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母亲,生活上一直很清贫,为了生活,可以说,整天一直忙碌着,她有一个儿子,在外地打工,全家人都在努力赚钱,以后可以娶到一个好女孩,这样全家幸福地生活了。
没有想到,儿子交了一个外地女孩,这个女孩整天就知道享受生活,让男孩买东西,满足她的虚荣心。这样交往一年多后,女孩因为看上了另外一个有钱的阔少,把男孩甩了,并且很不负责地躲藏起来,不想让男孩找到她。
男孩一气之下,在一次找到那个女孩之后,动手打了女孩,双方一直厮打,男孩无意中,用错了手,把女孩打晕了,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女孩死亡了。
男孩受到了法律制裁,法院判定,男孩属于过失杀人,但是也要判死刑的。接到判决通知书,这位母亲一直四处想办法,找门路,找律师,想保留住自己儿子的性命,现在,可以说,几乎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但是,判决书还是没有被改变,就是说,女人的儿子,将在不久以后,被执行死刑。
现在,女人几乎发疯了,自己只有这一个儿子,而且自己年纪已经很大了,今后的人生路,她怎么办啊?难道自己一辈子,就这样后继无人,老年孤独吗?
评语
法律的严肃性,是人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但是,法律还有一个弊端,就是继续犯罪性,怎么样去解决好,现在已经变成尖锐的矛盾。过失犯罪,让一些人受到了伤害,但是,如果依据法律,把另外一个人的生命剥夺掉,也应该是一种罪恶。一些国外的做法,让人感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人性化处理问题,就是死刑的豁免。既然一个人,没有权利决定另一个人的死活,那么,谁有权利,处死另一个人呢?
另一方面,很多有明显过失的人,为什么对他们过失的处罚,却是很轻微的呢?比如一个人,因为偷工减料,让一个机械设备出了差错,因此伤害了很多人,甚至是夺去了很多人的生命,那么,这个偷工减料的人,应该用生命去承担责任吗?可能这样的事情,现在还没有,以后法律是否会有规定,不知道了。
记得在一个地方,当地政府为了让一个工业项目上马,强行拆迁了一些百姓的住宅,毁掉了很多基本农田,因为这些,那些被拆迁的百姓,四处告状,有的人因此服毒自杀,但是,工业项目照样上马,百姓的利益没有得到保护。记得有一位干部公开叫嚣说:你们这些贱民去随便告状吧,你们用自己的腰包做路费,未必可以找到门路,而我们是政府行为,想和我们打官司,我们的钱是政府的,随便你们怎么样。
我们常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都是平等的人,但是现实中,是这样吗?很多官员,一年的收入,他最基本的生活都是一个问题,为什么吃穿住行,都会超出普通人很多?并不是在危言耸听地宣传什么, 请问,有多少官员,敢公开自己的收入,证明自己一分钱没有贪污挪用过?
在许多事情上,只要没有大的错误,官员是一路青云的,用百姓的话,就是只能升职,不能降职,一辈子,有人供养,吃穿住行,都是普通人无法达到的,这样的风气,不作为,不去得罪身边人,保住自己没有危险做官,谁都会按照这样路去走的。 用一句实在的话:社会的优越性,到底优越了谁?谁一辈子当牛做马劳动?谁只是白手拿鱼,安心享受一生?
其实,主要弊端,是没有问责制,没有危机感,如果一个官员,没有做为,没有成绩,那么让他立刻下马,做一个没有国家物质保障的普通人,那时候,官员会怎么样做事情态度?
这些话,似乎跑题了,但是,和那些一时头脑发热,做错事情的人相比,那些不作为的官员,才是更大的对社会和百姓的危害,是更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人。。。
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