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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由于 陈慈川 的隐私设置,您不能访问当前内容

已有 1956 次阅读2016-6-7 20:38 |个人分类:生活|系统分类:家庭生活| 隐私设置, 市政府, 武汉 分享到微信

我的“我给武汉市政府的信”被“抱歉!由于 陈慈川 的隐私设置,您不能访问当前内容”不知是网站规定的还是他人冒充我加的。
给武昌房产局的信因网络问题发不出去。只好公开发行。十多年来为此事我从四川到武汉,法院都是跑了无数次。姐姐住在那里几十年。突然失联,,今天给武昌房产局通过电话。要求我给你们去们转发给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已确定该房产为陈家儿女继承武昌区戈甲营37号房屋陈王静碗的房。现在是40号

由于继承人分别在美国。台湾。大陆。不能一起到武昌办理,所以到目前为至该房产仍然是在台湾已故母亲妈妈的名字。产权还是49年国民党时期的产权。由于无产权,不能维修。
我曾经亲自从成都到武昌,提交了所有的资料给房产局产权科。他们还给我写了收到资料的收据。

昨天打电话给在武昌的姐姐与侄儿都因电话不通失联。打电话到社区才知道他们已经搬迁,现在失联。并说房子是空着的。

不知原因,所以前来备案。我现在住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三友路18号9楼2单元10号手机号码:18981939081

如果有拆迁信息请联系我。陈慈川

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转送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办理,按照信访条例受理,并书面告知你.在此期间,不应重复反映或越级反映.特此告知.

5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4-12 09:19:23正在办理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处理意见书(陈慈川).doc

6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4-12 15:06:57已办结

有关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2

有关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是经过十多年的法院继承的取证,并且已得到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分别由陈家5个子女继承。由于继承人分别在美国。台湾。中国大陆。没有能力全部到武昌办理继承产权的事。所以产权仍然是在台湾已故的妈妈陈王静碗的产权人。昨天社区打电话说该房子已经被陈晓安违法卖出。买主是罗素玲。
现在我不知道买卖双方的电话号码不知去向。区房产局产权科也不能说清现在是否已经过户。如果按照他们的意见让我去立案解决。将是一个无头案。
由于我现在是脑外伤后遗症病人。折腾不起往返武昌的行程。我请求:
1:按照法律陈晓安违法卖出的房子无效。买主罗素玲必须去追回脏款。房子的鈅匙临时交到社区,待我身体好转后由老公陪同前往武昌。否则陈晓安会反复卖出。
2:请求将此信件转发给武昌区房地产管理局。因为我已经多次到武昌房地产管理句交达继承资料。总是丢失。


办理状态


序号办理单位办理时间办理状态信件去向文件
1武汉市人民政府收信武汉市信访局 
2武汉市信访局2016-02-15 09:20:32已转办武昌区信访局
3武昌区信访局2016-02-15 09:34:18已转办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程序性受理告知书
4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2-26 11:04:24自行办理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实体性受理告知书(陈慈川)1.doc
5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4-12 09:23:02正在办理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处理意见书(陈慈川).doc
6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4-12 15:11:45已办结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


有关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3

关于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我曾经为给武昌区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科多次从成都到武昌送有关资料。我见过张局长,产权科的祁先生是多次见面的。这是我最近专程从成都座飞机当天去,当天回的所送的一套资料的收局。写收据的人开始不给我盖章。由于我不相信这样的资料会被送进我们的房产档案,才争议很长时间才给我写了收局,并且盖章的。当时我说不盖章就睡在办公室不离开办公室。因为找他们非常难。



办理状态


序号办理单位办理时间办理状态信件去向文件
1武汉市人民政府收信武汉市信访局 
2武汉市信访局2016-02-17 09:11:28已转办武昌区信访局
3武昌区信访局2016-02-17 09:39:30已转办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程序性受理告知书
4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2-26 11:04:46自行办理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实体性受理告知书(陈慈川)2.doc
5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4-12 09:20:32正在办理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处理意见书(陈慈川).doc
6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4-12 15:07:43已办结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


有关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5

有关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收到武昌区政府的回答,可是有问题。如果按区政府的建议“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就得请律师查询房产是否已经过户到武昌的姐姐陈晓安的名下。 最近听姐姐的儿子说:该房子因重新建设,并修建成二楼违法后被法院判决。 我现在不知道该房子的户口过户到我的姐姐的名称下没有。如果过了户我才能起诉。如果没有过户就是内部问题。房产局的答复要60天以后。
就一个产权名称过户没有?我已经多次打电话给武昌房产局。还要等60天。如果律师去查,要600元钱。如果要我自己从成都到武昌去取。还要有人陪同。路费要很多的钱。我曾经多次到武昌房产局去过。
我请政府只要告诉母亲的房子过户没有就行了。

陈慈川: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月14日15:54,粮道街道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吕莉电话联系您进行了沟通了解。经查,您反映家庭房屋遗产继承纠纷的问题。关于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问题已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裁定,房产属于其母亲的,但因母亲已去世,此房屋应由其子女共同继承,但是房屋已被您的姐姐私自变卖。鉴于您反映房产继承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回告 武昌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5日


非法的【2012】鄂楚信证字

看到有关武昌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的转移、鄂楚信证字第4171号《赠与公证书》办理了继承转移登记,产权明确为陈晓安所有。现陈晓安处置其房产的行为符合《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
继承人我根本不知道。并且我的手机天天开机。



陈慈川: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2月22日,我局安排工作人员杨劲松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戈甲营40号房屋早在2012年由陈晓安凭【2008】武民终字第76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2012】鄂楚信证字第4171号《赠与公证书》办理了继承转移登记,产权明确为陈晓安所有。现陈晓安处置其房产的行为符合《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2016年2月25日09:35、10:05、10:35,工作人员杨劲松电话联系您,您手机关机,无法联系您本人告知处理情况。
   特此回告


办理状态

序号办理单位办理时间办理状态信件去向文件
1武汉市人民政府收信武汉市信访局 
2武汉市信访局2016-03-11 13:44:17已转办武昌区信访局
3武昌区信访局2016-03-11 15:29:44已转办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程序性受理告知书
4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3-14 09:41:10直接回复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快速回复告知书
请转武汉市楚信公证处

有关武昌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的转移、区房产局回:鄂楚信证字第4171号《赠与公证书》办理了继承转移登记,产权明确为陈晓安所有。现陈晓安处置其房产的行为符合《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
有关武昌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继承是经过武汉市和武昌区法院的两次判决。母亲陈王静婉的房子该由5个儿女共同继承。我不知美国的哥哥和在台湾的姪儿办没有办相关放弃继承的手续。生活在四川成都的我没有办理过相关放弃手续。
现在我要用法律手段维护我的权利。需要查清你们签发的鄂楚信证字第4171号《赠与公证书》。因为我是权利当事人。
陈慈川2016年3月11日


办理状态

序号办理单位办理时间办理状态信件去向文件
1武汉市人民政府收信武汉市信访局 
2武汉市信访局2016-03-14 09:55:32已转办武昌区信访局
3武昌区信访局2016-03-14 11:16:09已转办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程序性受理告知书
4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3-15 11:24:36直接回复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快速回复告知书


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楚信公证公司属于市场行为,对于公证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提出。


有关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

有关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
6 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 2016-04-12 15:06:57 已办结 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
昨天是有一个电话打来,说:陈晓安的房产是合法的。我说:陈晓安的非法的"赠与"取得上述房屋的产权,社区和武昌房产局都叫我诉送。我说我刚从武昌房产局回成都,到过公证处,也到社区去过。都叫我诉送。她的非法的"赠与"我们正在起动诉送。
申请办理"赠与"公证必须要本人或都本人委托。我并没有做这两件事。2012年1月15日,我的哥哥已经去世,根本不会有人从美国到大陆给她办理赠与。
非法的"赠与"取得上述房屋的产权必须扯消。
http://openlaw.cn/judgement/cdcae8a8067f4212991f2db58fb31492吴国华与陈晓安、阙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提醒我,她能用假的房产证就有可能用假的"赠与公证书"

办理状态

序号办理单位办理时间办理状态信件去向文件
1武汉市人民政府收信武汉市信访局 
2武汉市信访局2016-04-14 09:26:19已转办武昌区信访局
3武昌区信访局2016-04-14 09:45:44已转办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程序性受理告知书
4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2016-04-14 16:04:58直接回复武昌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快速回复告知书


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我局于2016年4月12日做了答复,如果信访人对答复不满意,要自己依法举证,维护自己权益。


假房产证报安,假公证书不能报案,为什么?

我因武昌区戈甲营40号陈王碗的继承与陈晓安的纠与分主要是她非法的用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一份赠与书加上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原湖北省公证处的一份受赠公证书被房产局混成:赠与公证书。我给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邮去我们从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取得的复查公证书中发现是伪造的。他们也用电话回答不是他们的、0085263088707香港 查询2015年5月4日10点10分给我发的短信后我给她将我收到的公证书发过去后,用02028816920给回的电话,说不是她们的 上面所签的大哥。二哥。我的名的字。等等都不合复。并且我还提供了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签证处的的证明我与老公都没有出境到香港去过。老公何义全的身份证号码完全不一样。所签名的笔记都不是我们所签。我们认为是假的香港分证书。要报案,区公安局说在当地粮道街派出所。 我们来到粮道街派出所。听说是所长的在会议室开完会。我们等开完会后就进去找所长。还没有等我说清内容。曾经办地过 该房因阙隽持假房产证进行卖房的报案的周警官就拿起半节就搭话说:他知道了---。打断我们与所长的对对话。我们的律师告诉周警官不是他说的事情,我们是假的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进行报案。 周警官拒不为们做询问笔录,说:我们听房产局的,你说是假的就是假的。不做报案询问笔录、在他的办公室还有不认识的人与我们老公挣吵。差占打起来。我将老公拉到我身后档注。周警官只说我们只听房产局的,你们去找房产局。 后来我们又到会议室找到所长。他说:出入境签证处的的证明你们没出镜就不等于你们没有去过香港、美国大哥给我的信上的签名,邮件地址,邮票都可以做鉴定的。所长无法说明是真的。同样拒决我们报案。我下楼后听律师说没有出过境就不等于是你没有到香港那是偷渡啊,我吓着了;立反回二楼,三楼,找不到了,敲开付所长的门后没有让我进就用手推我。后来另一个人敲开付所长的门,我想顺风进入,又用手推我.我两天都没有睡好觉.自然顺风座在地上.我要调监控看他的手是不是从他的门内像外推广了的.不理我. 同样是持假。同样一个人的房产做的事。为什么武汉有老吴能报案。而我们是从四川成都却不能报案? 30日在粮道街派出所做的询问笔录中陈述:在签订合同时阙隽将房产证交给我,2013年12月19日我持房产证到武昌区房管局咨询,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确认该证是假证,当场没收。阙隽到场后,承认真正的房产证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了,并将我带到


办理状态

序号办理单位办理时间办理状态信件去向文件
1武汉市人民政府收信武汉市信访局 
2武汉市信访局2016-05-10 16:30:46已转办武昌区信访局
3武昌区信访局2016-05-11 11:38:10已转办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公安分局程序性受理告知书
4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公安分局2016-05-12 09:41:55直接回复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公安分局快速回复告知书


来信人陈慈川反映公证书有错误的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陈慈川可直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假公证书不能报案​?

来信人反映公证书有错误的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可直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假公证书到什么地方复查?
2:“来信人反映公证书有错误的问题”这不是错误。是犯罪。
为此房我已经9次给你们写信,所提出的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的问题。房产局混成:赠与公证书的问题都没有得到回答。
假公证书不能报案?所签的大哥。二哥。我的名的字。等等都不合复。并且我还提供了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签证处的的证明我与老公都没有出境到香港去过。老公何义全的身份证号码完全不一样。所签名的笔记都不是我们所签。我们认为是假的香港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条新增加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其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修正案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显然,该规定对遏制公证欺诈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证行业对此应大力予以宣传。


你放映的问题可直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我的举证是完全判香港公证书是伪造的.

关于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经我们的举证是完全可以判定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公证书是伪造的.我们有权因假公证书报案。所签的大哥。二哥。我的名的字。等等都不合复。并且我还提供了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签证处的的证明我与老公都没有出境到香港去过。老公何义全的身份证号码完全不一样。所签名的笔记都不是我们所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条新增加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其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我们有权报警。但被粮道街派出所拒之门外。 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原湖北省公证处的一份受赠公证书是为假的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一份赠与书不做核实就做出受赠书是违反公证法的。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房产局将假的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一份赠与书和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原湖北省公证处的一份受赠公证书不做核实混成:赠与公证书。说:陈晓安的房产是合法的。我给房产局所交的包括美国继承人的护照片信息同样是交给法院的。 第三十七条 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滥用职权、超越管辖范围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认为是假的香港公证书。要报案,区公安局说在当地粮道街派出所。 我们来到粮道街派出所。听说是所长的在会议室开完会。我们等开完会后就进去找所长。还没有等我说清内容。曾经办地过 该房因阙隽持假房产证进行卖房的报案的周警官就拿起半节就搭话说:他知道了---。打断我们与所长的对对话。我们的律师告速周警官不是他说的事情,我们是假的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进行报案。 周警官拒不为们做询问笔录,说:我们听房产局的,12348

附件


办理状态

序号办理单位办理时间办理状态信件去向文件
1武汉市人民政府收信武汉市信访局 
2武汉市信访局2016-05-13 14:54:59已转办武昌区信访局
3武昌区信访局2016-05-13 17:37:06已转办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公安分局程序性受理告知书
4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公安分局2016-05-23 11:27:49直接回复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公安分局快速回复告知书


2016年5月4日10时10分,我局粮道所接到陈慈川报警,该所民警已向其解释,房管局为陈晓安办理了房产证,说明房管局认为手续合法,建议其向房管部门反映或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陈慈川反映公证书有错误的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陈慈川可直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在市公安局网上报警成功后被粮道街派出所

首先要纠正你们的回复中的错误 2016年5月4日10时10分,我局粮道所接到陈慈川报警,该所民警已向其解释,房管局为陈晓安办理了房产证,说明房管局认为手续合法,建议其向房管部门反映或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陈慈川反映公证书有错误的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陈慈川可直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 错误是 2016年5月4日10时10分 。我们是8号从 成都座火车到武汉,9号 早上先到区公安局。危后才按安局 的指示 前往粮道街派出所。可调监 。2:房管局已涉案。混后假的香港公证书加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的受赠公证书变成赠与公证书。取得房产证。要我们去复查。请问假的香港公证书在什么地方复查?
 我们在武汉公安局网上报警成功后,按指示前往粮道街派出所报案被拒。我们是咨询好12348的。我不想得到粮道街派出所的推斥。 网上报安成功后,027-85396316给我打电话,后-027--88738519也给我打电话。问得非常多,然后叫我让律师去粮道街派出所。还说他们先去通报一下。我告律师事后,下午他去后说没接通知。下午5点多我给-027--887385194打电话。回答是已经给粮道街派出所打电话,是一个女同志接的电话。 16号上午律师去后说我们是姊妹继承是民事,不让报案。我们是说清楚是冒用我老公假的身份证办假公证。我又给武汉027-85396316打电话.叫我等着,一会儿-88738519也给我打电话,又问了很多,叫我本人到粮道街派出所去录笔录.必须是我本人.我问是不是明后天定下来的可以录笔录.另外一个警官说本人到武汉去一下.我说要定下来要给我做录笔录我才去,具体时间要看我买的飞机票还是火车票.然后警官说:我们是做平台的,最后还是要粮道街派出所定如何做.我说我9号才从粮道街派出所回成都.周警官说叫我找房产局.警官说那你就找房产局.问我找过房产局没有?我说我找房产局无数次.叫我找公证处.公证处说叫我找房产局把赠与公证找出来.他们没有做赠与公证.只是受赠公证书。并且是为假的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一份赠与书做的受赠公证书。警官说那你就找律师.你不要管.律师程序走通了自然就通了.
 

办理状态
序号办理单位办理时间办理状态信件去向文件
1武汉市人民政府收信武汉市信访局 
2武汉市信访局2016-05-24 15:36:34已转办武昌区信访局
3武昌区信访局2016-05-26 09:24:33直接回复武昌区信访局快速回复告知书
办理告知

步骤告知意见
1市信访局待受理
2从武汉市信访局已转办到武昌区信访局
3由武昌区信访局直接回复



你反应的问题依法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请你你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


我给武汉市政府的信_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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