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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任期最长、最佳政绩总督——麦理浩(勋爵)

已有 1459 次阅读2021-9-5 12:49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香港总督, 麦理浩 分享到微信

香港任期最长、最佳政绩总督——麦理浩(勋爵)_图1-1

香港任期最长、最佳政绩总督——麦理浩(勋爵)_图1-2


香港任期最长、最佳政绩总督——麦理浩(勋爵)_图1-3


香港任期最长、最佳政绩总督——麦理浩(勋爵
      麦理浩(1917年10月16日-2000年5月27日
       1917年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在牛津大学接受教育。1939年,麦理浩加入殖民地部,派驻马来西亚。自1941年派驻厦门任副领使以来,他被多次派驻东南亚及中国各地的领事机构。其後调回英国外交部。1971年被委任为香港总督,先後续任3次,任期10年5个月,是任期最长的港督。
       他刚上任时,香港贪污风气严重,公僕向市民收取小费的事时有发生。1973年,警司葛柏涉嫌受贿,麦理浩爵士在翌年2月成立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负责处理反贪污工作。
        1970年代,香港人口剧增,麦理浩爵士推行一系列措施以减轻人口问题,其中包括「十年建屋计划」(1973年)、发展新市镇及兴建地下铁路(1979年)。70年代中期,一些中产市民既不希望入住质素较差的公屋,但经济能力无法供款购买私人房屋,有见及此,麦理浩在1978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 
       1978年,他推行九年免费教育政策,所有6至15岁儿童必需接受教育。
        1979年年初,他到访北京与当时的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商讨香港在1997年,即新界租借条约期限届满後的前途问题。他是自1949年中国建国以来第一位到访的港督。
         由於麦理浩热爱远足,香港一条从西贡北潭涌经九龙群山连接屯门的行山径命名为麦理浩径,以纪念他为香港作出的贡献。
        西贡亦有以他妻子命名的麦理浩夫人渡假村。
1983年麦理浩爵士返回英国后,获英女王封为终身贵族,并晋身上议院,封为麦理浩勋爵。2000年在英国苏格兰病逝,享年83岁。

主要成就
    1、成立廉政公署
      麦理浩当香港总督矢志澄清立志,成立廉政公署,要求贪官污吏说明异常资产来龙去脉。凡不能清楚交代者,均遭港府清理法办。雷厉风行之余,港人称之为廉政风暴,贪官污吏都怕廉政人员找上门,请去喝咖啡交代案情。
        他刚上任时,香港贪污风气严重,公仆向市民收取小费的事时有发生,而在此之前,港英政府各部门虽早就设有反贪污部。不过,这些反贪污部门,全是聋子的耳朵,摆着好看而已,既同流又合污,比谁都烂。
        导火索引燃是在1973年6月8日,贪官葛柏成功潜逃,绕道新加坡返回英国老家。这个消息旋即传遍香港,早已饱尝贪污祸害的香港市民闻讯大为震怒,对政府的反贪污工作信心跌至新低。
     来自各阶层的市民纷纷上街抗议,“反贪污、捉葛柏”的口号此起彼落。为平息民愤,当时的港督麦理浩委任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葛柏逃脱原因及检讨当时的反贪污工作。百里渠用很短的时间,便提出了一个《百里渠报告》调查报告。在这份报告书中,百里渠反复强调,葛柏案早在两年前便已经立案,但长期以来,均没有太大进展,一个关键原因,便是反贪室隶属于警察部门,根本无法独立侦查,时时受到各方制肘。这种制肘有些甚至并非来自葛柏,而是来自警察内部。百里渠在报告中详细分析了反贪部门存在于警察机构内部的利弊,因此建议建立一个独立的反贪机构,并且实施更为严厉的反贪污法。总督麦理浩异常重视这份报告,《百里渠报告书》被公开发表了。
         1973年10月17日,麦里浩又在立法局会议上提请立法局同意建立一个专责独立的肃贪机构。
          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宣告成立,经费由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及布政司(现在政务司)审核。廉政专员由总督委派,直属于香港总督,并且对总督负责,其他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廉政专员的工作。
       这一点决定了香港廉政公署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除了香港总督一人之外,任何人都在其调查的范围,且不会受到干预。廉政公署建立后,有关葛柏的档案,迅速从警务处反贪室转至了廉政公署,这也是廉政公署的第一案。而葛柏的最终落网,也为廉政公署树立了声誉。
         2、 推行九年免费教育政策,所有6至15岁儿童必需接受教育。
       1979年年初,他到访北京与当时的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商讨香港在1997年,即新界租借条约期限届满后的前途问题。他是自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第一位到访的港督。由于麦理浩热爱远足,香港一条从西贡北潭涌经九龙群山连接屯门的行山径命名为麦理浩径,以纪念他为香港作出的贡献。西贡亦有以他妻子命名的麦理浩夫人渡假村。
港府吏治后来能澄清,靠的不是廉政公署,而是公署背后撑腰的麦理浩总督。
3、争议事件
        香港第25任总督麦理浩爵士60年代在外交部任职期间,曾差点因为遗失了机密文件而丢官。
        1967年,时任外交大臣布朗私人秘书的麦理浩,把当时英国首相威尔逊发给美国总统约翰逊一份讨论越战的内容敏感的电报丢在苏格兰银行伦敦摄政街的分行内,,当时威尔逊在信里表示“担心英国会被外界视为美国的傀儡”。幸好,档案由另一名外交官捡到,交还外交部。
        当时国防部一名官员因把文件放在一个没有上锁的抽屉中,而要受军事法庭的审判,所以当时英国有人要求严惩麦理浩。由于布朗极力维护麦理浩,布朗对首相威尔逊说麦理浩是个好人,他因工作太累,休息不够才犯错。
          最终英国当局对麦理浩网开一面,这样他才能先后担任驻越南和丹麦大使,4年后成为香港总督。 
4、香港任期最长的港督
      麦理浩在1971至1982年出任第25任香港总督,他的任期长达10年多,是香港任期最长的港督。他任内先后成立廉政公署,推出帮助贫困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和普及中小学教育的9年免费教育计划等。他在1979年到访北京,和当时的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商讨香港主权移交事宜,也是第一个在中共1949年建国后访问大陆的港督。
        可能是最好的港督,没有之一。“英国人心目中的绅士,中国人心目中的君子”。说他是“港版蒋经国”也毫不为过。没有他,香港可能成不了四小龙。      
1、房屋政策 :“居者有其屋”计划
        1970年代,香港人口剧增,麦理浩还推行一系列措施以减轻人口问题,其中包括“十年建屋计划”(1973年)、发展新市镇及兴建地下铁路(1979年)。
       70年代中期,一些中产市民既不希望入住质素较差的公屋,但经济能力无法供款购买私人房屋,有见及此,麦理浩在1978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推出十年建屋计划,10年间成功为96万名市民提供居所,计划推出后第15年,累积受惠市民数目增至150万人(1972年10月)
设立房屋委员会和房屋署,负责统筹和营建公共房屋(1973年)
设立新界拓展署,于新界各地开发新市镇(1973年)
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协助市民自置物业(1976年12月)
2、肃贪倡廉 
委任百里渠爵士检讨总警司葛柏潜逃一案,以及研究香港贪污问题(1973年6月)
宣布构思设立“扑灭贪污专员公署”(1973年10月)
直接向港督负责的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正式运作(1974年2月)
在警廉冲突后颁布“局部特赦令”(1977年11月)
设立独立运作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1977年12月)
3、教育政策 
一般政策
积极增加中小学校,配合人口增长和新市镇发展(1971年-1982年)
接纳文凭教师的加薪要求,并委任独立委员会调查事件争端(1973年4月及5月)
发表《香港未来十年之中学教育》白皮书(1974年10月)
宣布在1978年9月起推行九年强迫免费教育,同时扩大《入学令》的适用范围(1977年10月)
委任独立委员会调查金禧事件(1978年)
应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建议,委任一个国际顾问团全盘检讨香港的教育制度(1981年4月)
工业教育
改组香港工业专门学院为香港理工学院,同时赋予其专上学院地位(1972年8月)
改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为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1972年)
分别创立葵涌工业学院和观塘工业学院(1975年)
分别创立建造业训练局和制衣业训练局(1976年)
创立黄克兢工业学院(1977年)
创立李惠利工业学院(1979年)
大专教育
委任黄丽松教授为香港大学历来首位华人校长(1972年)
认可树仁学院为专上学院(1976年)
把香港中文大学由原来的“联邦制”改为“单一制”(1976年)
认可岭南学院为专上学院(1978年)
4、社会福利政策 
公共援助计划(公援)
调高公援的津贴发放金额(1972年)
对公援受助人的开支模式展开调查(1974年)
按1974年展开的调查结果制定新的物价指数,使公援发放金额反映实际物价水平(1976年)
放宽成为公援受助人的申请资格(1977年)
为公援引入残疾补助金(1980年)
5、其他福利
增强社会福利服务,并培训更多社工(1971年-1982年)
引入伤残老弱津贴计划(1973年)
设立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1974年)
将伤残老弱津贴计划修订为伤残及高龄津贴计划,老弱津贴也改名为高龄津贴(1977年)
伤残及高龄津贴计划再改称为特别需要津贴计划,高龄津贴的申请资格得以放宽(1978年)
设立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1979年)
发表《进入八十年代社会福利》白皮书(1979年)
向所有12至25岁的全日制学生发出乘搭车船优待证(1981年)
6、公营医疗
广建医院和其他医疗院所(1971年-1982年)
发表《香港医务卫生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白皮书,确立港府继续向市民提供低廉医疗服务的方针(1974年)
7、劳工保障
制订多项规例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1971年-1982年)
正式设立劳资审裁处,负责调解劳资双方的金钱纠纷(1973年)
修订《劳工赔偿条例》,把雇主向因工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雇员之赔偿金额上限上调三分之一(1974年)
引入《劳资关系条例》,订定调解劳资纠纷的程序(1975年)
引入肺尘埃沉着病补偿计划(1981年)
修订《劳工赔偿条例》,规定所有雇主要为雇员购买雇员补偿保险(1982年)
修订《雇佣条例》
为低技术及非技术劳工引入疾病津贴(1973年)
加入雇主需向被解雇员工发放遣散费和保障工会不受歧视等条文(1974年)
引入每周休息日,同时增加每年法定假期的日数(1976年)
提高累积有薪病假的日数和疾病津贴额(1977年)
规定获雇主聘用满12个月的雇员,每年可获得七日有薪例假(1978年)
规定怀孕雇员可享有相当于正常工资三分之二的产假薪酬(1982年)
8、扩展交通网络
设立地下铁路临时管理局,负责筹备地铁工程的前期工作(1972年6月)
红磡海底隧道落成启用(1972年8月)
展开九广铁路双轨化工程(1973年)
兴修屯门公路(1974年-1981年)
九广铁路红磡火车站落成启用(1975年)
成立地下铁路公司,取代原来的临时地下铁路管理局(1975年9月)
修筑地铁“修正早期系统”(1975年11月-1980年2月)
连接市区和青衣岛的青衣大桥通车(1974年)
修筑荃湾线地铁(1977年7月-1982年5月)
狮子山隧道第二管道开通(1978年)
展开九广铁路英段电气化计划(1978年)
重新研究东区走廊兴建计划(1979年)
修筑港岛线地铁(1980年2月-1986年5月)
动工兴建东区走廊(1981年)
构思在屯门和元朗之间兴建轻便铁路(1981年9月)
9、水利工程
在青山动工兴建乐安排海水化淡厂(1972年8月)
任内首度宣布制水(1974年9月-11月)
乐安排海水化淡厂落成启用(1975年10月)
任内第二度宣布制水(1977年6月-1978年4月)
乐安排海水化淡厂停产(1978年)
投放1.17亿港元改善香港一方的东江水输水系统(1978年)
与中方达成协议,由1982年起逐步增加向香港的供水量,水价上升百分之50,但向市民收取的水费不变(1978年10月)
万宜水库落成启用(1978年11月)
与中方签订补充协议,随后又作出两次修订,规定供水量由1982年起按年增长至1995年(1980年5月)
乐安排海水化淡厂再度投产(1981年)
拨出13亿港元扩充输水系统,为粤方增加东江水供港作好准备(1981年1月)
任内第三度宣布制水(1981年10月-11月)
乐安排海水化淡厂关闭(1982年)
10、康乐保育、人文贡献
于各地修建辟建公园、游泳池、运动场和体育馆(1971年-1982年)
发起清洁香港运动(1972年)
设立禁毒处与禁毒专员(1972年)
采纳港府中文委员会第二份报告书,开始推动中英双语并重政策(1972年1月)
兴建红磡体育馆(1973年-1983年)
促成举办首届香港艺术节(1973年)
设立扑灭罪行委员会,推动扑灭罪行运动(1973年)
通过中文与英文均为香港的法定语文(1974年)
成立香港奖券管理局(1975年)
成立康乐体育事务处(1976年)
首度划出郊野公园(1977年)
设立古物古迹办事处及古物咨询委员会(1976年)
兴建港岛伊利沙伯体育馆(1977年-1980年)
由港府免费拨地的海洋公园落成启用(1977年)
促成香港艺术中心落成启用(1977年)
设立土力工程处(1977年)
沙田马场落成启用(1978年)
设立度量衡十进制委员会,推广自1976年起引入的国际单位制(1978年1月)
主持香港文化中心奠基典礼(1979年)
麦理浩径启用(1979年)
引入历史建筑评级制度(1980年)
设立法律改革委员会(1980年)
兴建银禧体育中心(1981年-1982年)
麦理浩夫人度假村落成启用(1981年)
成立康乐文化署(1981年)
11、经济政策 
多次派代表与各国展开贸易谈判(1971年-1982年)
港元跟随英镑自由浮动(1972年6月)
港元与美元挂钩(1972年7月)
撤销外汇管制(1973年)
成立证券业务咨询委员会和证券业务监理专员一职(1973年1月)
立例限制新的股票交易所成立(1973年8月)
成立石油政策委员会及石油供应处(1973年11月)
实施灯火管制(1973年12月-1974年5月)
实行夏令时间(1973年12月-1976年8月)
设立消费者委员会(1974年)
撤销黄金交易管制(1974年)
制订《证券条例》和《保障投资者条例》(1974年3月)
根据《证券条例》设立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1974年10月)
港元自由浮动(1974年11月)
设立工业投资促进委员会(1975年9月)
发行五年期公债以集资2.5亿港元(1975年11月)
设立香港工业邨公司(1977年3月)
设立设立经济多元化咨询委员会(1977年10月)
取消自1965年以来停止向外资银行发放牌照的规(1978年)
实施灯火管制和夏令时间(1979年5月-10月)
设立工业发展委员会(1980年9月)
根据《香港银行公会条例》设立香港银行公会(1981年)
取消外币存款利息预扣税和降低港元存款利息预扣税(1982年)
12、宪制发展 
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
在全港设立分区委员会,以及在市区设立民政区委员会(1972年)
赋予市政局财政自主权、取消所有官守议席,主席首次由议员互选产生(1973年)
取消总商会与太平绅士提名立法局两席议席的惯例(1973年)
立法局引入议员薪津制度(1976年)
大幅增加立法局非官守议席,数目首次超越官守议席(1976年)
为新市镇和新界各处乡郊成立地区咨询委员会(1977年)
行政局非官守议席增加一席至九席(1978年)
推出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1979年)
发表《香港地方行政的模式绿皮书》(1980年6月)
发表《地方行政白皮书》(1981年1月)
设立全港18个区议会(1981年)
构思设立区域市政局(1981年)
在新界地区举行第一届区议会选举,港九地区选举在同年9月举行(1982年3月)
13、变革政府架构
推动公务员本地化(1971年-1982年)
按《麦健时报告书》建议,把辅政司署辖下各科重组为六个决策科和两个资源科(1973年)
在新界民政署之上设立新界政务科,原新界民政署长兼任新界政务司(1974年)
辅政司与辅政司署分别改称布政司和布政司署(1976年)
设立独立于政府的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1979年)
布政司署增设教育科,原教育司署改称教育署,受教育科管辖(1980年)
设立政务司取代新界政务司,掌管政务总署,辖下分设新界政务署和港九政务署(1981年)
裁撤布政司署环境科,改为增设地政工务科和运输科(1982年)
14、全港主要盛事 
举办第二届香港节(1971年11月)
雅丽珊郡主访港(1972年)
举办第三届香港节(1973年11月)
英女王首度访港(1975年5月)
庆祝女皇登基银禧(1977年)
雅丽珊郡主访港(1977年)
皇储威尔士亲王查尔斯访港(1979年)
雅丽珊郡主访港(1980年)
15、打击偷渡
应对内地非法入境者来港
规定在香港居住满七年的人士,才可获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1971年)
与中方交涉,控制大陆方面突然增加的入境人潮(1973年11月)
宣布实施“抵垒政策”(1974年11月)
促使中方同意协助堵截来自大陆的偷渡潮(1978年10月)
规定持旅游证件来港的内地人,只准在证件注明的限期内逗留香港(1979年1月)
规定市民外出时必须携带身份证(1980年9月)
宣布以“即捕即解”政策取代“抵垒政策”(1980年10月)
16、越南难民问题
以人道立场收容长春号货轮上3,743名越南难民(1975年4月)
开始设立难民中心,收容越南难民(1975年)
几经交涉,再以人道立场收容汇丰号货轮上2,700名越南难民(1978年12月)
向英国购买五艘快速巡逻艇,用以堵截越南难民和海路非法入境者(1979年1月)
被迫收容天运号货轮上逾3,000名越南难民(1979年2月)
前往英国商讨难民安置问题,成功争取英政府答应增派英军驻港协助(1979年6月)
以英方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席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难民会议,成功争取英美等西方国家答应增加收容越南难民的数量(1979年7月)
确立香港成为“第一收容港”,负起无条件收容越南难民的义务(1979年)
17、与邓小平谈判
到中环中国银行大厦出席毛泽东悼念仪式(1976年9月)
强调毛泽东的逝世不会影响中英关系,也不会影响香港的地位(1976年10月)
破天荒出席新华社香港分社举办的中共国庆酒会(1978年9月)
会见访港的中共外贸部长李强(1978年12月)
前往中国北京,与邓小平讨论香港前途问题(1979年3月)
于广州拜会习仲勋和杨尚昆,并主持港穗直通车通车礼(1979年4月)
于港督府召开记者会,转述邓小平“叫香港投资者放心”(1979年4月)
取消原拟对行政立法两局推出民主政制改革的计划(1979年)
出访广州与中方商讨内地非法入境者来港问题(1980年10月)
出访深圳经济特区,考察当地的开发情况(1981年11月)
注:
1983年,麦理浩爵士返回英国,获英女王封为“终身贵族”,并晋身上议院,封为麦理浩“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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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ywb678 2021-9-5 12:57
麦理浩的房屋政策深得民心,修公屋还修了十几年,却没人叫唤  
回复 ywb678 2021-9-5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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