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继承权公证中骗取公证书的刑事责任
【摘要】:在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中,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和陈述,隐瞒其他继承人,骗取公证书后,向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提交公证书,诱使房屋产权登记机构作出错误的产权登记,转移房产所有权,损害其他继承人财产权益。这种行为是一种独特的危害社会行为,符合诈骗罪(三角诈骗)或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应分具体情况以诈骗罪或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骗取公证书 诈骗罪 三角诈骗 侵占罪 【分类号】:D924.3;D926.6
【正文快照】:一、引言公证,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特有的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优势,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的社会生活当中。可以不夸张地说,在现代社会,公证已经伴随了一个人从生到死的人生全过程:出生有出生公证,出国留学有学历公证,结婚有结婚公证,死亡有遗嘱公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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