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敏:古罗马共和国的形成
关敏提要:罗马人是通过和平的联合方式建立起来最初的民主共和国家,与黄帝征服蚩尤的东方国家起源的血流漂杵、人吃人相比,文明得多!
一,在罗马人建立国家的时代,意大利已有两个文明中心:一个是北意的伊达拉里亚文明;一个是南意的古希腊人的文明。
伊达拉里亚人来自于小亚。公元前8—7世纪,伊达拉里亚人过渡到阶级社会,出现数以十计的小国。农业已有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手工业方面的制陶和金属加工技术也相当进步;海上贸易十分活跃,与埃及和迦太基有频繁的商业往来。政治上是贵族政体,阶级关系盛行保护制,有大量的依附农,也有大量的奴隶,但多用于家庭仆役。公元前6世纪,伊达拉里亚达到鼎盛,其势力范围南达坎佩尼亚,所以落后罗马人也受其统治。伊达拉里亚人在当时创造了较高的文明,墓葬中有很多金银珠宝,还有补假牙的架子,墓中绘画有斗牛、投掷标枪和铁饼、竞走、摔跤、拳击格斗、甚至还有撑竿跳高等情景。也有挥舞哑铃、掷骰子、吹笛、跳舞、饮酒狂欢、醉后交谈等场面。绘画技艺虽一般,但颜色的水平有些比较高明,居然历经2000多年的时光,仍光彩夺人。绘画所反映的妇女地位也很高,她们衣着华丽,充满青春气息。有一对夫妻在静静的小溪中,悠闲地划着小船,充满诗情画意;还有一对男女靠在一张长椅上,男子正举起一杯酒向女士海誓山盟,女士则笑着,可能她已知道男的是在撒谎。从出土文物看,是典型的青铜器文明,有剑、头盔、胸甲、矛和盾、餐具、硬币、锁、镜、床、蚀台等。金银、象牙和宝石等工艺品有埃及和古希腊的风格,城市和神庙建筑有巴比仑的拱门和圆顶等特点,也有古希腊柱廊等模式。总之,伊达拉里亚文明是古代东方和古希腊的混合文明,并对古罗马文明有深远影响,古罗马执政官的服饰和仪仗,凯旋式和角斗等,都来自伊达拉里亚。伊达拉里亚文字现仍未释读通,但这种文字显然借用的是古希腊字母,然后又传给古罗马人,由此产生拉丁字母,成为后来欧洲多种文字的基础。
意大利南部和古希腊的联系可追溯到克里特和迈锡尼时代,迈锡尼人在南意大利建有许多殖民点。早在公元前18世纪,希腊人的祖先就在克里特岛建立了人民大会制度,按人民大会决定治理的社会无疑具有民主色彩。公元前8—6世纪古希腊进行大殖民运动时,又在南意大利建有不少殖民点,这些殖民点又向外扩张,建立子邦,所以南意大利遍布着古希腊人的城邦,故有“大希腊”之称。这些城邦与古希腊的母邦保持着联系,具有古希腊文明的民主特征。这些先进的城邦对古罗马文明同样有深远的影响,古希腊字母就是由他们传入伊达拉里亚的,再传到罗马发展为拉丁文字。这样,落后的罗马人就处在南北先进文明的夹击之中,这显然有利于罗马人的兴起,当然,这只是客观条件,要成为后起之秀,还要靠罗马人的主观努力。
二,最早的罗马城邦是通过联合、归并附近村落的方式逐渐形成的。
罗马人是拉丁人中的一支,约公元前2000年代初移居第伯河畔帕拉丁等山岗。直到公元前7世纪,以帕拉丁为中心的拉丁部落才建“七丘同盟”,后又有萨宾部落的加入。大约公元前7世纪末叶起,大批伊达拉里亚人迁居罗马,带来先进文明。
从社会组织看,有300个氏族,每10个氏族构成一个胞族,即30个胞族,又称库里亚,每10个胞族又构成一个部落,3个这样的部落构成了“罗马人民”整体。这种整齐的划分显然是人为划分的,说明他们进入了政治国家。人民大会按胞族召开,称库里亚大会。凡是成年男子都可以参加,表决的时候以库里亚为单位,各有一个表决权,总共就是3票。这种权力形式很像法国中世纪三级会议。三级会议的表决权属于每个阶级等级,三个等级就有三个表决权,政策和法规最后由这三票决定。库里亚大会,人人可参与;三级会议主要由代表即议员参加。库里亚大会决定战争和平、选举“王”和判处死刑等重大问题。“王”称“勒克斯”,是军事领袖、最高祭司和审判长,无行政权。王的权力有限,可以罢免,王无权支配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罗马王无杀人权!不可能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歪理邪说)。由300个氏族族长组成的元老院与王一起处理公共事物,并预先讨论向库里亚大会提出的重大问题。元老院是实权机关;库里亚会议是名义上的最高机关。
罗马最古的时期通称为“王政时期”,这个时期先后经过了7个王,持续时间约250年。相传王政时代有七个王,前四个是罗马人和萨宾人,即王政前期,后三个是伊达拉里亚人,即王政后期。在王政后期,随着铁器的普遍使用,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加剧了贫富的分化,社会矛盾也在加剧。于是在第六王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前579~前534年在位)一上台就进行了“百人团”改革。
其改革实际上是把兵役、选举和税制合为一体。具体做法为:首先,塞尔维对罗马进行了首次的人口调查。他首先废除原始的3个血缘部落和30区的行政划分,按地域将罗马城分为4个地域部落组织,居民各自在居住地登记财产和户籍;结果有80000人登记注册,这是全国能拿武器的人口总数。于是,他根据登记的结果,废除贵族特权,将全体罗马自由民无论贵族平民一律按财产多少把居民分成6个等级,作为征兵和纳税的基础。每一等级都按年龄分为年长者(46-60岁)和年轻者(17-45岁)两部分。凡有产公民皆有自备武装和给养服役的权利和义务。装备随财产等级而有所差别。各等级依其能力大小提共不同数量的军队,同时依军队人数多寡而有不同的投票权:
第1等级的财产10万阿斯以上的人(阿斯是一种铜币,最初是一磅重);第1等级的公民兵自备头盔、圆盾牌、胸甲、胫甲(护腿甲)、短剑和长枪等全套武装,都用青铜;提供80个重装步兵百人团(centuria,英语的“世纪”一词源于此), 18个骑兵百人团。每个百人团可投一票,共98票。
第2等级是7.5~10万阿司,第2等级的武装除盾为椭圆、无胸甲外,其余同第一级;提供重装步兵百人团20个;选举权:20票。
第3等级是5~7.5万阿斯,第3等级的武装再减胫甲,其余同;提供步兵百人团20个;选举权:20票
第4等级是2.5~5万阿司,第4等级公民只须自备标枪、弓箭和投掷矛,适宜于当弓箭手和投矛手。提供轻装步兵百人团20个;选举权:20票。
第5等级是1.25~2.5 万阿斯,第5等级只须自备投石索和石块;提供30个轻装步兵百人团。选举权:30票。
第6等级是1.25万阿斯以下;他们人数众多,不服兵役,只象征性地组织1个百人团,起帮手作用。另外设2个技术百人团,管理战争机械,附在第1级。2个吹鼓手百人团,附在第5级。除国家处于生死存亡之际,免除军务。选举权:5票。
事实上,在罗马建国初的500年里,动用预备役的次数虽不少,但不得不招集无产者以保卫国土的次数只有一次。对那些财产有限或者除了人丁以外没有任何财产的第六等级的人,称他们为“有子女者”(proletarius,proles意为生儿育女,即无产者对国家唯一的贡献就是生儿育女)——这是西方语言“无产阶级”的起源,由名词“后代”和动词“有”组成,表明从他们那里可期待的只有“后代”,即国家的人丁维系(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重要的名词“proletariat”,它最初的意思是古罗马的穷人,而现在在英语中保留了城市穷人的涵义。此词译成了“无产阶级”)。
6级总共193个百人团,总票数193票。骑兵18个百人团,1800人。步兵175个百人团,17500人。这个体系与希腊雅典的财权制很像,只是罗马以百人团单位投票,而不像雅典是一人一票。罗马的第一等级拥有过半数的98票,而投票方法也不是同时进行的。有事要投票时,先招集18个骑兵百人团进行投票,然后是第一等级的步兵百人团,然后才轮到第二等级,最后是第六等级进行投票。但当结果达到半数时,投票便自动中止,以下各等级便无需投票了。实际上,除了各别争议极大的问题外,第二等级以下几乎没有投票机会。
反正是有钱就有权决定国家大事,只是要多尽义务。在古代西方,多尽义务的人多享受权力是很自然的事。被免除义务的是未满16岁的儿童、60岁以上的老人、妇女、奴隶和身无分文的无产者。妇女的义务是扶养子女,没有子女的寡妇被认为是没有尽到义务,每年要交2000阿司的保护费。骑兵百人团的战士就能从国库获得1万阿斯的买马费。图里乌斯把富人称为“纳税公民”(assiduus),由罗马单位货币“阿斯”和动词“给予”二字组合而成。富人阶级出征多,伤亡大,只剩下寡妇孤女继承财产,但依然是纳税大户。
这次改革被恩格斯认为是建立了“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国家制度”,这意味着罗马成了“国家”。同时而来的,也诞生了“无产阶级”一词。恩格斯进一步说:新的国家制度是为有产阶级服务的,是用来反对“不许服兵役及被剥夺了武装的所谓的普罗列塔利亚”的(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25页)。很显然,恩格斯是颠倒是非的,罗马国家成立后,有产阶级为国家无偿服务甚至献出生命财产,保护了普罗列塔利亚(即无产阶级,曾一度简称为“普罗”)。
相传,王政时代最后一王厉行苛政,激起罗马人不满,于公元前509年被罗马人推翻,王政时代至此结束,罗马进入了共和国时代。
三、共和时代
罗马人推翻伊达拉里亚人的统治后,建立了共和政体。其机构为:最高统治者是二执政官,从百人队会议中选出,一年一任,二执政官权力平等,可以相互否决,政策措施必须以二人一致同意才可颁布。如遇非常时期,设独裁官(又称狄克推多)代替二执政官,任期仅为半年,独裁官有24名扈从,肩苛插战斧的棒一束,此权标就是法西斯的来源。元老院、百人队会议、库里亚会议继续保留,但库里亚会议形同虚设,百人队会议仍是富人占优势,所提议案要经元老院批准,所以元老院是实权机关,300名终身职的元老是贵族势力的堡垒。
罗马人所以不设君主政体,有人认为是从希腊人那里学来的,因为此时正值克里斯提尼改革。由于罗马共和国是贵族的共和国,贵族在政治生活中享有特权,在经济上占绝对优势,平民则缺少土地,生活困苦,常常负债破产,沦为奴隶,这必然使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尖锐化。在共和国建立不久,平民就为土地和债务问题与贵族展开激烈的斗争;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持续了两个世纪之久,在斗争过程中,平民联合起来,屡次采取“撤离运动”,迫使贵族让步,结果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主要有:
一是于公元前494年设立一年一任的保民官,初为两名,后增到10名,此官职是为保护平民的利益而设的,凡是不利于平民利益的行为、法令等,保民官都有权力予以否决,保民官的人身不可侵犯,其权利以后又进一步扩大。
二是于公元前474年设立平民会议,由平民自己选出保民官,避免了元老院对保民官选举的操纵。到公元前449年前后,又增设特里布斯大会为新的公民大会,贵族也被允许参加这个新的民众立法会议,并规定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平民决议。
三是于公元前452年通过了“十二铜表法”,限制了贵族的专横,使其不能任意曲解法律而滥用权力。
四是于公元前367年通过李锡尼和绥克斯图法案,此法规定:欠债平民已负债息可折为本金,所欠本金可分三年还清;公民都有权占用和使用公有地,占有公地的最高限额为500犹格;二执政官之一必须由平民担任。此法案的通过,被视为平民与贵族斗争的里程碑,因为,既然最高官职之一必须由平民担任,其它官职向平民开放就更不成问题了。 可见,罗马法是在穷人服务。
五是于公元前326年通过了波提利阿法案,禁止将负债的公民变成奴隶,以后,当奴隶的只是外人了。
六是于公元前287年通过了霍腾西阿法案,规定平民会议的决议,不必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就对全体公民具有法律效力。此法案的通过标志着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胜利结束。
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在世界各文明古国中都有过,但大都已失败告终。古罗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能斗争出如此多的成果,这对古罗马的发展当然有重要意义:首先,平民取得了充任各种官职的权利,并可与贵族通婚,贵族垄断政权的局面打破了,贵族所维系的血缘关系被冲破了,这就扩大了共和国统治的社会基础;其次,债务奴隶制的废除使广大平民彻底摆脱了沦为奴隶的命运,促进了公民集团的巩固,强化了公民兵制度,加强了国家的军事实力,罗马从此走上奴役外族的道路,这对罗马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再次,新法令的颁布、新官职和新机构的设立,使罗马的上层建筑更加完善,这标志着罗马国家的最后形成。当然,罗马的官职无薪水,让穷人当官也当不起。但无论如何,在斗争中胜利的平民,其处境比其它国家中的平民要好得多。所以,他们对共和国的发展不仅有积极性,同时也在共和国后来的对外扩张中起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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