难以立体逻辑去认识,所以,这里面还存在一个有因有果,你却不知道。它是一个广义的果,然而你的直线逻辑,只能看到一个到两个的果,换一个角度,因为是直线逻辑,你又会停止认识的果,再看新的果,这样,你始终保持看到一个到两个的果。在这需要告诉你的是,我们的思维基础是主观概念的建立,我们的主观概念,是一个直线逻辑,我们的主观概念是积累的,是以主观直线逻辑一条一条的把它积累起来,形成类似平行的立体结构,这样,就有了类似立体结构的思维。这其中,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泛义对立统一,我们的类似立体结构的逻辑,始终保持在对立统一中存在,不论你积累了多少类似平行的直线逻辑,当你远离本质的,也就是说万物总的支配——神的对立统一,你又会回归到一条直线逻辑上,形成主观概念的顽固,不论你积累多少,它依然是一条直线,只是说,比以前的直线粗了一点而已。所以,人类到一定程度,就需要一个调整,在神的支配中对立统一的重新建立一次立体结构的逻辑,继续建立新的主观概念,继续认识新的事物。
这些因素,就导致了你不能清晰地认识因果,我们可以从本质中和具体现实中再看因果关系。先看从本质的存在中看因果关系,首先要确立人的(生命)广义存在。我们将自己从出生(开始)到死亡(结束),确立为自我的一生,既自我的存在过程。我们并不清晰,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也是人类不辞辛苦永恒追寻的一个最高问题,在这可以定义一下,不做过多解释。这个定义不是谁的奇思妙想,它是哲学授予的概念方向,人沿着这个方向会逐渐认识并确立这个定义,它就是:万物存在于运动,运动是无限永恒的,保证运动的无限永恒,就需要运动形式无限泛义可能,运动形式的表现,就是我们主观概念所确立的万物(事物)的存在。也就是说万物的存在是围绕着运动这一个根本,无限泛义可能的运动表现。我们确立的物,它是运动表现,根本是运动。所以万物存在的根本是永恒无限的,没有开始和结束。这个认识你可能理解不了,可以在相对中确立开始和结束,但要注意,万物的存在没有你主观概念所认为的绝对开始和结束,开始和结束源自于我们对运动表现的确立,因为运动表现它存在相对的开始和结束。也就是说,一种运动表现,由泛义可能的运动形式,又成了另外一种运动形式,表现也随之发生变化。我们把一种表现相对的开始和相对的结束,认为是绝对的开始和结束,这样其实就是将物质存在的根本确立了一个开始和结束,对生命的这种认识,就是主观狭义的开始和结束。在这个认识中,人们虽然理解了存在的连续性(否则人类不会出现最高追寻),但是没有确立运动这个根本,所以就存在一个绝对的开始和结束的问题。有了这个主观狭义判断,就会在最高追寻中产生一个狭义的理解,就是寻找“什么变成什么”的问题。这种理解,偏离了本质,最终找不到答案。目前人类寻找上帝粒子、宇宙大爆炸等等这些,就是在寻找什么变成了什么,这个方向绝对是错的,不可能有本质的结果,最终不可能建立一个完整的逻辑。
我们认定的物,是物质存在运动的表现,它是泛义对立统一的结果,不能认为是什么变成了什么,是运动无限泛义可能的表现,成为了无限泛义的我们认定的物的存在,它是泛义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没有谁决定谁的问题。以你的主观概念直线逻辑习惯,可以认为,是共同决定了共同。这样你就可以认识到,你的存在是运动表现,运动表现是无限泛义可能的,在对立统一中,你的表现会改变,但表现存在的根本是运动,这个根本在对立统一中存在你表现的根本和万物存在总的表现的根本。这个问题目前不会有清晰的认识。
在没有进入哲学授予所引领的概念方向,人是不可能建立一个新的主观概念,人理解靠什么?靠的是主观概念,主观概念源自于什么?源自于泛义对立统一运动总的支配在对立统一中所产生的(你的)共同意识。这个共同意识你是不知道的,它就是引领你建立主观概念的那个方向,有了主观概念你才能有新的理解。这个共同意识要表现出来,让你知道最初的表现就是哲学授予的表达,它虽然是主观概念的表达,但是,它是最贴近本质的立体逻辑,它不完全属于主观概念范畴。也可以认为,它是主观概念和支配最初的对立统一的产物,它是一个概念方向。所以我们确立了一个最高追寻,这个最高追寻,要找的就是运动这个根本。运动是无限永恒的,也可以理解为,你的存在是运动表现,有相对的开始和结束,但你存在的根本是运动,是无限永恒的。这样,就可以对存在有一个广义存在的认识。你对存在中的生命认识,它是运动表现的相对开始和结束,它一样围绕着一个根本无限可能的表现而已。所以,在本质中看,你的生命是广义生命存在,它没有绝对的开始和结束。
能够确立广义生命存在,你就能够认识到,你的相对结束——到哪里去。物是运动的表现,运动的表现,是运动方式,运动的方式是意识支配的,没有支配就没有方向,有了支配才有了方向,有了方向就有运动表现。意识支配,是对立统一存在的,这里要注意,不是意识支配绝对决定了运动方式,它是在对立统一中的,也就是相对(对应)决定。以人的主观概念便于理解,我们可以这样去认识:有什么样的意识支配,就有什么样的运动表现。这个意识支配,同样是运动的根本,在对立统一运动中,它改变着,这样对于你的广义生命来说,在意识支配的运动中,它就会继续人的运动表现,或归于它物的运动表现。从某个角度看,它取决于你在对立统一中的选择,简单的说,你的一生中,追寻的是人的最高追寻,这个运动就会继续人的运动表现,你的一生中,追寻的是它物的最高追寻,那么这个运动表现就会走向它物。这里面,就存在了一个因果,也可以说,你在具体中认为的不公平,在这就彻底公平了。一个“高枕无忧”的人,他会走向它物,不论你认为多么的不公平,但是他的最高追寻,也可以说,是他的选择,这个因,让他的运动表现走向它物这个果,可能是猪的运动表现,也可能是粪土,也可能是它们的某一部分。当你作用(作恶)别人的时候,这个因就决定了你生命存在人的意识支配交换给了你作用的人,这就是他的果。
在这不要和宗教发生混淆,一个阻碍人类认识的最顽固的主观概念理解,就是“人家早已经说过了,你只是在解读人家已经说过的话”,不是这样,任何事物是循序渐进的,有新的,就有老的对立,你不可能失去对立存在,所以就有老的影子,你如果认为是老的翻新,那就进入了什么变成什么的绝对,你不会有新的认识。就好比地球,人类上百万年的去认识它,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清晰,还在认识中。你不能说,人类每一次认识,都是一次翻新,要是那样的话,到现在人们还坚持天圆地方的说法。地球还是那个地球,也就是那个老问题。
从你的具体现实中再看因果。你的疑惑,就来自于你的具体现实,你并没有清晰地认识,在这个问题上,有人抛出宿命论,有人在宗教中找答案,有人在艰难地承受,当然也有人在对立面。可以这样说,大多数人是质疑的。人们在隐忍中,向老天呼唤公平,也说出了“不是不报,时间不到。”即便带有疑惑,但也反映了潜意识对神的追寻,也意识到因果是在运动中的。人们会问,这世界存在神(神的追寻概念,并非宗教中的神),那神的公平在哪里?神给你的是对立统一,他不会直接庇护谁或惩罚谁,且不说,在本质中的因果报应,就在具体现实中,他给了你爱和恨,他已经告诉你了具体,所以,他并没有让奴隶主的恶,恶到封建社会,也没有让封建地主的恶,恶到资本主义社会,他同样不会让资本家的恶,恶到将来。所以这个问题,你要在运动中来看,你的一生消失了,人类并没有消失,在具体中,你的基因传承一直存在,他还会在对立统一中寻找平衡(公平)。
在这回顾一段历史,耶稣为表达失去了生命,在具体现实中,这太不公平了,他没有任何自我,他在引领人们进入一个概念方向,却为此失去生命。其实真正的公平并没有失去,那些让耶稣失去生命的人,很快遭到了现实报,如果你认为这是一种巧合,或只是一种可能,那么接下来的几百年内,甚至几千年内发生的因果,就不能再去质疑因果的公平。当时,他第一个想告诉的是他的同胞,结果他的同胞们,大多数在醉生梦死中,没人愿意苦苦地追寻,他们不但不去信,而且有怨恨,他们认为,耶稣所表达的会影响到他们的醉生梦死,他们内心是反对的。他们不爱智慧,他们也没有智慧,他们认为,杀死了耶稣,耶稣的这个”想法”就不存在了,就不会有任何对他们平静生活的影响。他们却不知道,耶稣所表达的,是一个新的概念方向。在这不要疑惑,当时他们信的神和耶稣信的神的问题,当然最后都是以宗教为形式的主观概念反映出来。在当时,耶稣的神与他们信奉的神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所说的神,是自我为中心原始主观概念向前发展而建立的一个神的概念,他们的这个神存在自我刻画,也就是说他是自我为中心向前走了一步,神我是混淆的,而耶稣所表达的神的概念,是相对彻底脱离自我为中心的主观概念,他是一个分水岭的概念方向,就是这个神的概念将人类以自我为中心认识世界向贴近万物为中心转移。其实他们以神的名义杀死了耶稣,就是主观概念顽固的明显表现。耶稣的死,符合了他们的意愿,这个因果报应,在运动中,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绝对的结束,你查历史去吧,从古犹太国的毁灭,到古罗马的毁灭,一直到二战,你就明白了,太不公平,就会以太公平来偿还。
人类在未来中,还会质疑公平,万物存在的运动不会在某一个点,走向绝对的平衡,如果是这样,运动将停止,因为失去了运动的根本。完全平衡了,还拿什么来对立?所以,这种平衡永远在运动中,人们会永远追寻这个问题。你的爱和恨,就是因果的一种体现,你要相信,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东西,它都是有因果的,爱恨就是在寻找平衡(公平)。
两千年以前的人们,质疑这种公平,最后还是解决了;两千年以后同样质疑这种公平,同样还会解决;再向未来追溯两千年,人们依然会质疑公平,最终一样会解决,这就是神的公平。也可以说,我们是不公平的,神是公平的,不要质疑他。他给你了对立统一,你就可以解决这个疑惑。
2018.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