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去
汉口购票的麻烦。本来是定买卖张21日的票,已经买好人,老公发疯,说不去了。同时买了3张从汉口回成都的票。购买完后,老公发疯是病了,不能去,要我们退票。来回的票的价都被黑客回入什么,我也不清楚,票价多了好几百元宝。我打电话问,到处都没有人工服务。说不清楚。好不容易打通后,同意给我退回多收的几百元。
再说由于法庭不开庭,所以就提前成都家,我们就到汉口火车站改签。窗口是4-5.一中年妇女在办理。我靠在枢台,面对女儿办理。窗口回答好多次都只有站票。好不容易找到有一个座位的车次。女儿说:只要妈妈有座位,她站起没得事情。于是就三下五去二的办理。徒然叫我们交5角另钱。我们两个就在那个地方翻包包,大包,小包,各式包包都翻了,没有,对方就喊支付宝,女儿立即用,扫一扫。办完后也没查看一下,就到餐馆吃饭,因为早餐都没有吃。饿了。
到重庆时,女儿看到手机上的支付多了4百多。就问乘务员,回答时他们没有权,但是可给我们电话号码,我把手机交给他,女儿说了情况,回答是15个工作日后,如果是多收了,是会退回的。现在主要是的问题就是1;一等换二等根本不是该我们出钱,是该退回我们的钱。另一个问题是是2:不该用女儿的支付宝去扫一扫支付5角钱。退款时直接退回到我的卡上。
现在是我的票改签没有出问题。人给女儿的昨天晚上我到家后我给我买票的打电话,语音说:我还有一张今天的火车票。现在已经打了027-12306.回答是几个工作日答复。。问题是:我们是改签。按照规定我们可以改签免费。现在多收的钱哪个负责。还在等待。
再说武昌区法院的麻烦,通知是开庭传票。结果庭长不见,人民陪审员也不在。把我们叫到法庭一后面吹冷风。被告在另外一间空调房间等待我们去签合解。我不同意合解,《理由是楚信公证处已经扯消了公证书》就说是我们报销的票据不合规定数量再变化。要肯定一个数据,要分,时间,地点一一列出明细。还要我在成都请免费社区律师写清楚。并且要邮件给她们三份。
我说一审时王庭长已经看到原件,只是说要复印件,叫女儿拿到对门的复印店复印,结果关门了。法院说交律师改天送到。至开始到现在,没有法院庭庭长,律师说过这些规定。然后就喊被告楚信的律师站在我女儿的面前,教我女儿如何写。法官也再说如何如何写。我在旁边说:这个资料都是我的童律师邮给我的原件,他遇到车祸后也没有给我退回复印件。
我说:连真假公证书都不能认识的人没有权来这里教育我们。法官说她是律师。我说如果我是她都跳楼了。还在我们面前当教师。是麻,她就是一个不看主题,就只会找支节的律师,比如,成都公安出入镜签证处的证明,证明我们两口子没有出境,她非要找到证明书下面的备注小字,仅供参考来推翻。
又比如,真假公证书一看就知道没有专递,没有香港通行证,没有身份证,就不可能得到香港任何公证处的证明。但是她在各次庭审中都是授赠胖赠的争。
武汉官司的费用说明,我现在还没有去理票据,只写大慨的10次。
1:2016年3月日
区政府说陈晓安违法已经将房产过户到她名下,并且已经卖出,要我维护合法权利。我首先咨询了武汉楚信公证处,取公证书的复查件。我到武汉,去了公证处,不同意,要我找房产局。我到房产局,回答是陈晓安的继承是合法的,要我找律师才能查档案。
2:律师查档后发现有人冒充使用我的老公的名字字香港办的公证书后,我们到武昌公安局报案,要求我们到粮道街派出所录笔录。粮道节派出所不立案,要我们找房产局。
3:法院开庭前调查,交资料,
4:法院开庭。陈晓安的儿子说要到香港取证,申请修庭1个月。本来是我们要去的,被让他们。
5:开庭。
6:收到判决书后,我们到公安网站报了案,指标我们到粮道街派出所录笔录。同时到中院交上上诉书。
7:开庭前调查
8:中院反回区法院,没有人过问,我们又到公安网站报了案。公安要我们到派出所做笔录。教导员说你们的案还在区法院,等判决后根据判决情况再说。给法院代一个话,说有什么不清楚的让法院到派出所查询。
9:区法院庭前调查。
10:通知天庭,庭长没到。人民陪审员也没有到。只有2个书记员,把我们叫到法庭一后面吹冷风。被告在空调房间等待我们去签合解。我不同意合解,就说是我们报销的票据不合规定数量再变化。要肯定一个数据,要分,时间,地点一一列出明细。还要我在成都请免费社区律师写清楚。并且要邮件给她们三份。
我说审时王庭长已经看到原件,只是说要复印件,叫女儿拿到对门的复印店复印,结果关门了。法院说交律师改天送到。至开始到现在,没有法院庭庭长,律师说过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