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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林:解老子《道德经》第七十四章

已有 1633 次阅读2010-3-31 07:04 |个人分类:文论集萃|系统分类:家庭生活分享到微信

标签刘晓林  道德经  老子  2009-11-08 19:36

解老子《道德经》第七十四章
刘晓林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恒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恒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字意双解:
假如人民不畏惧死亡,又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真想让人民真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要把他抓来杀掉才是。这样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被他人杀掉。那些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这些人(并不精于杀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甚至丢了自己的性命)。
 
旁注:
人民到底是不是畏惧死亡?求生是人的天性,在此前提下人们会千方百计的寻找奇迹出现(举手投降哪里比得上困兽犹斗?)!于是有的人变的仿佛不怕死了!在道理上讲人人应该是平等的(“一”:万物统一),在实际上人人是不可能平等的(“二”:万物差异)。作为社会管理者想让所有人都怕死吗?只有一视同仁才是。但这可能做到吗?既然不能做到一视同仁,那么一系列的不平等便随之而来了:专管杀人的人被他人杀掉也是合乎“道”的!有的人把“恒有司杀者杀”中最后的“杀”字理解为“执行杀的任务”,根据后文来看理解为被杀更确切些。术业有专攻,本来你是掌管杀人的人却用来杀人,这不乱套才怪!伤手甚至毕命是必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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