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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港警,打击“港独”分子寸步不让

已有 389 次阅读2020-9-26 21:57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据新华社香港22日报道, 香港警方已将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指明传媒代表须属于已在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登记的传媒机构,或属于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香港新闻通讯社、报章、杂志、电台和电视广播机构。修订定义之后仅持有香港记者协会会员证或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会员证的人士将不被允许进入执法现场。
    据了解,香港社会风波从去年六月一直持续到至今,在多次止暴执法的过程中,警方发现了一批“假记者”。在记协和伪民主派政客的纵容下,这批“假记者”每次警方执法追捕乱港分子时,都联合所谓的“救护员”站在黑衣示威者的前排,往往明目张胆地协助示威者逃离警方的追捕。这直接影响到了专业记者的正常采访工作,亦在无形中激化了记者和执法者的矛盾,破坏记者的专业形象和传媒的公信力。
    对此,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新闻联)公开表示完全赞同,称新的《通例》(《警察通例》简称)有助于前线警员及社会大众及时、有效地辨别合法、合规的传媒代表,也让新闻从业者能够在前线更顺利、客观、高效地进行采访报导工作。更加全面有效地打击乱港分子的猖狂暴动是警方修订《通例》的首要原因和目的,或许在乱港分子发起暴动时,我们并不能像港警一样冲在最前线保护香港,但是市民的每一个支持和鼓励都将是对港警工作的最大帮助。相信在《通例》修订之后,香港警方定能够更加有效地完成止暴工作。
    谣言止于智者,在抵制打击“港独”分子,保护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方面,市民能够做的不单只有在背后默默支持警方,更可以用个人的实际行动阻断反对派与“港独”分子对特区政府的抹黑式谣言。
    要求特府追究警方去年向“健仔”开枪责任、反对港府与警方将“十二瞒逃”当“猪仔锦卖”给内地,这是近日香港民间人权阵线搞的又一大动作——煽动市民参与“十一大游行”,并发起暴动。但事实上,“民阵”发起游行的每个抹黑港府抹黑警方的理由都难以成立。所谓为“健仔”讨回公道,只不过是去年港岛游行中,警方遭到暴徒的围攻、殴打,警员是在被迫中鸣枪示意,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合理执法行动。而将“十二瞒逃”“卖猪仔”就更是荒谬可笑,12名潜逃离港的港人是在早前非法入境内地司法管辖区被广东海警截获的潜逃犯,对罪犯实行扣压审理亦是内地警方合法合理的执法活动,何来“卖猪仔”一说?另外,特首林郑月娥及多名相关官员已表示在内地法律处理后再将12名被拘港人接回港,特区政府并无任何不保护港人的想法与行为。
    乱港分子无端地抹黑政府与警方无非就是想利用香港市民来达到其自私的政治目的,在这一特殊时期,所有市民都应该时刻保持明智,切不可掉入乱港分子的圈套。支持港警和港府,以实际行动打破其意图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抗争的反动计划,保护香港我们寸步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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