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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英”是如何消灭逻辑的?

已有 4217 次阅读2020-1-8 19:02 |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关敏:中国“精英”是如何消灭逻辑的?

逻辑是正确思维的规律或规则。所以,儒家的思维规律只能叫思路,不能叫逻辑,因为它不正确。人类要正确思考,就必须遵循正确的思维规则即逻辑规则。不遵守逻辑规则,思考的时候就会概念混淆,语境不清;表达的时候就会偷换概念,转移命题,无法讲清道理。究其原因,不是因为国人笨,而是因为诸子百家将中国的逻辑学的萌芽扼杀于春秋战国时代的摇篮中。
 
一,孔子以“宽猛相济”屠杀逻辑思维
 
孔子(前551-前479)认为:人天生就不平等,有人天生就是圣人,德配天地,富有四海,永享祭祀。民众只有服从的份,不能冒犯圣人的威严,不能议论圣人的言行——“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其政治目标是独裁:“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不议国政)”。连议论权(言论自由)都不给百姓,民主无从谈起。孔子把“越位”议政看成最大的罪;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思不出其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安其位,各守本分。 孔子要求人们的“视、听、言、动”都要符合周礼,重复着老一套的陈旧模式。孔子把个人提出不同政见的社会看成了一个混乱不堪的社会。这与民主理念格格不入:民主社会的任何人都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每个人都有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并提出自己的方案。
 
对那些不听话的人,孔子还准备了一件大杀器——《礼记.四诛》: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巧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对帮助人们打官司的律师杀无赦!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把刑书铸在鼎上,开创了公布成文法的先河。郑人邓析(前545~前501年)招收学生讲法律,“学讼者不可胜数”,他帮下层人写讼词,打击了权贵的垄断利益。随着老百姓的维权意识的觉醒,子产深感恐惧,下令禁止大字报。邓析经常发表反对意见,令子产不能容忍。公元前501年,邓析把新成文法刻在竹简上,史称竹刑。子产找了个“私造刑书”的罪名,把他杀了。孔子认为杀得好!

“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巧以疑众,杀。”就从是直接干涉了人民的日常生活,对穿着新潮、唱歌大胆以及科技创新活动,一律杀无赦,这就扼杀了科学理念和科技创新。

“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就从根本上杜绝了言论自由的可能性,取消了社会舆论监督,同时也扼杀了逻辑思辨。而逻辑与科学则是所有文明进步的动力,这就是儒家历史内衰外辱的主因——愚民弱民。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就直接粗暴地摧残了宗教和信仰的自由,这是连“裁判”都省略了的对异端的大屠杀。
 
由于儒家不讲逻辑,所以儒家必然不善于讲理;为了避免辩论出现理屈词穷的尴尬,就只好一杀了之了。儒家要是真有本事,早就将以疑众的言论驳倒,何必冒巨大的风险去杀人呢?逻辑学有两个很大的作用——就是“巧言令色”(哲学思辨),“奇淫技巧”(科学技术)。孔子以“文武之道”来排斥其它思想文化,“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把“己之所欲”强施于人,甚至把反对者赶尽杀绝。
 
少正卯和孔丘都办私学招收学生。少正卯宣传的是反周礼的思想,多次把孔丘的学生都吸引过去听讲,只有颜回没去。少正卯成了鲁国的“闻人”。公元前496年,孔丘任鲁国代理宰相(摄相事),一上任就把少正卯(?-前496)杀了,暴尸三日。子贡忍不住向孔丘提出疑问,孔丘说:少正卯有五种大罪。“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则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
 
孔子大意是:人有五种大罪,而盗窃还不算在内。一是内心自由放达而好冒险;二是行为怪僻而一意孤行;三是言语虚伪却善于狡辩;四是广泛记录并散布丑恶的新闻;五是赞同错误的观点且说得有声有色。这五条罪,只要人有一条,都难免要被君子诛杀,何况少正卯五罪并发。所以,在他居住的地方,他足以纠集门徒成群,他的言论足以蛊惑人心,他的意志足以使之成为反抗当局的领袖,他显然是小人中的枭雄啊,不可不杀。孔夫子上面所说的“五条大罪”中,只有第二条涉及行为,而且还没有具体说是什么行为,至于其余四条,全都只涉及思想、言论。这样的判决,没有一件有人证、有物证的具体犯罪事实,只是几句抽象的形容词,就定人死罪。是非曲直、量刑轻重,并无客观标准。
 
诛少正卯的事记载于《荀子》、《史记》、《汉书》、《孔子家语》等书。为了尊孔,朱熹怀疑这事实,清代的学者干脆否认之。中国文化成了彻头彻尾的虚伪文化。虽然孔子讲过“焉用杀”一类话,但他更主张“君子怀刑”(《论语.里仁》)。孔子称赞子产的“宽猛相济”时说:“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宽就是让步与灌输教育,猛就是严刑酷法甚至暴力屠杀。鲁昭公20年,郑国发生奴隶起义,起义者全部被杀死。孔子听说后,拍手叫好地说:杀得好!然后是一通宽猛的谬论,这就是所谓的仁者爱人。顾准说:孔子心里明白,仁、恕是讲给别人听的,是对芸芸众生的要求;当权者要成霸业,不心狠手辣是不行的。

二,“有教无类”禁止逻辑知识探索

“有教无类”,语出《论语.卫灵公》。后世注家对此存在着二种观点,一是教育方法,另一则是对求学者不分贵贱,对所有的人都平等地加以教育。在孔子之前,郑国的邓析办过私学;与孔子同时代的鲁国的少正卯也办私学,没有任何资料体现出他们录取学生是以贵贱为标准的。因此,“有教无类”是不分贵贱录取学生的观点,是毫无实践意义的。孔子录取学生的标准是“束修”。“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也就是说,孔子收的学费是10条干肉。广大奴隶们连生命自由都没有,哪来的10条干肉作为私产?这事例说明,孔子录取学生不讲贵贱的提法,是不成立的。

事实上,“有教无类”不是指录取学生的方法,而是孔子的“教育大法”。而教育大法关系着复辟周礼的大事业,重在灌输“教化”,树立颜回似的样板,“无类” 就是不讲逻辑思辨方法,实质上就是反对逻辑教育和科学教育。依据如下:

1.“类”是中国古代逻辑推理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一个逻辑术语。《辞海.类条》说:“在我国古代逻辑学中,类是关于推理原则的基本概念之一。”在《墨子》一书里,涉及到“类”与“故”的记载不计其数。“‘故’指事物的原因、条件;‘类’指事物的相似或相同。在逻辑上即指理由和关系。墨子最先提出了‘明故’和‘察类’的逻辑原理。后期墨家具体地把‘故’分为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即必要条件)和大故‘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即充要条件),还提出了‘(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墨子.大取》)和‘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墨子.小取》)的逻辑思维的原则和方法”。可见,“类”就是代表了思维的逻辑方法。由此推定,“有教无类”中的“无类”,所指当是不予种类的比较或鉴别,也就是主张“教化”上不讲逻辑。

2.“无类”是孔子教育大法。“无类”一词在其他儒书也使用过。如《礼记.缁衣》记称:“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则义不定,行无类也。’”郑玄注:“类谓比式。”孔颖达疏:“言行之无恒,不可比类也。”可见,“无类”在这里是当作“行为的法式比较”或“行为的法式鉴别”来解读,而不是当作所谓“不分贵贱”来解读。孔子对“类”代表着逻辑思维是清楚的。如《礼记.学记》记称:“知类通达。”郑玄注:“知事义之比也。”可见,“类”即类比;“知类”即是对事物种类的比较或鉴别,通过比较或鉴别来获得广博的知识。可见,“类”在这里是“逻辑推理上的一种类比关系”。在古代,“无”通“毋”,“毋”即禁止、不得。所以,“有教无类”的“无类”,指当是在“教化”中,不得讲授逻辑类比知识(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不攀比而安于现状,社会平安无事,是人们的心灵鸡汤);而不讲逻辑知识的“教化”,其结果必然造成人们思维僵化而搞“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的个人崇拜,这就大大有利于家天下的独裁统治。

孔子主张灌输教育——背经书就是“有教”,而反对逻辑思辨就是“无类”。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即理念不同,不得相互商议,也不必思辨清晰。子曰:“辞达而已矣。”把这些话连接起来就是:“有教无类,道不同不相为谋,辞达而已矣。”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只能是我教的,你就得背,而不能思考辩驳,理念不同也不得思辨清晰。

对自己学说深信不疑的颜回,孔子树为莘莘学子的典范。孔子的学生都跑去听少正卯讲课,唯有颜回紧跟孔子,不离不弃,坚决拒斥少正卯,是个“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典型,所以,孔子多次赞扬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二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无,未闻好学者也。”“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悦)。”可见,孔子提倡的就是培养粉丝的灌输教育!

对那个敢于质疑周礼的宰予,孔子贬之为朽木粪土,极其侮辱人格。对于其他的异议分子,孔子使用“礼记四诛”的手段或者使用“诛少正卯”等扼杀思辨的事例来确保灌输(死记硬背)教育的成功。
 
3.“无类”的教育大法与孔子的愚民主张完全相一致。儒家认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君子管制小人,哪能让愚民来选统治者?为了证明专制的合法性,师爷们不惜夸大人类的智商差距,并以信息封锁的愚民政策扩大人们之间的智商差距。老子视民为无理性“刍狗”,要求将臣民的理智禁锢在婴儿阶段(复归于婴儿)。孔子鼓吹“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其大意是说,要保证“上人”即统治者的高度智慧性与“下人”即平民大众的愚蠢性,两者之间的这种关系不得变化、转移。所以,要实行“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以强化等级森严的周礼。然而,要如何实施“愚民”呢?最简单而明确的答案,即是“有教无类”。不难看出,孔子的愚民主张,是何等地扼杀逻辑理性和人权啊。
 
三,贯彻“假逻辑”,使人愚昧难醒
 
逻辑本是人脑固有属性,用逻辑思考是人的一种本能,所以单纯的禁止是不够的。因此,儒家又耍了一个小小的阴谋,那就是给出一种貌似逻辑推论的“假逻辑”,以使人们与真逻辑绝缘。
 
孔子曰:“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故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荀子的《子道》)。笔刀侠以此为由说:儒家学说拒绝奴性、倡导独立判断。这是片面的。儒教的核心思想是消灭臣民的造反的念头。儒家在忠君(目的性)问题上是不许自由思考的,在为君国服务的方法上可以自由发挥(譬如:“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孔子提倡的“争臣”不过是要求提建设性的意见,属于方法问题!能提建设性的意见还得到君王赏识的都是高级奴才!孔子、诸葛亮、魏征都是高级奴才。孔子被历代帝王们推崇,是因为他对大王百分之百地践行五体投地的大礼,诸葛亮被推崇,是因为不篡位,守臣节,他们对皇帝的绝对忠诚很典型。

《论语》里有子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显然,这是整体主义的巫术乱比思维推理,与事实不合。父兄并不等于尊长,尊长并不等于统治者。结论,孝悌的人,与忠于统治者毫无相干,甚至越是孝悌的人,越容易造反如王莽。

“连锁式推论”就是“不证而论”,只有论点,没有论据。《大学》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几句话,每句都是论点,毫无论据,实际上是几个彼此毫无相干的结论。每句用“而后”引出,看上去貌似基于前面的论证的结论,其实只是与前几个结论并立的另一结论。就算勉强把后面的结论说成是由前面的论点引伸而来的,它仍然只不过是建筑在未经证明的论点之上。如何“格物”,“格物”之后如何“知至”,“知至”之后如何“意诚”……都没有展开和具体地交代。美国汉学家费正清说,《礼记》中《大学》提出的“修齐治平”这种推理是错的。这个推论居然从“个人”层层放大到“天下”,连续不断的飞跃,使人有从人变仙升天的飘飘之感。修身了就能齐家?齐家了就能治国?治国了就能平天下?显然是没有分清必要条件、充分条件和充要条件等假言判断问题。
 
遍观儒家典籍,如此“连锁式推论”格式比比皆是。由此,“不证而论”就成了“儒国人”的一大特色。这种“不证而论”的传统还在近代得到空前的发扬光大,而人民似乎也毫未感到世上有讲道理的必要。于是中国便成了一个世上独一无二的实行“口号治国”的国家。那些国外见不到的巨幅标语,它们以上帝般的权威口气,不容置辩地命令或教育人民应该怎么去过日子。
 
这种只有论点,没有论据的“连锁式推论”并不具备“讲理”的优势,所以就需要制造一个被“神化”的“圣人”,之后利用圣人之言进行高姿态的“灌输”,也只有这样,儒学才有被推行的可能,而那些“代理圣权”的人也才有“窃取权力”的可能。这就是儒者们拼死也要保住“孔圣人”地位的根本原因。别说“诲圣谤贤”,你只要对圣人及圣人之言稍有微辞,就会受到“群起而攻”;再辅以“四诛”的威慑作用,以及“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对天然情感的利用和对“巧言令色”的舆论抨击。在多种社会力量的合围之下,儒家历史就只能是“应声虫”“精神复制品”的历史了。看看历代的“儒家作品”,言必曰孔孟,说必引经典,以此作为思维之源,似乎离了“圣人”就不会写作。儒家崇古崇圣崇上的意识形态直接扼杀了国人的创新精神,致使“文字垃圾”遍地,“创新思想”极度萎缩。很多国人更是深陷“奴才意识”而难以自拔,整天企盼青天大老爷现世,而不知道自己的权利。

孔子的思维本来就无逻辑。从论语看,孔子的思维是形象思维。“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种思考仅仅是借助流水来说明时间一去不复返,而没有认识时间本身是什么。这实际不是思考,而是把一种现象巫术“感应”到另一种现象中。

“天人合一”的互渗思维表明国人不会思维,不会观察、分析具体的事物,当然不会以理服人,只好拿“天”(最大的势力)来压人。《水浒传》的宋江建立等级制的时候,恐众人不服,便炮制出了一份“天书”,拿“天”来压服人……董仲舒将“天”抬高为帝王的祖宗,帝王成了天下的家长;朱熹将“三纲五常”当做天理之本,“君为臣纲”,臣子无条件服从帝王就是“天理”(父子、夫妻同理);这哪还有约束君权可言?还有什么是非善恶可言?这深刻地反映出儒学没有民权思想,彻头彻尾的虚伪。明清以来,帝王们兴高采烈地将三纲五常的“天理”当做了维护权力的主要理论,从而使华夏文化成了不讲逻辑的酱缸。可见,防止人民大众觉醒的最好方法,并不是单纯的禁止人民大众思考,而是灌输给人们一套貌似真理的谬论——“假逻辑”教化。这种“假逻辑”教化还包括老子、中医、风水、算命先生的阴阳五行的辩证法和巫术乱比法,使汉人与抽象的逻辑思维彻底绝缘。
 
明末的传教士利玛窦教授徐光启逻辑与数学,并通过欧里几德几何学的翻译,把逻辑知识和数理知识传授给了中国的儒家士大夫。不幸的是,这些逻辑理性知识却没有在中国大地传播开来就很快销声匿迹了。一直到了鸦片战争后,中国派留学生到西方,才重新发现西方人熟练应用了的两千年多年的逻辑知识,后经严复等人逐渐引进中国。民国时,逻辑学在中国传布,却遭到唯物辩证法的抵制。

这样,绝大多数华人不懂逻辑。加拿大华人成忠说:“古中国裹小脚,与现代流行高跟鞋、整容、纹身、瘦身一样,是一种审美观念,无可厚非。”穿高跟鞋是自我选择;裹小脚是父母强加给幼女的,是虐待儿童!他把两者混为一谈,犯了“类比不当”逻辑错误!他还说:“拿裹小脚做文章,攻击中华文化的,一定是无知无畏的文革余孽。”其话里蕴含了一个三段论推理:大前提——文革红卫兵攻击中国文化;小前提——拿缠小脚说事的人攻击中国文化;结论——拿缠小脚说事的人就是文革红卫兵(红卫兵到今天当然是文革余孽了)!这是一个错误三段论推理,“攻击中国文化”这个中项在前提中没有周延一次,违反中项必须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的逻辑规则。《原始思维》说:“菲吉人认为踩了谁的影子就是给谁极大侮辱”。中国的小孩子们一闹矛盾就踩对方影子、因此打得头破血流;山区妇女抱小孩外出要插几根桃枝“避邪”;城的某干部说:你手一指小南瓜,它就要萎缩!这种反逻辑的民间禁忌,在现代城市也有大量的信徒。国人至今沉醉在巫术泥潭中,官场迷信风水算命的丑闻接二连三。多数国人与逻辑思维的距离,就是当代中国与世界现代化的距离。
中国“精英”是如何消灭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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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强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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