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我从香港回成都的家8天里,我就没有失眠不睡觉。但是就在18号这一天,我的假老公在家一天没去他的茶馆,他的朋友们到广州没回成都。听说昨天回成都了,昨天一早就在他们的3号地《茶馆》。
我是被假老公做的饺子和葱花饼给毒了,前天晚上肝脏就痛了一夜,昨天白天就肝脾痛,双侧附件痛。晚上就双肾痛。看来是所有犯罪的证据找到后他们开始蒙财害命了。
前几天是武昌区法院的副院长说要把陈晓安的儿子弄进去。我还给女儿和老公说。我只是希望撤消公证书。打掉陈晓安因伪造文书失去继承权。将妈妈的房子分为美国的两年哥哥,台湾的一个姪儿,还有我4个人继承就行了。
本来我们有法院的判决书,分配份继承的。由于我的在武汉的姐姐心肿,想独占这份妈妈的房产,就通过亲戚找到在武汉楚信公证处理论研究委员会 委 员 张颖宏 。告诉他陈晓安想办一个公证将妈妈的房产过户在她的户名下。然后张颖宏写了一张纸条,要什么,什么。交到陈晓安的儿子阙隽手中。就这样,阙隽忙碌了大半年,先是搞了一份2011年6月8日的林雄签名的有中国律师香港专用的章。然后不行,又是这份的编号,搞了一份2012年1月12日的林雄签名的公证书。
姐姐拿到这份公证书就前往楚信公证处张颖宏。于是就办理了一份《授赠》公证书。
香港公证书只有经过司法部驻港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之后才能有效。公证书转递制度是防止伪造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的公证证明的真实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之一。
根据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工作程序,经盖章的公证文书(正本)交给当事人持有,副本,则由该公司负责发往使用单位,如果你持公证文书去办事情,经办部门已经有副本了。根本不需要再次公证。
实际上武汉的黑社会势力相当的猖狂。不是说100万元下一条腿吗。真的是体会到了的,我在开庭前就被毒得住医院,高血压达219.差点因脑颅血后遗症而失去生命,正是这个时候,武昌区法院打电话给我,后查询没有人找我。
判决书邮政寄到成都的家,我下楼到快递箱取回家后我的脚就瘸了,而且痛苦了好久好久。阻止我到公安局去办香港通行证。当我该取通行证时我的手瘸了,连穿裤子都是问题。还是我坚持忍痛飞到香港,快去快回。在香港就不到两天,我的手不瘸了,回家时还给家里人买回免税食品。仅管在香港期间,骚扰我的成都3100000电话和其它几个电话不停的打。我还是完成了我该完成的事情。
前天又给林律师通过电话,就等武汉中院的开庭的具体地址信息。然而,犯人就开始对我下毒手了。
本来事情非常简单就可以确定真假香港公证书的,但是由于 张颖宏在司法部门有黑手阻饶。派出所不接受110警车带去录笔录的事情正常人不可思议的事情。法院在陈晓安都是说没有去过香港,我们又有成都公安局出入境签证处证明没有出境的证明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不作笔迹鉴定。就判我们败诉。假的香港公证书上明明写有我们4对继承人在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签名放弃继承的。法院庭长为什么这样判决不得不让人深思。
真正的香港林健雄办事非常简单,这是大陆也可以做的。只是黑社的势力。我提供给香港林健雄的资料只有7张纸。3张是假的公证书,2张是成都公安局出入境签证处的证明我们两口子没有出境外的证明。然后就是我的香港通行证和入港的海关证明。
为什么武汉的司法系统就那么没有能力解决,非要我到香港。种种问题就看出香港的司法要比武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