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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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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正声明
隆回县殡仪馆:
各种证据表明:我儿陆壹是被罗孝奇打成重伤后由其母亲李萍折磨而死,因害怕罗志强回家告知爷爷、奶奶,罗孝奇父亲罗中建又残忍地将罗志强杀害:放入水里浸死。隆回县公安局“排除他杀,自主脱衣冻死”及省公安厅“符合冻死”结论都与事实不符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结论有异议的,有权申请第三方司法鉴定。隆回县公安局虽口头答应,却拒不交付省公安厅《司法鉴定书》并开具司法鉴定邀请函,是有意阻挠第三次司法鉴定。又多次企图强行火化尸体,其目的是想毁尸灭迹。这次又企图强行火化尸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遗嘱尸体由死者家属行使处置权;家属的尸体处置权包括保护尸体完整权和不受侵夺权、依法安葬权。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体,一般应先取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同意。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这里规定得很清楚,已查明死因的,应当通知家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隆回警方方可处理。因此,未经本人允许并签字,任何人不得处置我儿陆壹、罗志强尸体。如其未经本人同意强行火化尸体或采用其他不法手段(如采用刑事手段或欺诈手段等)火化尸体,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其负全责。届时,本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隆回县公安局在未经本人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强迫你馆火化尸体,那是违法犯罪行为。如你馆对隆回县公安局的违法犯罪行为不阻止而将尸体火化,则将承担连带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望三思而行!
特此告知。
声明人:陆溆良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