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说:武昌戈甲营40号房屋产权的转移、鄂楚信证字第4171号《赠与公证书》办理了继承转移登记,产权明确为陈晓安所有。现陈晓安处置其房产的行为符合《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
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知道我没有到常签字仍然坚持说是合法的,维持原公证。他们是受赠公证,没有赠与公证书。
办理公证,按公证法,公证处该审核。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国外的继承人审核困难。国内的审核就非常容易。只要到武汉公安局查询一下陈晓安有无出境的记录。查询一下国内继承人的身份证。就可以查询到我老公的身份证号完成错误。
此网美国人也有人认识美国继承人的。大哥,二哥的老婆都更换了,并且护照号也完全不对。
我收到这份文件时一眼就看出是假的。笔封都像是用一只笔,最多是两个人所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