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从成都派出所回来。本来是去办事香港通行证,由于网络出问题,不能办理,只有等等。同时我咨询了派出所的警官,问能不能因香港的假的公证书在成都报案。案发地是武昌。
警官了解情况后说,先后两个警官,回答与我们的律师办事的程序一样。即:先到派出所报案,然后侦查,最后才到法院起诉。法院一但介入,派出所就不负责了。除非法院下令请派出所出面。
我们曾经:
法律咨询热线027-12348:打了电话。说清了我们因继承已经法院判决。提供的美国人的护照。我的姐办的一份假的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一份赠与书加上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原湖北省公证处的一份受赠公证书被房产局混成:赠与公证书。取得房产证。我们有成都公安局出入境的证明,没有出境。给法院提供的美国的的护照号不复合。香港方面也说不是他们的。我老公是44年10月30出生和,假公证是45年6月10日。所签名也不是我们的签名,我们要报案。可以不?回答: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条新增加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其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我们有权报警。但被粮道街派出所拒之门外。
我们在武汉公安局网上报警成功后,按指示前往粮道街派出所报案被拒。我们是咨询好12348的。我不想得到粮道街派出所的推斥。 网上报安成功后,027-85396316给我打电话,后-027--88738519也给我打电话。问得非常多,然后叫我让律师去粮道街派出所。还说他们先去通报一下。我告律师事后,下午他去后说没接通知。下午5点多我给-027--887385194打电话。回答是已经给粮道街派出所打电话,是一个女同志接的电话。 16号上午律师去后说我们是姊妹继承是民事,不让报案。我们是说清楚是冒用我老公假的身份证办假公证。我又给武汉027-85396316打电话.叫我等着,一会儿-88738519也给我打电话,又问了很多,叫我本人到粮道街派出所去录笔录.必须是我本人.我问是不是明后天定下来的可以录笔录.另外一个警官说本人到武汉去一下.我说要定下来要给我做录笔录我才去,具体时间要看我买的飞机票还是火车票.然后警官说:我们是做平台的,最后还是要粮道街派出所定如何做.我说我9号才从粮道街派出所回成都.周警官说叫我找房产局.警官说那你就找房产局.问我找过房产局没有?我说我找房产局无数次.叫我找公证处.公证处说叫我找房产局把赠与公证找出来.他们没有做赠与公证.只是受赠公证书。并且是为假的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一份赠与书做的受赠公证书。警官说那你就找律师.你不要管.律师程序走通了自然就通了。
如今,我在到武汉中院申诉,还要到香港去取证。本来就是刑事案该不由我支付的费用都要我支付,我的担子也太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