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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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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二是造假案;三是抢管辖权;四是卖证据;五是吃回扣;六是滥执行;七是搞“***”;八是贪污挪用执行款。
无论案件由谁主审,只要参与到案件审理、评议、把关,从审判员、庭长到分管副院长,都利益均沾。
我每次到武昌,武汉两级法院都是看到法官和打官司的人吵架。难怪啊!不知道便罢了,知道后真感觉腐败是祸害。
在派出所也是这样的,就是我在武汉网上公安报案成功,并且还由110带到派出所去报假公证,派出所都是不作笔录的。
法院也是哈,按照香港公证书的传抵方式,一份是给中院上诉庭长收,一份是给我收。麻烦的事情是我在13号就收到了,打电话给白庭长,她说没有收到。香港方面还多次来信要我知道庭长收到与否给她们回信。但是我又不能多打电话去问。已经到20号要开庭了,都是没有白庭长的回答。
我们只好从香港,成都查询快递公司。麻烦啊!
14号早上9点多就到了武汉中院,庭长一直没有收到,逼我不想打电话的非得打电话,至到20号开庭前,我将快递单子给律师看了,我说如果没有收到就是法院的问题。
结果是陈晓安迟到1小时多,香港的公证书也到白庭长手中。
按理说白庭长已经知道陈晓安的公证书是假的了,但是她还是按民事程序对我进行调解,要我讲亲情。问我刑事案后我的亲属可能要座牢,问我忍不忍心。我说:我是89年才认识陈家的人,89年前,陈晓安每月都是要收美国大姐的100美元,可是大姐生病癌症回中国治疗。为了房子还给大姐争吵。至大姐死后在成都安葬,她从来没过问过。我说我活不了多久,难道我要把此事交给我的女儿,陈家的财产不给我们。陈家的后事要我们的女儿承担。两说犯法后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把我的一份给吃了,还叫我讲亲情。
前天给律师通电话后,律师也告诉我:有可能要反回区法院重审。我说是踢足球啊。说是要给基层的法院留点面子。现在是刑事,总是用亲情,面子来压我。
所以我有思想准备的,这个刑事案是留有人情味的。当然了,楚信公证处的公证员有在武汉的人脉。陈晓安在武汉打官司5-6件,来来回回的,她工会主席出生的有经验对付武汉的人情事故。她说我是不懂得的。所以她也有人脉了。吃了她好处的人当然要为她说话。
武汉的问题多啊,让其它人也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