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的病刚刚好一点,法官打来的电话说我的民事案件只能按民事审判。如果要说刑事案件的事情就要我先到公安局报案。我立即叫我女儿请修假。20号 坐飞机前往,我们的动作搞得快,下飞机就地铁到派出所。
指导员不在,其分人接待的。看到我们的香港公证书后问题了很多问题。头几天说是:你是香港的公证书,陈晓安的也是香港公证书,我们如何知到你们两个哪介是真,哪个是假。我说有法律文件。
前天没有说这个话了。但说了更为脱离法律的话。几个人审核我的资料后说:现在你正在法律程序中。我们不受理。我说,来以前,我是给公安局说清楚了此案已经已个回合了,现在是中院打回区法院,区法院认为即然香港的公证书是邮给中院法官的,就该由中院审判刑事案件,不该让区法院民事庭来审判刑事案件。
中院当时对人说的是打回区法院审判,给区法院一个面子、现在区法院不要这介面子。不接安刑事案件的【审判。
我给武汉政府反映的武汉司法
腐败陈慈川 陈慈川你好,来信收到并转有关部门。
并且我咨询了有无刑诉法和民诉法均没有所说的规定,只有刑事附带民事。没有民事带刑事。
在中院审5时,两被告都是承认我提交的新证据,由香港律师亲自己证明陈硝发的香港他的公证书是假的。根据中国的法律和香港的法律。香港的分证书必须是专递。用在哪个地方就专递到哪个地方。根本用不着国内另个的分证书再进行公证。所以,湖北楚信公证处是违法给假进行再公证的。
在中院的法庭上,我的律师提交了依照法律将高刑事案的人员送公安局的。
但是中院给我法院一个面子,区法院没有办法进行刑事案件的审理。纠结了。
总之,我这次到武汉给他们三方捆绑在一起了,纠结由他们三方负责。中院的庭长不出庭,由另外2个人完成判决。政府也已经将我反映的问题来信收到并转有关部门。
另外 又在公安局网上报案,并且菿派出所录取了供。在派出所还给区法官打了电话。。派出所叫我转达让区法院捯派出所查看。派出所教导员还说,等区法院判决后再把判决书拿给他看,是否立刑事案。
我们都是回到洒店后,又打电话叫我们过去了一下,吧资料留给他们,等待他们的回电。一年多来,跑武汉8次,总算派出所审核资料,并留下资料了。过支是看都不看。好像是换了一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