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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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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哥本哈根会议开幕的日子,全球有良知的人士和政府都在为节能减排而努力。可是今天中国CCTV报道的一则消息却让众多的普通老百姓心存忧虑和气愤。
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这个新的国家标准,并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的这一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超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电动自行车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1.2亿辆电动自行车将面临无路可走的境地,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面临与汽车争路危险景象。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
目前中国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在40公斤、时速20公里以上,这是由于低于40公斤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受电能限制骑行距离短不能符合一些城市扩大的缺陷,所以中国多数消费者购买的是40公斤、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而美国的规定是时速35公里以内。
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多为普通的打工族,1.2亿辆电动自行车代表着1.2亿人普通老百姓,电动自行车的无汽车尾气的零排放对城市的空气环境作出了贡献,这是广大普通老百姓作出的贡献,如今一些官僚部门却要对这些作出贡献的广大老百姓下狠手,必须要交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费用才可以使用电动自行车了。
有关部门推出这个标准的理由是安全性,其实中国老百姓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率很低,而出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城市管理者把许多属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骑行的道路划为汽车行驶的范围,也就是汽车道挤占了自行车道,许多城市的交通要道路口都是如此,甚至还有许多把自行车赶上人行道形成自行车与行人混行在狭窄的人行道上的现象,这一切都是为了给汽车轿车让道,为交警的工作让道。如果只是为了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安全・性,有关部门完全可以象对汽车一样进行限速管理,对超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罚款处理,可是中国的政府部门就是要1.2亿骑电动自行车的普通老百姓服从少数有车族和官员的利益。真正制造不安全因素的却是这些政府的官员。
在世界发达国家为骑行自行车让道鼓励人们大量使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今天,中国的一些政府却在不断压缩限制使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所实行的是一种绞杀政策,从各城市挤占自行车道和限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骑行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在过去的一年里就有郑州限制自行车在主要路段骑行的报道,也有南宁限制电动自行车骑行的报道,南京在2年前就不许外地生产的助力车上牌上路的规定,虽说中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但对国内的企业却是搞地方保护不许外地小企业生产的助力车上牌就是一例,南京只允许南京产的金城牌和江苏泰州的林海牌2家大牌厂家的助力车上牌,而不是根据符合质量标准就可以上牌的公平原则,这使南京10万辆助力车不能上路。南京政府取缔这些助力车的理由也是所谓的安全性,其实现在中国交通伤亡事故完全是来自于汽车,其它车辆事故微乎其微,这些政府官僚只会说瞎话。
现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地方法规规定可以是随心所欲,只考虑政府的脸面不考虑民众的利益和疾苦。包括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的限制,也包括对摊贩驱赶和市容的某些规定。它们不惜将数百亿元数千亿元来自老百姓的税收大量建筑供汽车行驶的道路,以满足少数有车族和官员的方便和所谓的GDP增长和面子。有些地方在相隔不远的地方就重复建设了多条高等级公路,不仅大量浪费了老百姓的税收,还为一些官员贪污腐败行为提供了方便条件。
对于占用大量道路资源和大量资金资源、污染空气的汽车还鼓励大量购买大量生产不加限制,对零排放和占用道路资源少的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助力车却想方设法进行限制,可以看出这些政府官员是如何对待广大普通老百姓的,官僚主义又是何等的严重。
为了躲避城市日益严重的汽车尾气污染和致癌的威胁,笔者在哥本哈根会议开幕之际呼吁全国百姓抵制有关限制电动自行车的规定,虽然笔者没有电动自行车也远离了汽车尾气的危害,但还是要发出微弱但却正义的声音。
心吾 2009.12.7 中国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