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主义鼓吹优胜劣汰、弱肉强食;嘛鼓吹先进阶级消灭落后阶级的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刚刚出版发行20天,嘛就读完了整本书并兴奋地说,这下可为我的阶级斗争理论找到根据了。恩说,“(进化论是)19世纪三大科学发现之一……优越的无产阶级将赢得这场生存斗争。”恩在《自然辩证法》等书中说:生命不过是蛋白质的存在形式,是由蛋白质进化出生命;再由猿进化为人。在官方的教科书《社会发展史》中,谈到人由来,总是引用恩格斯的话:“劳动使猿转变为人”。这就充分说明了蚂蚁就是以达尔文主义为基础的。M公开宣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立在达尔文主义及进化论之上。”
一,丛林国家观
嘛认为国家是阶级压迫阶级专政的暴力机器,其实质就是弱肉强食的强盗逻辑。马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在当前同资产阶级对立的一切阶级中,只有无产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中间等级,即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他们同资产阶级作斗争,都是为了维护他们这种中间等级的生存,以免于灭亡。所以,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不仅如此,他们甚至是反动的,因为他们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依据。可见:马主张的是阶级等级制——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或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等,等级序列,列在前面的是先进的,享有种种特权,列在后面的是落后的,须加以淘汰。
后来列宁干脆主张赤裸裸的等级制,把人分成:先进分子、群众、落后分子、敌人。前者享有种种特权,后者就倒霉了。列宁说,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农民是反动的一帮”。“我们起初使用一切方法支持一般农民反对地主,直到没收地主的土地,然后……我们支持无产阶级去一般地反对农民(《列宁全集》俄文版第4版第9卷第213页)。“必须在农民中抓一些人质,如果不把积雪清除干净,就把他们枪毙掉!”可见:列宁实际上是“以劳苦大众的名义对劳苦大众使用暴力”。列宁看着农民挨饿时高兴地说:“饥荒能够也应该给敌人一个致命的当头一击。”农民反抗苏共的无偿征粮政策,列宁立即以毒气弹镇压。列宁的国家造成了2千多万人含冤惨死。
在1959年河南信阳地区严重饥荒的情况下,有些人说了真话,有些老百姓为了活命偷吃了一些队里的食品,被活活打死。据时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杨蔚屏写的《关于信阳事件的报告》,仅光山和潢川两县就有2104人被打死,被打致残的仅潢川一县就有254人。但报告到了M那里,他说:“不要以使人害怕的态度去公布和处理。处理要细致,否则犯错误者,主要是那些犯了较轻微错误的同志们,会感到恐慌”(转引自杨继绳《墓碑》)。这显然是极力袒护杀人犯。髦的无产阶级专政,造成了近晚晚人死亡。
马义把国家的本质规定为镇压(林彪说“政权就是镇压之权,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是毁灭人类社会的。在马克思镇压国家观的指导下,最终导致了苏联、南斯拉夫的崩溃。可见马义极端荒谬。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说,国家不是弱肉强食的产物,因为强者与弱者的地位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变化,强弱是循环的,弱肉强食定会导致复仇和动乱不已。因此,国家是为了保护弱者,促进共同利益而成立的。
二,阶级血统论
达尔文信仰的是获得性遗传,也就是“老子聪明儿聪明”之类,这在中国叫血统论,在西方就是种族主义。“劳动使猿变为人”的后天“获得性遗传”被证明是错误的!如果说法西斯主义表现为种族主义,那么马义就表现为种姓主义。马克思强调单个人隶属于他所在阶级,就是血统论;因为每个人最初总是随着父母生活,因此家长的阶级地位就成了每个人的“成分”,这就是种姓主义的血统论!马克思将社会存在归结为阶级存在、强调人的经济状况、尽情渲染人的阶级性。马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中写道“工人除了维持自己生存所必需的一定量生活资料以外,还需要一定量的生活资料来养育子女,因为他们将在劳动力市场上代替他,并且还要延续工人的种族”(《马恩选集》第2卷第76页,此“种族”=印度的“种姓”)。工人是代代相传、世袭的?有的巨富出身于工人家庭,例子多矣。难怪在共党国家,特别毛时代的年,唯成份论、血统论泛滥肆虐,皆源出马克思的教导。
三,“丛林正义”观
马绞尽脑汁编造了一套消灭私有制的盗匪理论。马认为,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整个人类的发展要靠牺牲一部分个体甚至整个的阶级或民族为代价。只有人类的一部分而且是优秀的一部分首先发展起来,才符合整个人类的发展的利益,才能带动整个人类的发展。马在《剩余价值理论:对所谓李嘉图地租规律的发现史的评论》中说:“在人类,也象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其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种族的利益同特殊个体的利益相一致,这些特殊个体的力量,他们的优越性也就在这里”(马恩全集第26卷Ⅱ)。很显然,马克思主义就是弱肉强食主义——吃“落后分子”、吃“敌人”。“落后分子”不断涌现,吃“落后分子”就没完没了。这就是近年暴力驱赶低端人口的根源!
正义论强调,人权不可侵犯,社会首先要保护弱者的人权。
马则认为,恶是生产力和历史发展的必要。“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为了整个人类的发展,不仅个人和多数人,整个的阶级都可以牺牲。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所有的暴政都可以被视为历史进步所要付出的代价。唯物辩证法最大的功能,就是颠倒是非:杀人放火造反作乱可以粉饰为革命,强盗杀人凶手可以装扮成英雄,任何反人性、反人道、反人类的罪恶都可以从中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
启蒙思想家以人权标准反对奴隶制度。洛克、卢梭都认为奴役权是非法荒谬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奴隶制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不好的制度。”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米勒、亚当.斯密均认为使用奴隶在经济上代价昂贵,奴隶劳动效率低下,排挤自由人劳动,造成奴隶主家庭成员道德上的堕落。相反,德国的思想家多有肯定奴隶制的。例如:法学教授雷特梅埃尔在1789年指出奴隶有一定的积极面。黑格尔继承之。马克思恩格斯又继承了黑格尔。恩格斯断言奴隶制是历史进步,他认为,战俘原本是要被吃掉的;后来由于生产力的进步,发现战俘可以当作奴隶,以创造剩余产品,才把这些战俘作为奴隶保留了下来。从胜利者的盘中餐到可以活命的奴隶,似乎是一种进步。但人们要问,在动物领域,同种之间互相吞食的事都很罕见,为何人吃人是人类社会一个很长的阶段?按照进化论,人类是从哪一种同种相食的动物进化而来的?
其实,人类同种相残的原因,恰恰是一部分人侵犯了另一部分人的自由,使另一部分人丧失了自由。正是自由的扩张与丧失,才导致压迫和精神屈辱等等。制造奴隶的根源既有内部压迫也有外族侵略,还有因自己所犯的罪恶而受到的惩罚。奴隶社会不是人类社会典型的社会形态。实际上,在任何一个“平等自由”观念没有建立起来的社会,被剥夺了“平等自由”权利的人们都已沦为了奴隶。奴隶的存在,无论如何不是社会进步的象征。马者们认为奴隶社会的出现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相对于原始社会的一次社会进步。简直是一派胡言。普鲁东曾主张解放美国的奴隶,马克思写信与之争辩:“没了奴隶制,北美这个最进步的国家就会变成一个家长制国家。……废除奴隶制之后,美国也会从世界地图上消失。”
中国当代的思想家又继承了马克思。1983年胡乔木强调“衡量历史进步的尺度只能是生产和生产方式的发展”。1987年中共13大确立了“生产力标准”说它是“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查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凡是对生产力有利的,都是允许的”。这样,开妓院、卖文物,使之变成生产力——钱,走向了金钱至上。中共钦定的历史教科书说:“从原始社会到奴隶制社会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生产力发展了”。
美国思想家罗尔斯认为把俘虏变成奴隶不正义,采取交换俘虏的方法更人道。平反了的右派郭道晖说,“在原始社会杀俘虏是正义的,因为没有食物给俘虏……如果采取交换俘虏的方法当然不会产生奴隶制,但不会产生希腊文明,乃至现代社会主义,这是恩格斯的观点。……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奴隶制的产生是有历史必然性的,而奴隶制是当时历史的大进步,所以,奴隶制度、奴隶剥削在当时是合乎正义的,是奴隶主应有的权利,有此权利才能有条件研究问题、发展文化。”法学家郭道晖竟然说出了“杀掉俘虏是正义的”、“把战俘变成奴隶”也是正义的。这样一来,白起、秦始皇、项羽、斯大林坑杀俘虏都是气吞山河的正义之举了。如此说来,古希腊的梭伦废除债奴制违背了生产力的要求,犯了反马克思主义罪!!!
按马恩的生产力决定论的逻辑,必然得出吃人也是正义的。《三国演义》第十九回讲:刘备被吕布打败而投奔曹操,在途中住在猎户刘安家中。刘安非常崇拜刘备,家中没吃的,他就“杀妻以食之”。刘安实践了“忠孝两全”的儒家理想,更保存了共党所说的那个生产力。曹操知道后赐给刘安百两黄金。奴隶主宣扬这样的伦理:一个奴隶,只要忠诚地侍奉奴隶主,即使残杀并吃掉另外一个奴隶,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罪责甚至还会受到“正义”的褒奖。
1884年7月 5日,由于风暴,海船沉没在距好望角1600英里的海上,四位船员和一位 17~18岁的男孩进入到救生艇上,他们在洋上漂了好几天,吃了那男孩,吃一人救了多人,否则大家都得饿死,后来他们得救了。事后,英国法官判处杀人者、吃人者(有1船员未吃人)有罪。英国通过这个案例确认,人的生命不能成为他人生存下去的手段。康德说,人是目的,永远都不能仅仅是手段。马克思却说,人既是目的,也是手段。马克思主义的权贵们把自己当目的,把他人当手段。他们鼓吹达尔文的“适者生存”,而那些不适者就该灭亡!进化论鼓吹者是想给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以合理的解释。M说:“像现在的英、法、美等国,所谓宪政,所谓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M选》合订本p693,694)。完全是颠倒黑白,倒打一耙……
鼓吹阶级斗争的人都是毫无人性的。在许许多多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莫过于人食人。883年,黄巢在包围陈州300天的时间里,吃掉了30万人。像黄巢以人肉为粮糗的恶行是人性灭绝的滔天罪恶。历史教科书却把黄巢为首的起义称为农民阶级反抗地主统治阶级的战争,给以热烈的歌颂。1948年林彪围困行长春城,造成很多人饿死街头,65万长春人饥寒交迫而死或者相互人吃人,最后只剩下17万了。大跃进大饥荒年代以及文化大革命时期,许多地方出现了人吃人……动物类的生存斗争,不懂得将活人磨成肉糜;不会盐尸……人类之阶级斗争却以呼啸的子弹,连天的炮火,墙倒屋塌,老幼妇孺一齐毙命于血泊之中(以及大搞株连)……谁不承认阶级斗争更反动、更野蛮呢?所有鼓吹阶级斗争的人都人性泯灭、禽兽不如。
请扫二维码予以点赞
---------------------------------
关敏:辩证法“天才”的外衣
唯物辩证法就是整体主义的思维方式。《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恩选集第一卷) 说:“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只不过是把社会已经提升为无产阶级的原则的东西,把未经无产阶级的协助、作为社会的否定结果而体现在它的身上,即无产阶级身上的东西提升为社会的原则。……在德国,不消灭一切奴役制,任何一种奴役制都不可能消灭。彻底的德国不从根本上开始进行革命,就不可能完成革命。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
一,披着无产阶级外衣的才郎
马断定“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请问:“无产阶级”是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表达“要求否定私有财产”这一阶级意愿的?马的无产阶级是指除劳动力而外一无所有的穷人。这个群体非常庞杂,其阶级的意志的表达是个很复杂的过程,不能由某个人说了算。要么由全体无产者投票公决;或者经由基层逐级选举,最后由选举产生的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召开全世界无产阶级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议。“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经过这些程序吗?没有。没有合法程序,不过是假冒“无产阶级”的名号而已。
“无产阶级”没有“私有财产”(或极少),“否定”的是资产阶级与其他富人的私有财产,将其没收公有,平等共享。这对“无产阶级”和穷人无疑是“好”主意。因此,马博得穷人的好感。富人不愿怎么办?革命!暴力剥夺;再不行,连他们的生命一并剥夺。这种理论,与强盗逻辑没有区别。因为:不分青红皂白地“否定私有财产”,有百害无一利。强制“否定私有财产”,暴力推行财产公有,将使所有人不勤不智不俭,失去劳动的积极性和生产的创造性,导致掌权者为所欲为,弱肉强食,社会混乱退化,后果惨绝人寰的大饥荒。“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违背了人的自私本性,违背自然和人类社会客观发展规律,是不可理喻的怪论。
1958年中国农村实行人民公社体制,劳动者除了劳力外一无所有。当数千万农民饿死时,“无产阶级先锋队”心安理得吃着供应粮,多吃多占,眼睁睁看着农民饿死!毛死后,众多“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疯狂地化公为私,立成暴富。可见,“无产阶级”并不“要求否定私产”,他们只是否定别人的私产,并不否定自己的私产;“要求否定私产”是假,霸占他人的财产才是真。社会上不乏一类奸贼,他们生性懒惰、不思进取;又心胸狭隘、嫉妒患红眼病,不甘心别人富又不安分自己贫,时刻做着天上掉“馅饼”的梦。社会倘若有“要求否定私有财产”者非此类人莫属。马为这一小撮人张目,他的“理论”代表的正是这类人的“要求”。
“在德国,不消灭一切奴役制,任何一种奴役制都不可能消灭。彻底的德国不从根本上开始进行革命,就不可能完成革命。”当今德国肯定不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奴役制”,因为东德的无产阶级都冒着枪林弹雨跑到西德去了。最后,无产阶级的东德只好合并到西德。
“不从根本上开始进行革命,就不可能完成革命。”这里“根本上”是指消灭私有制、取消货币等。这些目标是反人类的。蚂蚁认为:在阶级社会里,不同阶级的根本利益是对立的。“根本利益”指的是垄断政权,你当了皇帝别人就无法当,你还对那些想当皇帝的人诛九族。可见,垄断政权必然造成利益对立和你死我活。马的“根本利益对立论”,说明他一开始就是反对轮流坐庄的民主制而要搞垄断政权的专制制度。无产阶级专政,专政的英文dictatorship就是独裁、垄断政权的意思。可见,马不过是以无产阶级的名义垄断政权而已。马打着“无产阶级”名号,处处以“无产阶级”代言人自居,欺骗愚民粉丝,不是一目了然吗?
二,真理有阶级性吗?
蚂蚁认为:只要在阶级社会,就不可能有公认的真理。因为不同阶级的人们固执己见,永远达不成一致的正义。假设马哲是“无产阶级的哲学”。依此类推,必有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的哲学;有地主阶级和农奴阶级的哲学;有资产阶级哲学,有小资产阶级哲学……等等。细分下去,社会每一种人都有隶属自己的哲学:痞子无赖哲学;强盗土匪哲学;乞丐哲学;政客哲学……代表各自小群体的利益并为其服务。如此说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哲学成了“各取所需”的胡说八道,它的真理性在哪里?哲学,若冠以阶级名号,必有阶级偏见,失去客观性,蜕化为“政治工具”,沦为伪科学,哪有真理性可言?
如果说各个阶级都有本阶级的真理,那么,凭什么说无产阶级的真理是正确的?这是由唯物辩证法决定的。马运用黑格尔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提出了“无阶级的原始公有制社会-有阶级的私有制社会-无阶级的共产公有制社会”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因为无产阶级的利益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所以,唯有无产阶级的真理才是人类唯一的绝对真理。
其实,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完全是巫术辩证法的异想天开,自然界不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人类社会也不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马克思以这种辩证法来论证共产主义成立是无稽之谈。因为:原始公有制是无根据的,李长春的《观猴有感》已承认了这一点。事实上,“无产阶级真理”就如同“民族真理”是一个忽悠人的虚假概念,因为真理与阶级性、民族性无关。M时期,就是以“无产阶级真理”批判爱因斯坦、围剿基因学说的。
从真理的阶级性出发,一旦两种观点的分歧被定性为两个阶级的观念冲突,那么,观点的自由讨论都会被禁止一一因为根本不存在着可以为双方承认的共同利益。换言之,讨论不仅是次要的,而且是毫无意义的;你要做的事不是讨论,而是简单地站在一边反对另一边。即M所说的:“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都要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都要拥护”。这就是立场决定真理、立场决定是非。
其结果是:第一,“阶级”成了迫害异己的工具。毛的对手都被打成走资派;而马总是用“阶级”否定前人和与他同时代的思想家。凡是反他的,一定是邪恶“资产阶级”。马自命为唯一的最高真理和绝不可能错的顶尖科学;凡是不信的人,都是反动派、阶级敌人,必须统统消灭干净。马把不赞成他的人扫除了国际共产组织,把反对他劳动价值论的学派贬为“庸俗经济学”。这样,一切认真的讨论都被他们预先阻止了。第二,彻底否定了思想言论自由,依据马论,思想灌输当然要,也只能靠专政来推广其思想。第三,谎言流行,诚实守信的道德荡然无存,坑蒙拐骗盛行。勃列日涅夫说:“什么GC主义,都是哄哄老百姓的空话。”
三,马、恩相互吹捧对方是天才
马克思鼓吹真理是由无产阶级立场所决定的,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是非无产阶级出身,这就说明他们不可能拥有真理!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他们只好吹嘘自己是天才、是真理的化身,是天生的无产阶级圣人。
马在评论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时,说恩格斯是“天才”;恩格斯则一再吹捧马克思“超天才”,互相抬轿子。恩格斯吹捧马克思说:“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这里就豁然开朗了,而先前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社会主义批评家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说:“马克思的第二个重要发现,就是彻底弄清了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彻底弄清了”是肉麻地吹捧马克思顶呱呱,无人能出其右,再无须“弄清了”。恩格斯在《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书评》说:“欧文、圣西门、傅立叶的著作现在和将来都是有价值的,可是只有一个德国人(即马克思)才能攀登最高点,把现代社会关系的全部领域看得明白而且一览无余,就像一个观察者站在最高的山巅观赏下面的山景那样。”
恩格斯在马克思去世后的1883年3月14日给威.李卜克内西写信,说:“十九世纪下半叶最伟大的头脑停止思考了……没有他,我们至今还会在黑暗中徘徊。”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吹捧马克思说:“正象达尔文发现了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这个规律就是指“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理论。1886年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序言中写到:“《资本论》在大陆上常常被称为‘工人阶级的圣经’”。
孔子本人就以救世主——“王”自居,他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很明显,他以文王的继承人自居。他的弟子们把他置于尧舜之上,宰我认为孔子“贤于尧舜远矣”。《墨子.公孟》说:儒徒公孟认为孔子应为天子。孟子也是雄心勃勃地讲:“五百年必有王者兴”。从周文王、周武王算起,到他生活的时代已超过五百年,于是他豪迈地称:“夫未欲平治天下;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恩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说:“真正的理性和正义至今还没有统治世界,这只是因为它们没有被人们正确地认识。所缺少的只是个别的天才人物,现在这种人物已经出现而且已经认识了真理;至于天才人物是在现在出现,真理正是在现在被认识到,这并不是历史发展的进程所必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事情,而纯粹是一种侥幸的偶然现象。这种天才人物在500年前也同样可能诞生,这样他就能使人类免去500年的迷误、斗争和痛苦”(《马恩选集第3卷》406-407页,1972 年版)。恩格斯说:“真理正是在现在被认识到,……纯粹是一种侥幸的偶然现象。”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意识”吗?一切偶然性寓于必然性之中,被马恩“认识了”的真理,究竟来自哪里?只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侥幸的偶然”从天上掉到他俩的头脑中;另一种是魔鬼“侥幸的偶然”赐给他俩的。既然对“真理”的认识没有必然性、只是偶然“产生的”;它还是规律吗?其真理性表现在哪里?多么不可思议!但凡真理,应该是而且必然是:从已知出发,按照事物变化的必然性规律,遵循严密的逻辑规则,逐步推导出的结果;而且,还必须经过反复检验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马的“真理”连逻辑检验都通不过,实践只会导致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