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成武汉政府回复我的“ 来信人陈慈川反映公证书有错误的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陈慈川可直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于9日早上座飞机到香港。10号从香港回成都。
派出所说我该起诉找公证处我也起诉了。律师朋友健议的找武汉公证协会我也找了。事前知道是因为当时被公证理论研究委员会 委 员 张颖宏 违法拒绝我们的复查被踢到找房产局,找律师就没有到公证协会处理。错过了60天的复查期。但是我们已经将资料邮给他们。我们完成了流程,公证协会也完成的流程。就等武汉中院了。实际上我们已经上诉到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了。
楚信的 张公证是协会的。他们是套头。要复查公证书就要到房产局。查档案要律师。要律师就要打官司。打官司就没有去公证协会。套路。我被当成瓜被踢球。
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投诉人应当自收到或者知道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复查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地方公证协会提出公证复查争议投诉。
当我到楚信公证处复查【2012】鄂楚信证字第4171号《赠与公证书》时,公证处要我到房产局查档案,说他们没有4171号《赠与公证书》公证书,只有4171号《授赠》公证书。
到房产局查询档案时说我没有权利,必须是法院或者律师,请律师查询到复查书后。律师就进入司法程序,没有进入武汉公证协会。
已与当事人电话沟通数次,告知当事人需提交协会要求材料,按照投诉处理流程,当事人一直未向协会提交我们需要的书面材料,程序上无法进行办理。
前天接到武汉公证协会唐秘书的电话后,我已经告诉她我已经到香港,确认楚信的 公证理论研究委员会 委 员 张颖宏 是为假的香港林健雄律师签名的公证书做再公证。问她需不需要我寄资料给她,回答:等你收到这个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