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网上看到美女作家琼瑶和先生原配夫人的孩子因为先生的人生最后旅程反目。很多人同情琼瑶也有人觉得不可以轻易放弃生命,特别是对失去意识的人,和智障人士,更不可以轻易放弃。
我来美国后再次结婚,我先生比我大很多,婚后十年他65岁突发心脏病昏迷三天,那时医生说作最坏的打算吧,这三天我和他的儿女守在他身边,看到他插满管子不停挣扎的样子我六神无主。。。谢天谢地三天后他醒过来,不过眼睛看不见了,后来恢复光感可以生活自理。。。在恢复出院时,社工医生和他说现在你要签一份医嘱,在你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谁替你做决定,他毫不犹豫的说当然是我老婆,孩子们都不和我在一起等他们回来决定我不是死定了。。。如果再次中风你需要抢救吗。。。想到他昏迷三天插满管子浑身抽搐的样子我想他应该说不要抢救,出乎意料他大声说当然要救我啊,不抢救我我会告你们。。。我忍不住笑了,不抢救你就死了你告谁啊。。。也许就是这样的求生欲他又活了十三年并且活的很有品质。在他七十八岁生日过后再次中风昏迷两天平静离世。
再次住院我第一时间通知他的儿女,姐弟俩说一切都让我决定,他们没有意见。医生和我说这次没有希望了是现在拔出维生器材还是观察一下,想到他说过一定要救我的话,我不忍立刻拔出就说观察吧,她女儿说那就观察七十二小时吧。。。姐弟俩劝我回家休息等医生通知。我回家稍作休整便回到医院。。。不到四十八小时医生说他的心脏自动停止了,看着他安详的面容我很欣慰。儿女也来做了最后的告别。
我想说的是,琼瑶在没有他先生医嘱的情况下放弃治疗这一点是不对的,也许台湾没有医嘱这回事,但是他毕竟有儿女真的应该要征得他们的同意毕竟血浓于水。。。照顾病人很幸苦你可以你可以选择不照顾交给专业护理机构,但是你真的不可以决定他人的生命就算是最亲的人在没有有效的法律文件的情况下更要慎重,这不仅是情感的问题更是法律责任。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真的要做好死亡的准备,不要给活着的人留下麻烦。生死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