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敏:民宪之父张君劢谓“战犯”
1.反袁反德 学业难成
张君劢(1887.1.18-1969),名嘉森,字君劢,又字士森,号立斋,上海嘉定人。6岁私塾启蒙,1902年中了秀才。1906年留学日本,1910年获政治学学士学位。1911年经殿试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成为中国末代翰林。辛亥革命后,张君劢任宝山县议会议长,他多次著文抨击袁氏的内外政策,《袁政府对蒙事失败之十大罪》一文发表后更是激起了袁氏的极大愤怒,成为原立宪派中最早与袁分道扬镳、首举反袁旗帜的第一人。为暂避袁世凯的迫害,在梁启超的安排下,张君劢于1913年取道俄国赴德入柏林大学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当他得悉国内袁世凯称帝的闹剧正在上演,经梁启超电邀,他决然地放弃了博士论文写作,于1915年回国攘助反袁起义,先后任浙江交涉署长,《时事新报》总编辑。袁世凯死后,他赴北京任段祺瑞内阁国际政务评议会书记长。
张君劢有一天突然想到:德意志帝国会战败,便极力怂恿段总理对德宣战。为了找到战争借口,张说:不必扯什么“中德十余年历史”,在现实中随便找个“口实”就可以了。段祺瑞听了他的建言,便赞成对德宣战。总统、国会以及康有为、孙中山也极力反对参战。最后闹成清帝复辟、南北分裂。深感闯了大祸的张君劢就以个人身份为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团出谋划策。1918年末,张等6人随梁启超由上海启程远赴欧洲考察巴黎和会,随后再到德国留学。1921年10月,他写成《国民政治品格之提高》一文,指出:必须以西方的“理性政治”取代中国的“武力政治”,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建立一个理想的政党。思考至此,他认为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由于心系国家的政治命运,张再次放弃了博士学位。1922年1月,他陪同来华讲学的哲学家杜舒里回到中国。
2.科玄论战
1923年2月4日,陪同杜舒里北上天津和北京讲学的张君劢,应著名学者吴文藻之邀为即将出国留学的清华学校的学生做“人生观”的演讲。其题目是《大思想家的人生观》,其主旨在于说明科学并非万能的。张认为“科学无论如何发达,而人生观问题之解决,决非科学所能为力。”张这篇演讲词刊登在了《清华周刊》的第272期上。
张君劢的好友、地质学家丁文江读到该文后“勃然大怒”,1923年4月先后在《努力周报》上发表《玄学与科学——评张君劢的“人生观”》和《玄学与科学——答张君劢》,激烈批评了张是“玄学鬼”。丁强调:科学是万能的,不是说科学的材料和科学的结论是万能的,而是指科学的方法在各个领域都是普遍适用的。科学若出现问题是出在政治家和教育家身上。既然科学方法是万能的,因此,“人类今日最大的责任与需要是把科学方法应用到人生问题上去”,科学的人生观就是可能的。胡适也出来臭骂张君劢与支持他的张东荪等人是“反动的哲学家”。胡适相信只有科学方法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1916年他说,“我们也许不轻易信仰上帝的万能了,但我们却信仰科学的方法是万能的,人的将来是不可限量的”;并提出了“宗教和教育分离”。
留学英国的北大教授、科学家王星拱认为:宗教障碍科学发展,宗教有根本的缺陷。在当时的氛围下,玄学派被科学派以强势舆论所压倒。瞿秋白认为:社会现象同自然现象完全一样,有其“因果的必然”;社会发展的“最后原因”是生产力,最后结果是社会主义,这就是历史发展中的“天道”。瞿在《自由世界与必然世界》一文中认为:“科学的因果律不但足以解释人生观,而且足以变更人生观”。这显然是把科学理性独断化了,从而与科学派宣称的“科学万能”没有原则区别。陈独秀在科玄论战的时候,就是向思想界推荐马克思主义。他认为,象物理学界有牛顿,生物界有达尔文一样,现在人类社会也有了马克思主义作为最新的科学成果,我们大家只要学习接受就行了。这样,戴上科学桂冠的马克思主义得到广泛传播。
3.民主宪法专家
张君劢的志向是要使中国成为一个民主宪政国家。他仔细研究和比较各国宪法以及1918年2月颁布的英国普选法,他翻译了苏俄宪法,对1919年德国通过的《魏玛宪法》格外用力。1922年3月在上海召开的国事会议,大会委托宪政专家张君劢执笔草拟成《国是会议宪法草案》两份,1922年5月7日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甲种”与“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乙种”(草案参见《浙江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季刊》,1923年),两种草案都体现了联邦制的精神。甲种草案成了起草“曹锟宪法”的蓝本。
由于批评国民党,张君劢所办的国立政治大学于1927年被迫停办,杂志《新路》于1928年被国民党政府查封。1929年,他在上海知行学院讲授欧洲政治思想史后的回家途中遭绑架,被囚禁在上海警备司令部附近达20天之久。他的一只腿就是在绑架中受伤的,并从此不良于行。获释之后,第三次远赴德国耶拿大学任教,以避政治迫害;不久回国。
1932年4月与张东荪等人在北平秘密成立了中国国家社会党。随后,他又再次重新举起了自由主义的旗帜。1938年年底,他在国家社会党的机关刊物《再生》重庆版创刊号上发表了一封致毛的公开信,公然反对毛不久前提出的在抗日统一战线中既统一、又独立的独立自主原则,认为外敌当前,国内须统一军令和政令,共产党“自有军队,自有特区,自标马克思主义”,这有碍于在国民党蒋介石领导下举国的真诚团结,共同抗战。因此他要求共产党将“八路军之训练任务与指挥权”完全交给蒋介石,取消陕甘宁边区政府,放弃阶级斗争、“将马克思主义暂搁一边。”张氏的公开信发表后,蒋、汪很快就给他复信了,国民党当局“利用他这篇文章到处翻印散发”,当然地受到共产党方面的驳斥和批判。
1939年9月,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召开,结果会议颠覆了蒋介石的预想,演变成一场要求结束党治、实施宪政的会议。随后,宪政运动如火如荼地进行。国民党当局又采取各种手段予以打击。张君劢1941年在云南大理办的民族文化学院,也奉令停办;同年被软禁于重庆汪山,两年后始获自由。他清楚地意识到“用磕头的办法,无论如何是磕不出民主来的”,惟有力争,才能得到真正的宪政。1944年1月,张君劢在成都《新中国日报》上发表了《人民基本权利三项之保障——人身自由、结社集会自由、言论出版自由》的著名文章。文章中他批评国民党政权无“尊重人民权利之习惯”,而“人身、结社集会、言论自由三项为人民基本权利之重且大者”,对这三项权利的保障问题“不宜待诸宪法颁布之后,而应着手于宪法未颁布之前”,他强调“有宪法无人权,不能算是宪政,先有人权的保障,然后才有宪法”。为了进一步唤起国人对人权的关注与重视,1944年年初后,张君劢又相继发表了《英国大宪章提要》、《现代宪政之背景》、《两时代人权运动概论》等系列文章。
1945年,张君劢发表了《民主政治的哲学基础》、《民主与反民主》等文章。他认为所谓民主政治,就是以人的尊严、天赋人权之说,来推翻当时的专制政治,建设合于人类尊严的政治制度。民主政治的建立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个人自由和社会公道。而且相比而言,前者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民主给人民种种基本的自由权利,这些基本的自由权利是不容移让的,也就是人权。”
张君劢1945年出席联合国会议,任联合国宪章大会组委员;1945年4-6月,张君劢代表中华民国签署联合国宪章。作为民盟的创建者和主要领导人,在抗战胜利前后的一段时期内,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支持共产党的主张。所以,1946年初他60岁生日时,周恩来亲自给他送了一块“民主之寿”的寿匾。1946年国社党和中国民主宪政党合并,改为中国民主社会党,张君劢任主席。
1946年1月10日,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以“五五宪草”供代表们审议,结果张君劢提出了以五权宪法之名行英美宪政之实的宪法方案。张君劢批评“五五宪草”的国民大会制度是间接民权,不是直接民权。会议推举孙科等人组成修宪小组。董必武、秦邦宪、周恩来、史尚宽、张君劢等人为组员。由于各方并没有成形的主张,作为众望所归的宪法学家,张君劢1946年4月受命起草中华民国宪法。
在当时各派关于宪法问题的争论中,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张君劢的应对之道是:居中斡旋,对各方面利益和主张进行平衡,在起草时竭力避免宪法染上过于浓厚的某一个党派的意识形态色彩。1946年4、5月间,修宪小组白天开会,争争吵吵,难于妥协,不得要领。真正的协商,全赖张君劢每天晚上奔走各委员的住处,折冲樽俎,寻觅共识。张君劢仔细倾听各方意见,折中整合,写出了一个妥协式“十二条原则”,即对《五五宪草》提出了12条修改原则。该方案提出后,“在野各方面莫不欣然色喜,一致赞成”,国民党的代表孙科也不得不表示支持。当时,梁漱溟曾赞叹说,这“十二条原则”是张氏“用偷梁换柱的巧妙手段,保全五权宪法之名,运入英美宪政之实”。在这过程中,还有一段声色俱佳的插曲:某日,周恩来跑到张君劢住处哭诉:你怎么把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列入宪法第一条了呢?这样我们还能有什么作为呢?张君劢不急不缓地回答:你有没有看清楚?第一条是“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所谓“三民主义”,这里其实是“民有、民治、民享”的“三民”啊!这三民不就是美国林肯总统的三民吗?你有什么好反对的呢?于是周恩来说了声:“我懂了”,就走了。有鉴于此,周恩来后来对张君劢方案一直表示“佩服” 。
“十二条修改原则”通过后,张君劢在此基础上草拟了一部“宪法草案”。张君劢“宪法草案”主张直接起用公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大权利代替国大;以立法院为最高立法机关;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对立法院负责,而不对总统负责;限制总统权力,使之成为虚位元首。这一议案矛头明显对着独裁无胆、民主无量的蒋介石,没想到修宪小组负责人孙科竟然支持了张的提案。修宪小组以张君劢的草案为基础,谈谈停停。5月份,张君劢将宪草译成英文,寄给马歇尔看。马歇尔看后即复信约他晤谈,并派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等4人与张讨论他起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经逐条解释,司徒雷登等表示理解。
7月上旬,张君劢借上海八仙桥青年会就中华民国未来宪法发表系列演讲。他要求国人养成新的心理心态,一方面使治者在执行职务时,第一,应该遵守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第二,应忠实执行诸如预算法、征兵法等一切法规,处处依法办事,不得稍有逾越。另一方面要对被治者普及教育,提高他们的知识程度,从而使他们具有参与政治的热情和行使公民权利的能力。而普及教育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国内和平。张君劢认为人人平等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不论是皇帝是贵族是平民,他们既是人,应该是平等的。张君劢强调“人权为宪政基本”。他说,所谓人权,包括人身自由、居住迁徙自由、集会结社自由、思想言论自由、信仰出版自由等种种自由。“这种种自由,假定政府可以随便剥夺了去,譬如说,人民不管他犯不犯罪,可以随便拘囚,乃至于人民要讲话要办报,政府可以随便禁止,这种种权利的剥夺,就等于‘天皇圣明,臣罪当诛’的专制政治。……假定政府能随便拘人投入囹圄之中,那么就等于一切人皆丧失自由,谁敢再来对政府有所批评或有所争执?”就此而言,“人权运动实在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础,因为没有人权,就没有民主政治了”。要保障人权,就必须做到:第一、要拿人民当人,不可拿人民当奴隶。第二,要限制政府的权力。
张这次在上海八仙桥青年会的系列讲演,略作整理后,即以《中华民国未来民主宪法十讲》为书名,交商务印书馆出版。
张版“政协宪草”是多党妥协的产物,中共的代表也赞同了,但中共最抵制了制宪国民大会。中共联合了社会民主派与左翼自由派为主导的民盟,抵制制宪国民大会。国府为争取中间派,决定制宪会议采用张君劢起草的宪法草案。最后,蒋介石修改了张版宪法,这个修订过的“宪法”在民国政治体制中形成了半总统制半内阁制的形式,在根本原则上并没有违背张君劢的宪政宗旨。1946年11-12月在南京召开的制宪国民大会,12月25日三读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这是中国民主道路上划时代的一步。迄今为止,它仍是近代中国最好的一部宪法。
张君劢虽然没有参加制宪国民大会,但他组建的民社党却和青年党一起参加了这次国民大会,从而导致了张君劢与民盟的分手。1947年10月,当国民党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并加以镇压时,已经退盟的张君劢与李璜,联名致函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张群,表示严正抗议。
4.飘零海外
1949年,就在他离开大陆前夕,他在中共开列的首批战犯名单上位居第43名!把博学鸿儒张君劢列为“战犯”名单的最后一位。丁毅说:“共产党把这样一位书生列为战犯,根本原因在于张君劢的政党民主社会党参与了制宪国民大会。共产党一开始参与政协会议也不过是虚与委蛇。由于民主社会党和青年党参与了国民党主导的国民制宪大会,而且这两个小党使得最终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能够有如此强的宪政价值,这部宪法成功制定对共产党是一个打击。共产党出于这样一个狭隘的报复的心态,就把这两个党的党魁列入第一批战犯名单。这是历史上滑天下之大稽的笑话。”
1949年3月25日,张君劢移居澳门,期间李宗仁曾邀他出任行政院长,被他辞谢。同年11月5日,应印度教育部的邀请,他赴印度讲学。周恩来曾经派张经武赴印度约见他,邀请他回国,为张君劢断然拒绝。1955年5月11日,中宣部给中央打了一个报告《关于胡适思想批判运动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报告》,这个报告对为什么要批判胡适分析得相当清楚,简单说,就是胡适在中国知识界影响太大,这个报告同时还提到,除了胡适外还要注意批判的三个人,一个是梁漱溟、一个是张东荪,还有一个是张君劢。《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中收有毛泽东对这个报告的批示:“刘阅后照发”。刘是刘少奇。
1952年张君劢转赴美国,从此再也没有回到中国。张君劢本人对台海两岸非常失望。他曾经试图寻求第三条道路,但这也是行不通的。他晚年主要以学术研究为主。由于没有固定的工作,生活非常清苦,仅靠每月100来美元的养老金(开始到美国时还没有)以及没日没夜地为《世界日报》写社论,赚取微薄的稿费为生,弄得“身上常常一文不名”。台湾国民党拉拢他,多次给他经济资助,他都拒绝了。1961年台湾教育当局听说他要去德国讲学,又给他汇去一笔数量可观的美金作路费,算是雪中送炭,本以为他会笑纳。没想到,几天后,这笔钱一文不少地被张君劢寄回。
1969年2月23日下午6时40分,这位曾放言“不因哲学忘政治,不因政治忘哲学”的笃行儒者因操劳过度,在旧金山的一所疗养院去世,享年82岁。张是一个矛盾性的人物。他既热情地宣传介绍过十月政变,又对十月政变进行过肆意攻击,一生以反对中国走俄国人的道路为鹄的。他从小进的是新式学堂,留学过日本和德国,却拥有秀才和翰林的功名;他掌握和精通三门外语,用德文和英文写有著作,却拒绝使用白话文,他发表和出版的中文论著都用的是文言文。他提倡过妇女解放,抨击过封建大家庭对妇女的压迫,然而1922年他却顽固地不许他妹妹张幼仪在与徐志摩离婚后改嫁,而他自己则毫不犹豫地与一字不识的发妻离了婚,重新娶了一位知识女性……
中共宣布的43名战犯名单
1 蒋介石 2 李宗仁 3 陈诚 4 白崇禧 5 何应钦 6 顾祝同 7 陈果夫 8 陈立夫 9 孔祥熙 10 宋子文 11 张群
12 翁文灏 13 孙科 14 吴铁城 15 王云五 16 戴季陶 17 吴鼎昌 18 熊式辉 19 张厉生 20 朱家骅 21 王世杰
22 顾维钧 23 宋美龄 24 吴国桢 25 刘峙 26 程潜 27 薛岳 28 卫立煌 29 余汉谋 30 胡宗南 31 傅作义 32 阎锡山
33 周至柔 34 王叔铭 35 桂永清 36 杜聿明 37 汤恩伯 38 孙立人 39 马鸿逵 40 马步芳 41 陶希圣 42 曾琦 43 张君劢
(张君劢独自一人,非国非共,却一手制定了民国法统;令毛非常恼火。此宪法现在还在台湾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