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昌妈妈的房子被卖掉,被破坏,我起诉到法院。我是没办法的。春节时知道姐姐已经违法将我们手中有法院判决书有继承的房子非法过户后又非法卖出,又非法修建楼房时。我只想通过房产局了解情况后按法规进行纠正。
当知道姐姐是因伪造香港的公证书和湖北省公证处的公证书才将妈妈的房产过户到她名下,自然是要先进行对假分证书的撤消,房产局才能给我恢复到原来的状况。
此案件是刑事,民事,行政三案交叉的,我申请采用三合一的审理没同意,只得一一的进行。
我们因伪造假公证书是用假的身份办理的提出报案,武昌区公安局都是同意的,但粮道街派出所不同意。要我们先到法院立案。现在法院立案后要下达传票。可是姐姐以她现在住在别人找不到为理由,非要法院将传票送到她家里。不同意法院打电的话叫她到法院取传票。她的儿子还对法官说:传票是骗子电话。他认为他聪明,耍赖就能躲过。逃避法律。
“电话通知的情况下,也会告诉你诉讼的大概,谁起诉你,是不是有这么回事,你自己清楚了。
如果只是电话通知,什么也没说就说有传票,那就是骗子电话,现在有很多起这种骗子行为,扰乱司法秩序,不要上当受骗。”
他们不去法院取,本身就是会加重今后的量刑判决的。他们不知道那样做只能对他们不利。原来我还有想法,也对他们说过:坦白从宽,交待如何权钱交易的。可以惩治糊败,减轻他们的刑。现在无望了。笨蛋!
因为被告1湖北省公证处已经收到传票。
我申请对通过被告1 调查中再申请对假的香港公证书的鉴定,只要是鉴定是假的,立即到粮道街派出所报案。上次粮道街派出所所长说过的。
当我在雨中看到此景,眼泪和雨水连在一起,天啊!我手中的法院判决书就像是一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