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敏:超越血缘丛林才有文明
古代社会,法治最健全的是古罗马。罗马法包括公法和私法,逻辑非常清晰,其中私法又比公法重要,它把对公权的规范和约束以及对人权的保护写得清清楚楚,是非常典型的以法治国。罗马人为什么能做到呢?因为他们是希腊文明的继承人,而希腊文明源自商业文化。我们知道,商品经济有两个前提,一是产权明晰,二是公买公卖。希腊人实现了人类历史上彻底的私有制,财产归个人所有,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中国历史上的私有制是家庭所有制,财产归家庭所有,不归个人所有。你没有个人财产,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怎么会有独立人格,人格不独立,思想就不独立,意志也不自由。中国人的人际关系要靠血缘和泛血缘关系,要么是亲属,要么称兄道弟;而西方人的人际关系靠的是契约精神。婚姻就是典型的契约关系。在婚礼现场,神职人员分别向新郎新娘确认是否愿意和对方终身厮守,还要问在场的嘉宾一句“各位有异议吗”,没有异议就可以结为夫妻了。这就相当于一个合同签署仪式。有效合同有两个前提,一是合同本身合法,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西方人普遍有信仰,婚礼上的神职人员是在代表上帝发问,新人在承诺彼此相爱、至死不渝的同时,也等于是和上帝签署了契约,靠自律来遵守。一旦现场有人反对,那么合同作废。全部环节走完了,合同生效。你会发现,契约关系可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可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一,超越血缘的丛林走进正义的法治文明
古希腊城邦国家的形成不是在部落征伐中完成的,而是在契约关系基础上形成的。
航海的希腊民族拥有理性驾驭勇敢的素质,而频繁的海外贸易使他们拥有平等价值观。跟中国农民的进城赶集不同,希腊人的贸易都是跨国界的,与素不相识的异族做生意,他们不可能每笔买卖都向氏族族长请示汇报的!何况,他们还很可能在异邦安家落户,再也不回来。那就只好分家,经济独立;强调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维护人格独立。独立人格是商品契约关系的前提:签约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个体,否则签约是无意义的、无效的。
契约文化导致希腊人具有很强的个体主义色彩,每一个人都是原子一样彼此独立的个体,而不像中国人是阴阳合体的群体人(群体人是离不开伴侣的,所以,死后一定得陪葬和殉葬,如今一些人乱杀无辜就是多拉几个垫背的人殉文化使然)。这种彼此独立个体最根本的特点就是独立自由。对独立自由的人只能采取平等的说服方式,而不能暴力压服的,因为“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因此,亚里士多德在《雅典政制》中说,提秀斯是以“说服”的形式,使阿提卡半岛的有关族各系“合并为一个城邦,以雅典为其政府所在地”。正因采取了“说服”或自愿的形式,政治制度就以各族系权利平等为原则。
古希腊政治的基础是契约,而契约是集体会议票决的产物。公元前18世纪,希腊人的祖先就在克里特岛建立了具有民主色彩的人民大会制度。公元前15世纪中叶在希腊文中出现的“民主”一词,是由“人民”(demos)和“权力”(kratia)组成,意为“人民的权力”,即主权在民、人民最大,由民作主。公元前1068年,雅典贵族会议(元老院)废除国王而确定选举执政官的制度。公元前752年,执政官改为10年一任;公元前683年,执政官的任期缩短为一年,期满后进入贵族会议;又增加了6位司法执政官,负责司法,初步形成了三权分立的制度。
公元前594年,梭伦的立法经过了全民公决。梭伦认为:正义就是“一个人之应得”,就是要在富人和穷人之间不偏不倚,给对立的双方以一定的“界限”,实现各阶层的权利与义务平衡。他在一首诗中写道:我赋予人民恰如其分的崇高地位/我保护他们免受一切厄运/我始终站在他们中间,不偏不倚/手持大盾,保护两方,不允许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总而言之:我制定法律,无贵无贱,一视同仁/直道而行,人人各得其所。这样,西方国家的法制就是全民公决的产物。为了保证公平正义,要求司法裁判官蒙眼,不受人间的物质的、血缘利益诱惑而公正地断案。这就削弱了血缘关系的干扰。
二,中国一直就是血缘丛林社会
与古希腊不同,中国上古社会秩序不是契约,而是暴力。中国上古国家是通过杀戮形成的。黄帝族胜了蚩尤族,蚩尤就被胜方食肉寝皮。贾谊说:“炎帝无道,黄帝伐之,涿鹿之野,血流漂杵。”唐朝中期,安史之乱爆发后,唐肃宗向回纥乞援,付出的代价是:收复长安、洛阳时,所有美女和财产,任凭回纥奸淫烧杀和掳掠回国。这表明:中国的权力至始至终、从头到脚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华夏国家的产生强化了血缘关系。“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春秋时期,楚文王(公元前689年―前677年)曾到云梦一带打了整整三个月的猎;后来又得到舟地的美女,不理国事达一年之久。楚文王的老师葆申以先王的临终托付来鞭打文王。公元前685年,齐桓公让管仲治理齐国,让管仲当最大的官并给予全国最高的收入,管仲却无政绩。最后,桓公尊管仲为“仲父”(千年后刘禅称诸葛亮为“仲父”),齐国才富强起来。
楚文王、齐桓公的故事说明:在西方已经形成三权分立的贵族公决的共和制高级文明的时候,中国既无贵族公决的的文明因子,更无全民公决的影子,唯有片面的祖先的家法和“亲亲为大”原则治国,永远停留在野蛮的丛林血缘时代。一直到慈禧太后,强调都是“祖宗的家法不可变”(现在叫“不忘初心”)。这就说明,中国政治就是一部野蛮的丛林血缘政治史。
华人只拜实力和强权,没有正义价值观观。即使到了21世纪的今天,许多华人认为,打天下坐江山,理所应当。这就说明:华人还没进化成文明人,还信服猴王的强盗逻辑。在这种强者吞噬弱者的“胜者通吃”丛林中,不可能有正义的社会规则。因为正义规则是社会各方协商、同意的产物。在“胜者全吃”的“暴力元规则”下,谈判毫无必要。因此,中国从来不会通过谈判确立一套被各方接受的正义规则,中国的规则(法制)就是胜方的家长(圣人)拍板的产物,家族的血缘关系杜绝了正义法制的萌芽。中国自古就没有尊重契约的守法(贵族)精神;只有“胜王败寇”流氓精神;权力斗争的败者轻则失去一切,沦为阶下囚,重则掉脑袋乃至诛九族。既然谁也承受不起失败的苦果,各方都只有选择无规则、无底线、不择手段的恶斗。无正义底线的恶斗使华人越来越厚黑,他们不懂得:个人自由的和人权是文明社会的基石,从未把君主的专制独裁当作首要问题来讨论,因为皇帝不许文人讨论皇帝的好坏与革命问题。因此,中国从未建立一个有效的法制以保障私人财产,防止暴君们随意没收。国人以“做稳了奴隶”而骄傲,嫉恨富人,支持官方杀富济贫。所以,丛林的东方无法产生资本主义。
有人认为,经济自由化会导致政治民主化;但他们没有想到,丛林社会无民主化之基础。在英国用大炮撬开了中国的大门后,中国开始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经过30多年的打拼,清朝的海军成了亚洲第一、世界第九,却在1894年的甲午海战中灰飞烟灭。皇帝在汉人影响下开始变法,慈禧屠杀了变法者软禁了光绪,强调中体西用和祖宗之法不可变。“祖宗之法”就是丛林血缘文化的总代表。满清本是原始的渔猎民族,比汉人更丛林!希腊民族是海洋民族,和丛林民族的弱肉强食的强盗价值观不同,是一种双活共赢的正义价值观!慈禧不可能有双活共赢的正义价值观!1900年八国联军进京后,慈禧才开始变革经济政治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强化满清的领导,其结果必然是满汉矛盾的日益扩大,最后爆发辛亥革命,汉族官僚纷纷倒戈打倒了满清。
革命后,人们发现“民国不如大清”。原来,北洋集团一派独大,一旦发生争议,北洋派就很自然地用暴力解决问题,没必要诉诸于司法。乱杀辛亥元勋张振武、暗杀善于竞选的宋教仁就立即发生了,国民党与国会都被袁世凯消灭了!袁世凯和张勋都复辟帝制了。于是就有了新文化运动。所有的西方思潮都到中国亮相,最后,部分国人选择了蚂蚁。蚂蚁与秦皇思想一拍即合……
三,华人主要是逻辑与价值观的落后
许多人认为,中国的物质落后正在被消灭,甚至认为:中国物质建设已经名列世界前茅,成了第二大经济体,因此连中国的文化落后也不承认了;所以就鼓吹“文化无高下”和阿Q自信了——中国文化将拯救世界和领导世界了。这太狂了!其实,我们必须承认华族落后尤其是文化落后,其表现如下:
象形文字落后于字母文字。中国文字是象形文字,文明国家是字母文字!6500年前,苏美尔人创立了象形文字!3500年前海洋民族腓尼基人创造了腓尼基字母文字,使人类进入了文明,而这时中国才开始出现象形文字,远远落后于西方一个时代!华人将letter翻译为“字母”,是字的“母”,华人还将英文称之为“字母文字”,这是明摆着承认英文比汉字高一级。由于字母本身没有含义,所以,通过字母组合可以创造无数全新的概念,有助于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创造力的发展。象形文字由于基本符号都已预设了含义,无论怎样组合都是在原来的含义上延伸,不具有创造全新概念的功能,是保留原始观念和原始含义的最佳工具。这种文字能完整的保留祖先崇拜的丛林文化传统,不利于自我意识和创造力的产生。
所以,中国文化绝不是早熟而是晚熟。考古证实,世界上最早的学校出现在苏美尔,距今5500年,比埃及的宫廷学校早了1000多年。孔子办学是2500年前,晚了核心区域3000年。在华夏,起到民间交流作用的文字的是“楚简”,那是公元前400年的事,到今天才2400年!5400前,苏美尔巴比伦地区的人们就用文字记录市场价格和讨论什么最赚钱了,并写信告之家里的老婆如何适应市场。说明他们的文字已经民间化!这就是犹太人能写圣经的原因!虽然诗经记录老百姓的声音,但那是宫廷文人采编的,不是真正的民间作品!可见,中国文化落后核心地带3000年,绝不是早熟而是晚熟。
文化落后的最突出体现就是华人一直无逻辑。逻辑是西方人在数理思维中总结出的思维规律。在拼音文字中,任何一个名词都必须通过一个逻辑定义语句才能被赋予意义,一个明晰的概念体系由此建立。使用字母文字的人,说话做事都必须按逻辑规则运行。它奠定了西方人“规则至上”的思维习惯,并由此衍生出了契约至上的法治文明和哲学、科学体系。明末,逻辑由传教士传给汉人;但是,汉人把文明的逻辑当垃圾,却把动物的屎尿当灵丹妙药。
华人的思维是原始的巫术辩证法思维。汉字在感官上的具象类比,排斥了逻辑理性思维。中国早期的文字语言体系,没有精密的语法逻辑结构,甚至连标点符号都没有。没有逻辑的华人就是野蛮人。说得好听一点,中国文明还处在人类文明的初级阶段,西方与日本早进了人类文明的高级阶段!以古希腊为代表的欧洲文明早在公元前400-500年就比中国文化先进得多,当老子含含糊糊谈论《道德经》的时候,希腊学者们就成果累累了。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及公孙龙的“白马非马”等,不过是反逻辑的文字游戏。华人分不清政府、国家、祖国的区别,都是不懂逻辑造成的。儒家的洗脑灌输教育,就是要让学生无条件地接受丛林“教条”,并在学辩证法的过程中不断地为强权诡辩,消除自我独立性,最后变得跟多数人一模一样,仿佛流水线生产出来的“螺丝钉”。
华夏文化落后归根结底是华人价值观落后,华人的价值观是你死我活的强盗价值观。海洋民族既有同舟共济的双活双赢的价值观,也残存着弱肉强食的强盗价值观!基督教博爱价值观的兴起,消除了弱肉强食的丛林价值观,最终在西欧的海洋民族率先确立了人人平等的人权价值观!而中国一直流行弱肉强食的价值观,民间说法是“抚强不抚弱”,这导致了中国人长期扼杀女婴、吃人肉、人殉(冥婚)等血腥现象!
中华文化根本没有博爱的概念,没有“人是目的”的意识,一直把人当着长生不老的食品。考古证实,北京猿人喜欢吃人脑;殷墟里曾出土过两个装着人头的青铜鼎,鼎内有煮熟的人脑!中医鼓吹吃人肉治病,唐武宗吃人的心肝以求长生不老。《西游记》里用小孩的心做药引,就是暗示明朝的皇帝吃人。文革时期,广西、湖南一带风行杀地主,将人肉煮了吃,甚至人脑被生吃。波尔布特学黄俄而吃人脑,所以,许多高棉人被割喉钻脑。这种食物链价值观被老子称为“道法自然”,即弱肉强食乃天经地义也,百姓不过是圣人眼中的“刍狗”或食物而已!鲁迅信奉进化论的超人哲学,主张“痛打落水狗”,不过是弱肉强食的丛林价值观复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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