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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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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的场方程式是怎样推导出来的?(知乎问答) (受邀回答)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看似明知故问,其实不然。因为爱因斯坦的场方程式,已经属于主观概念的经验知识范畴,也就是说,他的推演过程,已经是公布和确定的。 再问这个问题,应该指的是爱因斯坦对于这个概念最初的想像力。 爱因斯坦,是现代最具突破性的美好想像力的存在者,说他是物理学家,其实他已经超越了,因为他的概念在某些程度上已经超越了,主观概念经验知识范畴。 爱因斯坦,最大的突破,是他对物质的认识建立了相对存在,现在真正意义理解他的相对存在的人,几乎没有。因为目前科学界没有人超越他的想像力。对于“相对”的认识,人们还是建立在以自我为中心去相对了,不同于爱因斯坦。爱因斯坦,他所认识的相对,是贴近于本质的立体逻辑,也就是说,相对脱离了自我为中心,将自己置身于万物之中,以近于对立统一中来确立的相对认识。 曾经有位中国著名的理论物理学家彭桓武先生,一直疑惑爱因斯坦对牛顿评价的一句话,其实爱因斯坦的那句话:我们现在特别清楚地领会到,那些相信理论是从经验归纳出来的理论家是多么错误呀。甚至伟大的牛顿也不能摆脱这样的错误(‘我不作假设’)。”(《物理学和实在》,1936年;“我不作假说”是牛顿的话,他认为他的理论全部来自经验。主要指的是人类主观概念不能凌驾于本质之上,也就是说,你所认识的世界,是主观概念的理解,是建立在主观概念直线逻辑思维中,而非贴近本质的立体逻辑。也就是说,你没有脱离自我为中心,去站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你是在以自我为中心去相对认识,这样的结果,就会随着概念的延续而越来越偏离本质。 爱因斯坦,他的相对论,是相对贴近于本质立体逻辑的认识,他认识到事物的存在是相对存在的,脱离了我们主观概念一直主观追溯的“谁决定了谁”的问题。而本质的存在,是泛义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也可以说,是共同存在的结果,是缺一不可的,要整体去看,而不是追求绝对的谁决定了谁,是共同决定了共同,这就是贴近于本质的立体逻辑。 为什么要确立相对?因为,人类主观概念是我们理解的基础,我们的主观概念永远不可能超越万物泛义对立统一运动。如果把它确定下来,就是人类的主观概念是个直线逻辑习惯,这是物质存在运动的自我惰性方向,不仅人类是这样,任何一物都是这样,这才出现了对立统一。物质存在运动自我的惰性,要沿着一个直线的逻辑方向,而本质的共同存在,则要求是立体逻辑方向,这就出现了对立统一。通俗的说,你要自我往那个方向走,他要让你回归另一个方向,这就出现了对立统一,这就出现拉扯,就出现了力。这个力是怎么来的,如果就沿着你的方向,无限的走下去,那么没有这个拉扯的力;如果沿着万物总的支配所确立的方向,完全重合,也没有了这个拉扯的力,这个力将不存在,谁也走不动,因为力消失了,所有的力就源自于对立统一的拉扯。我们把它分成无限种力,都是这种根本力的方向不同而已。 再进一步在具体现实中来理解:一辆汽车,行驶起来,它克服的主要是阻力,如果阻力超过了它的动力,它将不会运动,那么我们把阻力消减到零,不好吗?结果怎么样,它将失去动力,它的动力,就源自于克服阻力,这个对立统一的“拉扯”。所以,这个力的根本就源自于对立统一的结果,你不能说这个力源自于谁,支配于谁,它是一个整体。我们直线逻辑习惯,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来确定的绝对独立存在,所以就会追溯“谁决定谁”这个问题,而不能在本质的立体逻辑中,去看待力的对立统一存在。这就要建立一个相对的概念,将自己贴近于本质的立体逻辑,将自己置身于万物共同存在中来认识事物。 人类的主观概念存在,永远不可能超越万物的存在而存在,也就是说,人类主观概念自我相对性,是永远存在的。就像汽车一样,不要试图去脱离对立统一而重合本质,这种事物不存在,没有对立,只想统一,力将不存在,运动将不存在,运动的表现——我们认为的物质,将不存在,就是相对认识的必要。 爱因斯坦的相对认识,他属于人类主观概念的范畴,不但是他,任何人类的概念具体表达,都是新的主观概念建立,都属于主观概念范畴。既然是主观概念范畴,他就永远不可能超越万物的存在而存在,他就永远有主观狭义性,这不是说错和对的问题,这是说人类发展就是遵循万物总的支配在对立统一中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就跟当初地心学说和日心学说一样,没有绝对的对和错的问题,一切是相对中,肯定有一天会超越日心学说的认识,这一天其实已经开始。 爱因斯坦的相对认识,他的主观狭义,在于对物质认识的主观狭义。这和他所处的人类主观概念延伸蓬勃发展时期,有一定的关联。当时,人类工业文明正在走向繁荣,这种繁荣就造就了主观概念的顽固。人们会认为,我们主观概念的经验知识范畴,是自我存在的唯一真理,这样就偏离了美好想像力的方向,也就是说,物质存在运动出现了自我运动惰性。 爱因斯坦的相对认识,狭义就狭义在人类主观概念对物质存在的认定。物质在于运动,这样说,会引来百分之百的肯定。人们会说:“都知道,物质在运动中。”其实没有理解,物质存在于运动,不是存在了物质再运动,是运动的表现存在了物质。也就是说,我们所认定的物质是运动的表现。这个运动的表现,是在运动中遵循类似性原则的运动,而表现出来的。它在差异性运动和多样性运动中,在形成类似性运动表现的时候,它的运动,我们主观概念认为是不存在的,这是我们主观概念中一个最大的主观狭义认识,因这这世上没有我们主观概念认为的绝对没有。之所以我们认为没有,那是因为我们的理解基础是主观概念中没有这个概念,我们就会认为没有,因为我们没有理解的可能。这个问题,回顾人类的历程,也看得很清楚,我们现在认识的存在,在以前是认为不存在的。 所以,我们对物质的认识,只是物质存在运动类似性运动原则的表现,而非我们确定的绝对最终物质概念。它是在运动中,无限永恒的,它的表现也会随着运动的无限永恒而无限永恒的表现着。也可以认为,它的运动表现是无限永恒的可能。所以,我们这个相对认识的根本,要进一步贴近于物质存在的本质,去建立相对认识。而不是建立在以我们主观概念所确立的绝对最终物质概念上,这种概念的延伸,会随着运动(发展)越来越偏离本质。爱因斯坦这个相对,虽然前进了一大步,相对脱离了自我为基础,但是他又进入了我们主观概念所确立的绝对物质概念中,其根本就是又回到了自我为中心的主观概念,其本质又回到自我为基础的相对认识上,这种概念继续延伸,最终就能看到这个结果。所以,我们必须不断地贴近于本质,就像当初的地心学说、日心学一样,都有存在的必要和必然。 我们这个“相对认识”,要继续追寻,更进一步接近本质,也就是要建立在物质存在的泛义对立统一运动中,也可以说,要建立在贴近于本质的物质存在的运动表现,而非绝对最终物质概念上。 2017.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