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武汉武昌的妈妈的房子的继承官司打了十多年,5份判决书都不起任何作用。无论我打到什么地方,就整疯那里的人。
房产局被整疯,十多封信说明我没加任何型事的签字放弃继承,可它们硬是把湖北楚天公证处的授赠书加上香港公证处的假的公证书混合成楚天公证处的赠与公证书。就这样将解放前的妈妈的房产过户给了我的武汉和姐姐陈晓安。
公证处疯,我到武汉楚天公证处去,有身份证说明我是当事人的妹妹,并且有各种判决书证明我的身份。可是就是不给我复查它们的授赠书。非要我找房产局。最后我的律师提供我的资料,并且按法律我有权查询它们的公证书的内容。我们也是再三说明我们本人没有放弃过继承。但是在它们的复查书中仍然坚持它们的公证书是正确的。连我老公的身份证号都全是错误的也没查询到。
派出所疯,当我们知道香港的假的公证书非法用到我老公的身份证,并且身份证号全部错误,按照中国的身份证管理法律,我们有权报案,可是武昌粮道街派出所不给予报案。派出所付所长还用手在室内推我在地上,有监控的。非要叫我们先到法院立案。
好不容易到法院立上案,法院的传票发不出去,原因是被告2-我的姐姐陈晓安已经将房子的部分产权卖给了别人。卖房合同中有共同修建楼房后各人所占有的楼层。因违法被罚款,判刑。现在的房子还睡起的。我的姐姐与姪儿就搬迁。起诉有争议的武昌妈妈的房子睡在那里。法院发传票不在原地。打电话后,被告不听法院法官的话,不去法院取传票。还说是传票诈骗。当我们的朋友给我们提供姐姐已经转移财产,给姪儿阙隽购买的一套住房。武昌 胭脂山桂苑小区2栋1单元605室阙隽与陈晓安。我们想通过社区找到此记案的二人,可是被网络黑了无数次。
我处于无莱,给武汉市政府写信,盼望能帮助找到两个人。但是政府转给区法院后,法院的快速回复让我感觉疯了。
武昌区人民法院 2016-08-15 09:31:59 直接回复 武昌区人民法院 快速回复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来法院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不仅要求被告的称谓要明确,相关能够确定其身份信息的简况也应当明确,故请将被告相关信息查实后再来起诉。
难道他们没有看我给市政府的信。
武汉有没有说理的地方
为了继承在台湾已经去世的妈妈的房产,已经是5份判决书。也给你们写信十多封。好不容易在武昌区法院立案,已经为送达传票一月,因被告已经从身份证地搬家,我们找到新的住地,但没确认。 胭脂山桂苑小区2栋1单元605室阙隽与陈晓安。
他们伪造的香港公证处的公证书,加上楚信公证处的授赠书合并成赠与公证书,非法的取得本该是我们5个妈妈的子女的共同继承的房产,并且非法的卖掉部分产权,共同违章修建楼房,已经是刑事案件。
请政府协助我们查询到被告。好顺利开庭解决遗产纠纷,并将违法者给予惩处
我又给市政府写信。
快速回复告知书 不真!补图片说明有明确的被告。
因为上一封信只准上传3张图片,现补一张。最关键的是有原告,有被告。
现在我无别的选择,就按法律的寻找被告在报上发公告,公告3个月后就缺席审判。我等了十多年了,难道还怕多等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