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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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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推迟立法会选举是否违宪,最终审查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推迟立法会选举,是特区政府基于当前严重的疫情现状,听取香港社会各界不同声音做出的一个合理决定,根本出发点是保障市民健康,心系市民福祉。同时,特区政府做出推迟立法会选举决定时亦指出,推迟立法会选举并无违反《基本法》第69条,在法理上本届任期仍为4年。对于立法会“真空期”,已经将应对方案申报中央政府,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解释与补充,以解决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中央政府亦于第一时间表达支持特区政府的决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尚未做出明确解释与补充的情况下,大律师工会蓄意片面强调“违宪”,抛出所谓表示“极度关注”,显然带有肮脏的政治目的。
众所周知,大律师工会一直沉溺于“香港司法独立”的口号中空转,择时扮演着和反对派共同谴责特区政府“一唱一和”的角色。从去年反修例风波至今,大律师工会始终不忘以法治之名插手政治的卖力演出。在大律师工会抛出的十几份声明中,唯一一份不痛不痒的谴责声明是针对暴徒燃烧弹砸中沙田法院后做出,其余几乎都是指控特区政府和警察执法所做的“站队谴责”,并且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圈子指控”,相反对于香港暴力乱象和幕后黑手则可耻地选择缄默。当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港区国安法的有关决定后,索性撕下丑恶本质的中立外衣,公然反对国安法。从这点来说,当一个律师行业组织沦为“政治组织”,专业公正性令人存疑,其声音的公信力难以令人信服。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所言,“大律师公会就政府押后立法会选举提出的意见,是基于政治目的,而非法律理由”。
再看这个组织本身,主席英国人戴启思本就是英美政府在香港法律界有意埋下的“钉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深耕运作,笼络了诸如“叛国乱港四人帮”之一的李柱铭、善于断章取义的余若薇、“公然煽爆”的梁家杰、“占中九丑”之一的陈淑庄、“逢暴必助”的杨岳桥等等这些法律界害群之马,公然骑劫香港司法,上演一幕又一幕“盲目反特区政府鼓吹手”、“挖空心思去中国化”等越来越明目张胆的另类“独立路线”。
此次,香港大律师工会继国安法声明后的又一次滑稽出手,把“违宪审查”主体限定于香港司法本身,试图完成“两制”超越“一国”和《基本法》非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概念偷换。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香港大律师工会声明的本质。香港属于中国,《基本法》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大前提。因此大律师工会所谓声明脱离了这个前提,必然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其声明无异于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