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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侃香港——琦善VS义律:在《穿鼻草约》中里外不是人

已有 910 次阅读2020-3-30 03:54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海侃香港 分享到微信

海侃香港——琦善VS义律:在《穿鼻草约》中里外不是人_图1-1

海侃香港——琦善VS义律:在《穿鼻草约》中里外不是人_图1-2

海侃香港——琦善VS义律:在《穿鼻草约》中里外不是人_图1-3


琦善VS义律:在《穿鼻草约》中里外不是人

 

英国人的开价和大清的还价本就是天壤之别,因为翻译改了恭顺的措辞,让大清皇帝道光以为“英夷”很恭顺,主动成为附属国来朝贡,于是恩准、“赏收”,批准了琦善去广东做了一次和谈。

广东和谈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巴麦尊致中国宰相书》作为英国正式文本开了五个条件

1.赔偿被烧鸦片;

2.中英官员平等交往;

3.割让沿海岛屿;

4.赔偿商行欠款;

5.赔偿军费。

巴麦尊还有一个《1号训令》给到义律,提了更多的要求:

1.开放广州、厦门、福州、上海、宁波五口通商;

2.英国政府在通商口岸派驻官员和中国官员直接交往;

3.割让沿海岛屿;

4赔偿被烧鸦片;

5.中国废除商行制度,并赔偿商欠;

6.赔偿军费;

7.没有按时付清的赔款,按照百分之五的年利息给;

8.条约得到中国皇帝批准后,英国解除对中国沿海封锁;全部赔款付清后,英国撤军;

9、条约分中英文两份,以英文意思解释为准;

10.条约在规定期限内由双方君主批准。

 

对大清来说,后一份文本比前面的苛刻许多。

巴麦尊要求以后者为准,第三条割让岛屿可以讨价还价,但是交换条件是更严格的五条:

1、允许英国商人在通商口岸自由活动;

2、给英国人最惠国待遇,

3、给英国领事裁判权,

4、中国不得以非法贸易的英国人以人身虐待,

5、清政府公布进口关税则例,清朝官员不许征收高于该则例的税费。

不清楚为什么英国没有一开始提出全部要求,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道光看到全部要求,一定不会准许和谈,一定全部拒绝,继续打。

道光只给四个“开恩”条件:

1.惩办林则徐;

2.准许英国人恢复广州通商;

3.赔偿部分鸦片;

4.中英之间官方文件往来用“照会”。

广州方面直接谈判的是双方是琦善和义律,但是两个人实际上都没有自主权。义律根本无权降低巴麦尊的要求,或者说巴麦尊本人根本不相信什么和谈,他给义律的要求就是对方要么接受要求,要么用大炮说话,不必纠缠交涉。

琦善身为钦差,更是要事事请示北京的道光。

 

义律“擅自越权   琦善“违旨私许

广东和谈可笑的地方是,实际上是义律擅自越权,琦善违旨私许,甚至义律居然比琦善走得更远。

1940123日,双方代表分别水路陆路抵达广州,正式开谈。义律和谈中表现得很奇怪,他并没有一开始就提出全部巴麦尊的条件,而是逐级加码,后面不断变化,好像一开始怕要价太高,给对方吓跑。

茅海建的《天朝的崩溃》 认为:

义律在天朝时间呆得太久,之前一直得不到待见,突然能受到天朝顶级官员面对面交涉,他很兴奋,似乎想主导事情的走向,加上6年来华生活,多了一些东方阴柔之气,而对母国那种霸道手段有些生疏。

琦善呢,也很逗,不像是一个大清王朝的正式代表,他开始以为赔偿600万这样的殊恩,和谈一定很顺利,没想到对方不断加价。琦善表现的有时候更像是英方和道光皇帝的调解人,有时候像义律的朋友,给对方一些“善意”的劝告。

琦善搞不清楚英国到底要什么?将中国纳入其全球贸易体系没有人告诉他,告诉他估计他也听不懂,他觉得要惩办林则徐,已经惩办了,他自以为用断绝通商能制裁英国人是他主要的反击手段。

双方磨了一个多月的嘴皮子,一共15次会谈,一直谈不拢。184117日,英军攻占虎门,清军大败。这让琦善乱了方寸,居然不顾身份和权限约见义律,擅自作出重大让步,同意“代为请奏皇帝”,割让岛屿,换取英军退兵。

义律更夸张,明明知道琦善答应的这些需要向皇帝请示,居然宣布自己已经和琦善达成了四项协议:

1.割让香港;

2.鸦片赔偿600万;

3.中英平等外交;

4.双方恢复广州贸易。

1841128日,英国远征军司令伯麦致函香港岛上的清军,说有文件,让他们撤军。巴麦尊对这种偷偷摸摸的勾当是极为不满。

18401225人,道光收到广东和谈第一批奏折后就下旨琦善“备打”,收到第二批奏折,更是觉得谈判已经死胡同了,决定向广州增兵4000人。

到了184116日,道光看到第三批奏折以后,已经是火冒三丈,甚至下令启用已经被革职的林则徐、邓廷桢。琦善这边居然大胆到抗旨,继续和义律和谈。29日道光帝下了死命令“要打”,义律还在抗旨谈,和义律谈了12个小时达成了一个协议,他又不敢签字。

此后的琦善和浙江的伊里布一样,全靠谎言维持日子,忽悠道光。213日,琦善从虎门回到广州收到两封重要文件,一个是道光告诉他大军来进剿,另一个是义律让他根据蛇头湾会谈结果来签字。

琦善已经骑虎难下,广州巡抚怡良乘他不在广州,直接弹劾他“私许香港”。向道光保证开打,但是他对和谈还不死心,1841216日,义律告诉他英军已经撤离舟山,让他签字,如果不签字,再开战。218日,琦善违旨继续见义律,忽悠义律,做缓兵之计。

以双方和谈来看,及时义律和琦善达成协议,双方政府都不会批准。分析来看,琦善最后给出的最高条件,虽然有让步但还是最大程度的维护了中国利益的,义律给出的最低条件也没有巴麦尊的苛刻,两相比较,义律的条件对中国更有利。

回顾广州和谈,可以看出来道光皇帝始终没有好好研究英国提出的条件,他在乎的更多是态度,对方措辞恭顺,他就抚,对方态度桀骜不驯,他就主张打。国家大事,完全根据对方态度,而不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轻率变化,情同儿戏。

琦善知道抗旨的风险,但是仍然对和谈有自己的自信,自不量力以为能说服道光和义律,琦善作为一名平庸的官僚,没有能力完成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比伊里布长真诚一点,伊里布始终支支吾吾不说出的一个事实,而琦善一直反复上奏皇帝这个事实——清军打不过人家。

中国人的逻辑,主张血战的就是忠臣,主张和谈妥协的就是卖国,于是和谈各说各话谈不拢,双方虎门再次开打。

 

义律是冤枉的吗?

在鸦片战争中,能让国人记住的外国人,貌似只有英国人义律了。义律的形象几乎就是侵略者、鸦片贩子的代名词。但真实的义律与我们所认知的有很多不一样,以至于有人说,义律是被冤枉的。

首先要区别一下堂弟查理·义律与堂哥乔治·懿律,懿律比义律大17岁,这两人都是鸦片战争中的英方人员,两人都曾服役于英国海军,鸦片战争时,懿律是侵华的英军总司令,而义律则是商务总监。调兵遣将是懿律的工作,而义律的主要工作是保护英国商人。

义律

义律最早到中国是1834年,是以船务总管的身份来华。据《东莞县志》记载,“义律携一妻一子至澳,约束商人水手。惟不管贸易。”由此可以看出,义律并不是真正的商人,更不是鸦片贩子。从这点来说,义律确实是冤枉的。

在鸦片战争中,义律经常代表英国与中方谈判,真实的义律他本人是一个鸦片贸易的坚决反对者。早在义律作为英属圭亚那医疗舰《奴隶护神》号舰长的时候,就曾上书英国政府,说鸦片贸易是“给打着天主教旗号的国民丢脸。”在义律看来,英国进行鸦片贸易是罪恶的、是耻辱的。他的这种观点,曾向多人表露过。比如他曾写信给后来的英国首相巴麦尊,说鸦片贸易对英国是羞耻的,也是非常危险的。他认为,鸦片的价格昂贵,且不稳定,如果英国将用于鸦片贸易的资金用于其他贸易,一定会有好的结果。

义律不仅反对英国的鸦片贸易,同时还支持中国禁烟。他多次强调,禁烟有利于中英关系的稳定。在给巴麦尊的信中,他还说了一句这样的话:“我决定使用我的权力范围内的一切合法手段,结束该贸易,并防止它重新出现。”

从义律反对鸦片贸易与支持中国禁烟的立场来看,国人对义律的传统印象确实需要改变了。事实上,当时很多英国人、包括鸦片商人也非常讨厌他。但义律毕竟是英国人,不仅要代表英国利益,更要服从英国政府的决定。从各方面来看,义律后来的表现更多是迫不得已。但他为何不辞职呢?这点让人非常想不通。

18399月,义律向国内的巴麦尊报告,就林则徐禁烟一事做了如实陈述。巴麦尊表现很强硬,而且他提出的对华策略非常简单粗暴——“先揍它一顿!”巴麦尊回复义律说,“应当不仅使中国人见到大棒,而且还要先让他们在背上尝到它的滋味,然后他们才会向那个能够说服他们的唯一论据——大棒论据低头。”

巴麦尊是强硬的鹰派,奉行武力决定一切。一个月后,他调派大批军舰进攻中国,挑起鸦片战争。应该说,义律也是要看大领导脸色的,不得不听命于巴麦尊。保护英国鸦片商人的利益就是义律的本职工作,义律硬着头皮也要上。但保护他们的生命,则是义律主动作为。

因为,按清政府的法律,以林则徐禁烟的决心,一些英国商人恐遭中方处死,这在英国人看来是非常野蛮的,是无法接受的,义律自然也是不能接受的。义律反对鸦片贸易、也支持中国禁烟,但实在无法接受野蛮处死英国商人。即使他能接受,英国政府也决不答应。如果真有英国商人被中方斩首,英国政府定不会轻饶义律。

另外,义律在与中方打交道中,也并不是那种霸蛮、刁蛮的角色。比如他曾多次与两广总督邓廷桢通信,在通信中,义律的态度是比较谦和、温顺的,这点让邓廷桢非常认可。义律态度谦和、温顺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期望与邓廷桢能保持长期的、友好的直接通信联系。当时外国人与中国官员根本无法直接沟通,需要行商做中介,比如写信必须由行商代为转交。直接与两广总督这样的高官直接写信沟通,就已经是一大外交进步,这点义律确实做到了。

不过,义律的隐忍也是暂时的。当英国政府派的军舰从印度抵达中国时,义律就改变了风格,变得开始强硬。同样是与邓廷桢的直接沟通,原本是每信必回,回信还要注意措辞用句的义律,有了军舰的撑腰,已经没有了以前那样客气。这就是义律。

义律毕竟是英国利益代言人,虽然在鸦片等具体问题上与英国官方的意见不一致,但在侵华一事上,他与英国政府的立场并没有太大区别。比如他主持炮轰广州,索要赎城费600万两白银,强占香港,就充分暴露了一个侵略者的本色。

即使如此,义律的表现仍然不被英国政府认可。无论是维多利亚女皇还是巴麦尊,都认为他是个软蛋。最后英国政府一怒之下,以办事不力为由将他免职召回。

我们很容易对侵略者有着一种刻板的印象,但深入了解后就会发现,真实的侵略者总有颠覆我们想象的一面。

                         为何说《穿鼻条约》就是个假条约?

 

不平等条约是晚清的一大土特产。

在所有条约中,或许《穿鼻条约》是最特殊的一个。特殊之处就在于,这个条约清政府不承认、英国政府也不承认。很多人不解,既然是双方签订的条约,那为何都不承认呢?因为,《穿鼻条约》就是一个假条约,就从来没有签订过,又何谈承认呢。签订条约的逻辑是,双方都认可才会签字。所以,“签订”这事就是子虚乌有。

18408月,英军舰队北上天津大沽,威逼清政府,提出了割让领土的要求。在英军的《巴麦尊子爵致中国皇帝钦命宰相书》第三条中,提出“割让东南沿海一岛或数岛给中国”的要求。

清廷派大学士、直隶总督琦善赴天津白河口与英军谈判。琦善对英军好言相抚,让他们先撤回广东,答应去广东再谈。

11月底,琦善到达广州。义律在天津谈判的条件上,又增加了几条,也就是更苛刻了。对于赔钱等问题,琦善认为都可以商量,但割让领土问题,琦善始终是严词拒绝的。据《筹办夷务始末》记载,琦善当时是这样回复义律的,“天朝从未有之事,其事断不能行”。

琦善态度坚决的原因是道光也不允许割让土地。琦善曾向道光奏报过英军觊觎香港一事,道光怒批:“愤恨之外,无可再谕。”

 

琦善与义律会谈图

琦善对割地的态度虽然坚决,但总体对洋人的态度仍是妥协、退让的。从多次接触中,英方代表都看出了琦善团队息事宁人的态度,甚至连紧张的表情都被英国人看在眼里。于是,英军采取武力威胁、恫吓的手段,逼迫清政府就范。

12月底,英方头目义律提出,“予给外洋寄居一所,俾得英人竖旗自治,如西洋人在澳门自治无异。”英国人希望效仿葡萄牙人占领澳门那样,自己也弄一块地方。但同样遭到了琦善的拒绝。这是琦善到广州后第三次拒绝英国人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义律指挥英军攻击大角、沙角炮台,要求将“沙角地方归英国官员据守,给为贸易聚寓之所。”此时已经是1841年新年期间。

诉诸武力后,琦善态度有所缓和,表示可以考虑,但仍不同意沙角给英国,可代奏皇上,另给一地寓居。英方提出,用沙角代换尖沙咀及香港等处为寄居之所,且境界另行商定。英方以此作为撤兵的条件。116日,琦善予以回复,以尖沙咀或香港一岛接收为英国寄居贸易之所,“止择一处地方寄寓泊船”。

这个事件的最关键的一点就在这里。英国人要求给尖沙咀、香港岛,境界另行定。意思就是说,范围可以自己划,还可能扩大。而琦善答应的条件则是,只给尖沙咀或香港一岛。熟悉香港的都知道,目前香港包括香港本岛、九龙、新界等地。琦善的范围就是香港本岛或尖沙咀,只能二选一。

或许还有一点很关键,双方在“给”的定义上有了误会,英国人认为是割让,而琦善则认为是寄居,寄居的性质就是暂时租借而已。

    不知道是义律表功心切,还是想先把生米煮成熟饭,竟然在121日发出了公告。公告开篇就说,“女王陛下的全权公使全权宣告,与中国钦差大臣已经签订了初步协定”。公告第一条,就是割让香港本岛及其港口。性质最严重的就是这个“割让”用词,琦善答复的,只是择一处寓居,并没有说割让。义律直接就说成了割让。

    公告所称的签订了条约,这个条约就是《穿鼻条约》。此内容一公开,引发巨大震动。琦善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了。而义律已经把这份条约内容上报了英国政府。英军一边从浙江撤军,一边悍然侵占了香港。127日,琦善与义律举行面谈。经过反复商谈,同时奏报道光后,琦善拿出了一份条约文本,内容共四大条。其中第一条便明确了“并准之新安县属香港地方一处寄居”。这个内容也是关于领土的唯一一条,同时禁止另外开设码头,禁止走私鸦片等行为。义律仍然不同意。212日,双方又在穿鼻洋蛇湾举行第二次会谈,仍然无果。

    琦善不知道的是,就在义律发布公告后,广东巡抚怡良已经密报道光,指责琦善私下割让香港给洋人。道光震怒,立即下令将琦善押回京城治罪。琦善与义律第二次会谈的时候,圣旨已经在路上。琦善早已预感到不妙,对英国人的要求能拖就拖。

    就是说,谈来谈去,不管什么文本,不管修改过无数的条件,始终没有琦善的签字,也没有关防盖章。一直在谈判,双方根本没有签订。

对于义律发布的公告,英国政府方面也是不相信的。据《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记载,义律发布的公告被英国报纸披露后,巴麦尊便致信义律,说你发布公告过早了。割让香港一事,并不像签订了正式条约的样子。即便是琦善签了字,也没有得到中国皇帝的批准。巴麦尊的怀疑是有根据的,因为公告这东西就是定论,既然发布了公告,为何后来又谈个没完没了呢?

    所谓的《穿鼻条约》核心关键就是围绕割地一个问题,但有三个矛盾点,一是割地范围的大小,是香港全岛,还是香港一岛。二是割地的性质,是割地还是寄居,三是生米煮成熟饭,粗暴达成既成事实。协议未签订,先公开,并强占香港。

 

     但能否成为条约,能否被认可,是需要双方签字,并得到两国最高领导批准的。显然,《穿鼻条约》并没有双方签字,更没有得到两国的官方认可。道光认为,内容太苛刻,太过屈辱,才会要治罪琦善。而英国则认为,利益太少,也很屈辱,对义律非常不满,要撤职召回。所以,《穿鼻条约》只能称之为《穿鼻草约》。

          义律为何要将谈判内容当成条约进行公告呢?笔者推测,大概有三点原因。一是为清廷施加压力。清廷对付洋人奉行“拖”字诀,不是敷衍、就是拖延,这种手段让英国人非常难以忍受。公告后,造成既定事实,快刀斩乱麻,逼迫清廷就范。二是太过自信。义律自信的原因是,英军武力非常强大,与清军几次交手,清军根本不堪一击。另外,清廷不想、也不敢开战,只会忍让妥协。三是义律表功心切,极力想证明自己。义律本人虽也是海军服役,但同他的堂兄懿律不同。

     懿律做海军总司令多年,经验多,威望高。相反,义律就差了很多,他原来只是个商务总监督。自从懿律因病回国休养后,义律就成了英军的实际统帅。为了服众,提升威望,他要迅速证明自己,同时也要向英国政府证明自己的外交能力。

          或许就是这几种因素,让义律以为胜券在握的《穿鼻条约》就被提前公布了出来,而且还夸大了。也可以说,《穿鼻条约》只是英国人意淫的一个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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