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能说话时我要说清除,我一生不欠任何人的帐。
你知道的,新都向老板那里,张凯写的协议书,要给我们的钱也没落实。你知道的佳和公司我垫付了那么多的钱,最后被何的人搬迁到农泉(大姐那个地方)又被他们的人用他们的手指头印将我们的名更改,这件事我曾打过电话给大哥,也到泉找过我的同学(财政局局长)也找过工商局局长。由于对方的人我一个不认识,打官司又麻烦,只好啥财。
律师那里300元的公告费用本应在诉讼费中支付,对方要我支付,由于我已经受伤,律师就垫付了300元的公告费,待我到武汉市后给律师。我已经给律师和燕燕讲好。我一生都是奉献,没有向别人索取。
昨日我啦三次肚子,今日又 啦三次肚子。各种病都来了。
慈川
200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