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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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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星空侠士”的6点质疑
星空侠士称:
“1、现场两小孩衣服鞋子为何不在一处?隆回当天气温零下6度到1度,小溪水位上涨,造成部分衣物被浸湿,位置变动,鞋子被冲走。”
笔者认为:
水在零度会结冰,既然“当天气温零下6度到1度”,小溪水位就不会上涨,这是常识。难道星空侠士连这点常识都没有?为什么罗志强的两只鞋子没被冲走?难道水也会因人而异?而事实是,陆壹的一只鞋子被扔在对面水田里,另一只不知去向。另外,衣服是湿透的,而鞋子和袜子是干的,这又做何解释?
星空侠士称:
“2、两小孩体表上为何有痕迹?尸体检验发现体表没有勒伤、压伤痕迹,有多处冻伤及轻微挫擦伤。挫擦伤新旧程度不一,大多分布在四肢上,这种挫擦伤是日常生活中就会形成的。”
两被害人有明显严重外伤,口腔、鼻腔里有淤血,陆壹五颗牙齿被打掉,这能叫“轻微挫擦伤”?这是日常生活形成的?
星空侠士称:
“3、死者家属提供了“白布、锄头、电线”,是否与两小孩事件有关?
“白布、锄头、电线”经过DNA检验鉴定,并未发现现场小孩的DNA和罗姓小孩DNA,没有证据证明“白布、锄头、电线”与两小孩死亡有关。试想如果用锄头打击,会打在何处?如果用电线勒死,总会留下勒痕吧?如果用白布捂死,那尸检就会是窒息死亡,而不是冻死了。”
白布、锄头、电线做过DNA检验鉴定了?什么时候鉴定的?鉴定时,家属在场吗?鉴定结果为什么不给家属一份?如果这些东西被处理过还会有吗?为什么首先藏在小石板桥下,后来又跑到罗姓老屋的工具柜里?难道跟本案无关?告诉你吧:陆壹是在罗中建老屋屋外走廊被打死的,白布用来裹尸体,电线绑其外,锄头柄用来扛或抬。
星空侠士称:
“4、网传“死者牙齿被打落五六颗”问题,肖力之团队以为有了“重大发现”。如果真是被打落了牙齿,那嘴上就会留下伤痕,会有满足出血情况。但尸检并没有发现此类问题。而且如果是被打落牙齿,脸部的外伤会在第一现场就被看出,被所有人发现,不用等到第二次尸检了。因此陆某尸检缺了五六颗牙齿,只是儿童正常换牙现象,不是什么‘被打落五六颗牙齿’”。
自然换牙一般1-3颗,不会同时五六颗脱落,这也是常识。是自然换牙,还是外力所致,可以鉴定出来。为什么第一次和第二次都不对牙齿脱落原因进行鉴定?
陆壹嘴唇无明显损伤,只能证明不是正面打击而已。根据嘴唇无明显损伤看,有如下两种可能:一、用筷子或棍子撬开嘴灌农药所致;二、当加害人打他时,他死劲咬对方(胳膊),被对方使劲一甩,导致脱落(因冰雪天衣服厚)。
星空侠士称:
“5、尸体是会说话的”。人死了之后,通过尸检,是打死的、毒死的、淹死的、急病死的、捂死的、勒死的、失血过多而死……通过检验,致死的原因一清二楚。既然中山大学和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结论都是“冻死”,必然就是冻死无疑了。
星空侠士所称“中山大学和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结论都是‘冻死’”与事实不符:
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并没有给出“冻死”的结论,只给出了病理检验结果。相反,病理检验结果表明,两被害人不是冻死。陆壹是被罗孝奇打成重伤后,由其母亲折磨而死;罗志强被罗孝奇的父亲罗中建放在水里浸死的,300亳升的水性胃内容物可以证明这一点。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专家给家属的回复是,不可能冻死,冻死要在零下30度以下,且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二、隆回警方在《鉴定书》中所称“上述尸体征象符合冻死所致的体表及内脏器官改变征象”这种描述本身就有问题,因为他杀后将死者衣服脱光,然后再将尸体放置在冰雪低温湿冷地同样会出现上述“体表及内脏器官改变征象”。为什么非要说是“冻死”的呢?
三、另外,尸斑位置、陆壹五颗牙齿脱落、胃内容物、死亡时间都能证明,不是冻死,而是他杀。
由此可见,“自主脱衣冻死”的结论是隆回警方“自主”作出的。
星空侠士称:
“6、推测一下如果有人要杀人,他会选择逼迫他人脱掉衣服去冻死么?每个人的身体机能不一样,能不能冻死、要多久才能冻死?万一在冻死过程中被他人发现该怎么办?所以要相信警方“排除他杀”的结论。”
请问星空侠士,有证据能证明是“自主脱衣冻死”的么?
隆回警方在案发后第三天,即1月5日便发出“基本排除他杀”的警情通报。2019年1月5日,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理化检验”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检验”尚未送检。至今尚未立案侦查。既未送检,也未立案侦查,便能作出“排除他杀的”的结论,世界绝无仅有!我们不得不称其为“神警”!。
隆回警方能将“五颗牙齿脱落”描述成“牙齿完整无松动,牙龈无出血”;能将有明显严重外伤描述成“损伤程度轻微”;能将典型的他杀说成“自主脱衣冻死”!还有什么他们不能做的呢?
是的,我们应该相信警方。但请给我们一个相信的理由!
由此可见,星空侠士是睁眼说瞎话。怪不得大家叫你“星空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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