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交行委托的收账公司的电话后,我立即代表“老公”向银行报了案,说卡是老公的老板撑握着用的。卡也在老板手中。已经一年多了。老板现在不在成都,而是在深圳。老公再三打电话吹。回话说20号就会从深圳架成都。
我为此专门咨询了一下,网上也查询了一下。总的来说是要立即还款的。否则会“民事责任,拒不返还才可能构成刑事责犯罪。”
现在我要说的是我要给刘老板算总账了,十多年来。重在的事情我都是作了记录的。刘国泰,和他的儿子,女媳是如何欺骗,洗脑,让我的瓜娃子老公死心踏地为他们刘家做铺垫事业的。他们搞空壳公司洗钱。
十多年的迫害难以望怀。
备注:
信用卡欠款确实可能会坐牢。
信用卡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还,就会被视为”恶意透支“,银行即可以启动司法诉讼程序。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透支5000元以上,欠款长达3个月以上,并经银行3次以上催缴拒不偿还的,司法机关将采取相应措施(5000元以上判刑;5000元以下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