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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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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
隆回县公安局:
你局尸体火化通知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该通知所述与事实不符
该《通知》称:你局两次下达尸体处置通知,我陆溆良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对尸体进行处置。而实际情况是,针对两次尸体限期处置通知,本人都及时提出延期处置申请并要求办理尸体交接手续,是你局以各种借口不办理。
二、案情尚未查清,死因尚未查明。
两条人命,人命关天,属于重大刑事案件。你局不立案、不侦查,只做简单勘查,且流于形式。司法鉴定弄虚做假,“排除他杀,自主脱衣冻死”、“符合冻死”结论缺乏可靠依据,真正能够证明死亡原因的重点项目不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重新鉴定和补充鉴定。对此,本人在第二次《尸体延期处置申请》及《不准予重新鉴定异议书》里说得很清楚。
三、针对“不准予重新鉴定”决定已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你局“不准予重新鉴定”决定,本人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立即启动重新鉴定程序与立案侦机制。
四、尸体处置权归家属所有,其他任何人无处置权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这里规定得很清楚,已查明死因的,应当通知家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你局方可处理。
家属多次要求办理尸体处置交接手续,是你局借故不办理。
五、再次严正警告
本人已多次提出严正声明,今天在此再次严正警告:
一、现本案并未查明死因,应该侦查的未侦查,应该重新鉴定的未鉴定,相关司法程序也正在进行。而你局多次以各种借口企图强行火化尸体,其目的只有一个:毁尸灭迹!也再次证明,你局办的是假案、错案、黑案。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尸体处置权归家属。未经本人允许并签字,任何人不得处置我儿陆壹、罗志强尸体。如其未经本人同意强行火化尸体或采用其他不法手段(如采用刑事手段或欺诈手段等)火化尸体,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其负全责。届时,本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三、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足,属于他杀。希望相关责任人与相关部门不要充当罪犯保护伞,不要铤而走险,而应悬崖勒马。纸是包不住火的!云南孙小果案与我省操场埋尸案便是前车之鉴。如相关责任人与相关部门现在向组织如实交代清楚并将罪犯绳之以法,被害人家属在此慎重承诺:不追究相关责任人与相关部门的任何责任。如仍顽固不化,则后果自负!
申请人:陆溆良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