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监管须臾不可放松,其工作责任重于泰山。
党和政府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出发,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法律屏障,下决心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但社会上总有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在“灰色地带”游走,他们置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想方设法钻法律监管的空子,生产、贩卖不合格甚至有毒害的食品。从“瘦肉精”到“黑心鸭”,从“地沟油”到“潲水油”,从“染色馒头”到“问题血燕”……,盘点2011,食品安全问题的频频出现,说明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明年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将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力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消除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加快监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