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敏:诗性泛滥无法治
一,诗性思维乃原始的巫术思维
诗性思维,又称原始思维,意指人类儿童时期所具有的特殊思考方式。其特征为主客不分,通过想象力,将客观世界融入到主观情感中,从而进入物我交融、浑然一体的“天人合一”的感性境界。中国人对任何事情都是采取一种诗情画意的情感态度,包括CCTV的新闻联播,新闻联播里面动不动就是移情,有时候是滥情,好像不是在播新闻,而是在播一首顺口溜,播一首韵文、对偶句、抒情诗,没有客观的、科学的语言。刘勰说,中国人“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所以,中国是一个诗化的国度,这诗不是古希腊的史诗,而是“诗言志”的抒情诗。唐朝开科取士,你诗做得好就可以当官;因为诗做得好,就可以讲出一番打动人心的道理来,就可以治国平天下,导民化俗。朝廷不是以法治国,而是是以德治国,以情治国,因为中国人的德就是亲情即亲亲为大啊。
19世纪,维柯在《新科学》一书中就认为原始人对世界的反应是一种独特的、富于诗意的、是生来就有的“诗性的智慧”,指导他对周围的环境作出反应,并把这些反应变成隐喻、象征和神话等“形而上学”的形式。弗雷泽认为人类思维经历了“巫术一宗教一科学”三个阶段,原始思维停留在最低级的巫术阶段。马林诺夫斯基认为原始人的思维重心是繁殖和食物的基本需求的满足。列维·布留尔在其《原始思维》一书中称原始思维是“前逻辑思维”,并把诗性思维的心物融合境界称为“互渗律”思维。原始人认为“万物有灵论”:一切存在物、人工制品都有神秘的力量,这神秘力量可通过接触、传染、转移等活动对其他存在物产生渗透作用。互渗即相互作用,譬如:写作中的“情景交融”,哲学中的“天人合一”……都是这种互渗式的巫术思维的产物。巫术有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个是相似律(顺势巫术)——相似的事物就是相同的事物;所以,有“吃啥补啥”的食疗理论。第二个是接触律——人一经接触某物的部分物,就会获得该物的本领。所以,就有吃屎喝尿的中医。
国人的思维就是诗性巫术思维,可以把毫不相干的事物通过“天人对应”的手段硬扯到一起。譬如:“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就是把毫不相干的事硬扯到一起。这种乱比思维的特点就是跳跃式的联想有如“疑是银河落九天”。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也就是说,“不学诗经的跳跃式联想思维方法,就没有悟性,就无法在社会上说话。”这种乱比思维起源于《周易》。《周易》是本算命书,算命的“比”没有任何原则约束,完全是天马行空,像说相声般的随意。当人类大脑被“算命的乱比思维”占领了后,人类唯一可靠的“形式逻辑思维”便无立足之地。譬如:《本草纲目》记载,鱼骨头卡住了喉咙,把渔网烧成灰,服之,有效。理由是,渔网克鱼,渔网灰克鱼骨头。中毉认为:知了声音嘹亮,所以嗓音哑了,中医让病人吃蝉蜕。其实,知了无嗓门,那是腹部抖动发出的声音,所以,吃了知了壳,也治不了病。夜明砂是蝙蝠屎,中医用它亮病人的眼睛;因为蝙蝠夜行被认为眼特亮。其实,蝙蝠是瞎子,靠超声波导航。整个中医全是臆想,没有逻辑。几千年来,中国一直没有语法学、逻辑学,都是清末引进的。连语法、逻辑都没有的民族,就是非理性的原始民族。
二,“美育代宗教”的失败
无神的人们希望用美来支撑善。诗性思维很像信仰,无法实证,却能被直观地体会到。所以,蔡元培主张“以美育代宗教”。1906年蔡元培在《论教育之宗旨》中说:“今日教育……其内容则军国民主义占10%,实利主义当占其40%,德育当占其20%,美育当占其25%,而世界观则占其5%。”正是在蔡元培的倡导下,1912年教育部公布《教育宗旨令》宣布:“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力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1916年蔡元培与吴玉章等联同法国学者名流发起华法教育会,阐述了“以法为师”、“反对教会”的思想。1917年4月8日蔡元培在北京神州学会明确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蔡反对大学设神科,反对学校宣传教义和举行祈祷式,反对传教士从事教育事业。在蔡看来:“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蔡元培全集》第五卷)。五四时期,蔡继续提倡和推行“美感教育”,鲁迅、陈独秀等名流纷纷应和,他们为1920年代的中国非基运动培养了领军人物。
美育代宗教,其实质是美育代神育。这种无神论思想在孔子那里就有了,孔子敬鬼神而远之;甚至在初民时代的颛顼帝那里,就绝天地通,使中华文化在知识阶层这里就失去神圣性传统。《诗》、《书》时代中国有半信半疑之“天道思想”和“上帝观念”。如《夏誓》:“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这是信仰上帝。《节南山》:“昊天不惠,降此大戾”;这是骂上帝。老子干脆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畜狗”;圣人必须效法“天地不仁”。这样一来,中国的上帝传统就中断了。
然而,诗性思维真能替代宗教吗?这显然是想当然。
首先,宗教有文本,有神祗,有一致性的教义和组织,文化传承绵绵不绝;取消之,就是取消了文化。而美学缺乏经典文本,勉强弄出来的文本,各文本之间也是相互冲突,美学更缺乏一致性组织,即使有组织,也是五花八门,内耗不已。
其次,宗教道德具有永恒性,可以衍射上下古今。美育则异:每一时代各有每一个时代的美,美没有永恒性,它满足人的暂时的感性需要;必然导致以意识形态诠释美和丑,发生法西斯美学和毛式美学。此外,文学艺术追求新意与反叛,它天然要突破现实规则羁绊,因而它常常是反道德的。
第三,美诉诸情感,宗教也诉诸情感,但它提供的更是一套整全性的世界观,情感对宗教来说只是引导工具。诗性思维以感觉为基础,常将相似误为相等,导致情感主义泛滥,使各种极端主义和反智主义大行其道。诗歌思维导致国人极端化,缺乏理性:“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情绪跌宕起伏,行为忽左忽右。
第四、“美感教育”造就了一个“语录”民族和“杂文”国度,使汉人进一步丧失了逻辑理性和终极关怀。诗性思维帮助人们学会用审美的眼光看世界,以化解现实带来的累累伤痕。毕竟,把传宗接代说成是爱情,把子女反哺说成是责任,把重复性劳动说成是敬业等等,总是更容易接受一些。但美回答不了关于终极性的问题。中国古代文化的诗经、楚辞、论语、道德经、三字经、弟子规、唐诗、宋词……全是诗性语言,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合逻辑。邓晓芒说: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不讲逻辑,不讲理,只讲情绪,只讲诗性精神,明清两朝虽然有考据之学,但大都只限于文字音韵考证,基本上没有从逻辑思路方面来分析,所以即使讲学理,也很弱。
在漫长的历史中,诗性思维一直受尊重;到了现代社会,它又突然膨胀为浪漫主义的狂歌猛进的(巫术)运动。当普鲁士王在黑格尔辩证法哲学指引下统一德国时,地球上的殖民地已分配殆尽,德国只能被动接受英法强加的结果。所以德国人不相信历史,只相信辩证法的“变”,并借助辩证法的普及形式——诗性思维,发动了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留下了缕缕创伤和巨大的教训。诗是美好的又是残忍的。因为诗是个体的抗争,不能上升为公共理性和公共准则,好社会需要规则至上、妥协与保守,而这恰恰是诗性思维最拒绝的东西。诗人们主张要摆脱逻辑规则的束缚而进行审美直观(赤裸裸的审美)。在诗歌世界中,诗人可以打碎旧有的一切,可以将理想极端化、纯粹化,可在现实世界中,这却注定是此路不通。
三,缺乏神育的社会难以法治化
丹麦学者克尔凯郭尔说,人的存在和发展有三个阶段:审美阶段、道德阶段和宗教阶段。在情感与审美阶段,人耽于感性快乐的生活方式,及时行乐,没有道德责任感,不能洞察存在的真理。在道德阶段,人为理性所支配,克制自己的欲望,遵守普世的道德准则和义务,也希望别人遵守;甚至愿意为了实现崇高的理想而牺牲自我。但是当一般的道德律与自身的感性生活冲突时,伦理的人会因为无法满足道德律的要求而感到有罪,进而转向第三阶段——宗教阶段。在宗教阶段,人摆脱了世俗道德的束缚,凭信仰生活,他只作为自己而存在,面对的只是上帝。因此,必须从美学的虚幻中解脱出来,不再痴迷于三心二意的绝望,这样才能意识到心灵的严肃性。”
人类需要宗教,根本在于人类需要敬畏神圣化的正义规则,在一个无法无天敬畏的世界,人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这样的乱象,我们今天看到的还少吗?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教育方式,它的核心价值就是神育——神圣教育,通过传统文化中的神圣性元素、神圣传说,来进行道德原则的熏陶教育。
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就是为了祭祀奥林匹克山主神宙斯而举办的,借助神圣的力量,希腊各邦结成了一个神圣的同盟,和平与公平的奥运精神也因此具有神圣性。公元前884年,古希腊爆发了大规模的战争,人们非常渴望和平。于是,奥林匹亚所在的伊利斯邦联合其它几个邦,达成了一项定期在奥林匹亚举行运动会的协议,并规定在运动会年实行3个月的“神圣休战月”,在这期间任何人不得动用刀兵发动战争。公元前776年,第一届奥运会举行,运动会期间各城邦都禁止了一切战争,让参赛的运动员通行无阻。每4年一届,希腊正式纪年是从奥运会开始的。古奥运会从前776年起至公元394年止,共举行287届。公元前490年,希腊兴建了许多奥运设施,使奥运会处于极盛时期。他们借助神力,创造了法治文明的辉煌。神圣性是古代文明的精神之源,也是力量之源,没有神圣性,就没有人类早期文明的凝聚力与爆发力。
古罗马中后期,公元4世纪初期,罗马皇帝接受了基督教,西方文明获得了来自东方的一神教。如果说古希腊文明崇尚美与力量追求和谐的话,接受基督教文明之后的西方文明,有了新的神圣力量,这种力量就是爱的力量,基督教倡导了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倡导了爱自己的邻居甚至要爱你的敌人,爱成为基督教文化中的核心价值,通过爱来化解仇恨与世间纷争,爱是一种情感,一种精神,也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爱不同于俗世之爱,因为上帝爱世人,爱具有了神圣性,爱与阳光一样,从上帝那里传来,我们要传播到每一个心中。爱通过美的形象故事通过辉煌的建筑通过美妙的音乐,通过庄严的仪式,来净化每一个心灵,使每一个人都得到神圣性的洗礼。宗教是一种神育,使每一个人分享到神的恩典,使每一个人遵守神圣的规则,这种宗教习惯造就了西方中世纪的法治文明。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神圣性源于“巫文化”,其内核是“天命”。诗经中有“天命玄鸟降而天商”,巫王们都声称是受“天命”而执掌权柄,是“天子”,王朝也是“天朝”。皇帝发布圣旨,开头总是“奉天乘运…”。巫王们对王权不稳的恐惧,首先是来自“上天”如“日蚀”、“星变”、“灾象”等,其次才是来自“民间”的“犯上”、“覆舟”。巫王们最怕的是“大白经天,天下革,民更王。” 王权如果说有制约的话,也是不能“违天命”,要“守君道”。民间最敬畏的是 “天地君亲师”,这牌位至今仍在“寻常百姓家”供祭著。汉语的一个字只有一个音节,承载的信息量小,并且有大量的同音字,不得不借助形象的字形来加以说明。这样一来,汉语就成语音与文字相互混杂的含糊的语言体系。当国人思考一些稍微复杂的问题,就会遇到“不可言传”的尴尬:所有超经验的思考和体验都超出了汉语言的边界,变成了超语言的神秘话题,比如数学与逻辑、法制与一致性等话题,就难以被确切的表达,导致中国人思维神秘化和巫术化,鬼魂观念无孔不入。巫国的子民们既问苍天又问鬼神,鬼神非常多,有门神灶神路神财神……因神太多,就没有神圣性而多鬼异性,中国民间充斥着各种巫鬼文化如《聊斋志异》。
西方中世纪是打击巫术的,人们通常把巫术称为“魔鬼信仰”。中世纪中期,西方逐渐形成了一条社会准则,那就是“凯撒的事归凯撒,上帝的事归上帝”;即社会政治的事情归帝王,宗教神育的事情归教会。信众通过教会来分享神圣性。教皇通过独立教权的行使,使国王权力的受到了制约;通过博洛尼亚法学院培养了大量的罗马法人才,为《大宪章》签署和欧洲各国议会的兴起,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传统中国社会却不同,神圣性归到帝王那里了,只有帝王有神圣性,整个社会没有分享到神圣性,只有帝王可能参拜天地神灵,百姓只能祭祀自己家的祖先。汉语文化神圣性发育不健全,这可以说是中华传统社会难以法治化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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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家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