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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林:解老子《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已有 1259 次阅读2010-3-30 04:26 |个人分类:文论集萃|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标签刘晓林  道德经  老子  2009-11-06 22:51

解老子《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刘晓林

 
原文: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也。
 
字意双解:
善于为士的人,不轻易动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动怒;善于胜敌的人,不轻易与敌人正面冲突(短兵相接);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用人的能力,这是配合天道(符合自然规律);它是自古以来至高无上的准则啊!
 
旁注:
物体的运动方向取决于外界与物体本身的合力方向。怎样才能使合力最大化?所有力的方向一致。在现实中只有充分调动每个个体内在的潜力才能形成足够的力量,否则只能是静止的“星星之火”。不争之争、不名自名并不适合所有的人,它有隐条件:他人知道某人具备能争的能力而某人却不争。这与他人认为某人不具备能争的能力而某人不得已不争是截然不同的。“天人合一”被人们认为是相当高的境界,要想达到“天人合一”始终是人类不断在向自然规律接近的过程。也就是说,人类想靠征服自然来获得“天人合一”是不可能的!“古之极也”并非古代的准则而是自古以来、始终这样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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