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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请别把“爱国”当成“生意”来做?
――熊飞骏
“爱国”本来是一种很高尚的情感,可在某些投机政客眼中,“爱国”一词不过是一个能给他带来巨大利益的“商标”,是通往快速升官发财的捷径。
视“爱国”一词为“商标”者,必然把“爱国”当成“生意”来做。
五四青年梅思平就是把“爱国”当成“生意”来做的典型代表!
梅思平是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北大政治系学生,五四运动的头号“爱国”愤青,火烧赵家楼的第一把火就是此人放的。
中国出席巴黎和会的首席代表曹汝霖被梅思平斥为头号“汉奸卖国贼”!
梅思平因此被全国人民奉为伟大的“爱国青年”,迅速上升为社会舞台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十年后,在日军大举进攻中国前夕,梅思平再度高举抗日大旗,成为千百万年轻人内心景仰的“爱国志士”。
当时极少有人看清这个头号“爱国青年”的“爱国行为”只是“口号式”的,除了在公众面前高呼“爱国口号”,攻击异议者为“汉奸卖国贼”等哗众取宠的外销行头外,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爱国行动。
往后的事实证明,梅思平视“爱国表演”为个人青云直上的阶梯,“爱国”在他眼中不过是一宗一本万利的“生意”。
日军占领北京后,被梅思平斥为中国头号“汉奸卖国贼”的曹汝霖,宁死也不肯出任华北汉奸政权的伪职,在日伪政要的威逼利诱下坚决不就范,在关键时刻显示了极为可贵的民族气节和硬骨头精神。
日本人恼羞成怒,训斥曹汝霖:你不帮皇军,是何居心?这时火烧曹宅的“爱国青年”和“抗日志士”梅思平主动跑来请缨,出任了汉奸政府的组织部长?
1940年汪伪汉奸政权成立后,梅思平在其间历任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组织部长、工商部长、实业部长、浙江省省长、内政部长等要职。
更具讽刺意义的是:梅思平在担任日伪汉奸政权的党政要职时,继续高举“爱国”大旗,把“爱国台戏”表演得淋漓尽致,经常在台上义愤填膺地怒斥在重庆坚持抗战的蒋中正为中国的“头号汉奸卖国贼”?
梅思平和蒋中正究竟谁更爱国?谁才是真正的“汉奸卖国贼”?只要看看二人在力量相差悬殊的爱国逆境下个人利益的损益就一目了然。
真爱国者常常不顾个人利害得失,不惜付出巨大的牺牲,甚至不惜以性命相博;“爱国演员”则不肯付出任何代价,且不择手段发国难财升国难官。
抗战期间蒋中正在力量占压倒优势的强敌面前,地盘越打越少军事实力越打越小,尤其是蒋赖以发迹的黄埔军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从威风八面的大国元首退为四面楚歌的一方诸侯。梅思平则借助表演“爱国功夫”从低品级政客跃升为高官显贵。
如果蒋中正当初肯走梅思平的路,不但梅思平,连他的顶头上司汪精卫也根本没戏。日本人会毫不犹豫地把二人踹到一边,让蒋中正取而代之。
二人谁更爱国不证自明,可梅思平的“爱国口号”却比蒋中正响亮百倍。
至于早先被梅思平斥为“头号汉奸卖国贼”的曹汝霖,五四前期是北洋政府权重一时的政府常委,集交通总长、财政总长、交通银行总理等数职于一身,在抗日期间则沦为一介平民。
…………
令人痛心的是:民国时期把“爱国”当成“生意”来做的“爱国演员”远不止梅思平一人。那些把爱国口号喊得震天响,动不动就斥责别人为“汉奸卖国贼”愤青,最后很多堕落成了货真价实的“汉奸卖国贼”。
“梅思平式爱国”有下列几大特征:
一、 爱国口号喊得震天响。
二、 先发致人贼喊捉贼,“汉奸卖国贼”的帽子满天飞。
三、 摆出打死老虎的气概,选择最安全的方向主动出击,把没有反抗力的对象打为“爱国祭品”。
四、 慷慨激昂骂外国,对那些绝对听不见他怒吼的遥远列强义愤填膺。
五、 和能够决定他命运的权势政要保持高度一致,哪怕明知对方祸国殃民倒行逆施也绝不触及对方的忌讳。
六、 因为是“爱国表演”,所以绝对在乎观众,每次爱国折腾后必然大力炒作哗众取宠的广告效应,绝不做默默无闻的爱国砖头。
七、 热衷聚众起哄,善于裹胁支持盲从者营造声势,从不搞单独的爱国行动。
八、 语境极端,行为夸张,间或掺杂非理性暴力。
九、 宁栽赃君子不开罪小人。
…………
如果梅思平生活在当今中国,一定会对三样“爱国演出”乐此不疲:
唱红;不投反对票;骂美国……
梅思平的“爱国生意”也许会做得更红火更出色,名头绝对比北大教授孔庆东响亮百倍!
对于梅思平式的“爱国生意经”和“爱国影帝”,我只想说一句:中国是你的家,别再贼喊捉贼借爱国之名行害国之实好不好?
二0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