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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术辩证法使人糊涂

已有 3757 次阅读2019-12-15 10:47 |系统分类:科技教育分享到微信

关敏:巫术思维让人糊涂

难得糊涂被传统文化视为最高境界,而巫术思维恰恰在于使人糊里糊涂。

一,巫术思维的特征:
 
人类为了生存,凭借著对大自然的一些神秘和虚幻的认识,创造出各式各样的法术,期望能够寄托和实现某些愿望,这种法术一般通称为巫术。巫术信仰出现在八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的安葬死者的仪式中,灵魂出现了。巫术思维的特征有:

一是相信万物都存在精灵鬼神。初民认为万物和人一样有灵魂。例如天有灵魂(天神)、地有灵魂(地神)、山有灵魂(山神)、水有灵魂(水神)、风也有灵魂(风神)、雷也有灵魂(雷神)、树也有灵魂(树精)。万物有灵的思想,说明那时的人已把“人有灵魂”的观念类推到万物上去了。

“万物有灵”源于灵魂不死的信仰。所谓灵魂不死,意思是灵魂可以脱离人的肉体而独立存在。所谓神鬼观念,原本指人死后的灵魂,好的灵就是神(延年益寿),坏的灵就是鬼(最初的鬼是指祖先灵魂),鬼使人得病。古人认为自己的姓名与灵魂有着紧密联系。如果有人恶意地使用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名字主人的就会遭受很大的痛苦。所以,中国要求对尊长的名字避讳,不许使用。汉朝的皇帝叫刘恒,《道德经》的“恒”字全都被改为“常”;县太爷叫陈登,那就“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北美洲的阿尔冈昆人刚生下来就将父母所起的名字隐藏起来,取而代之的则是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代替自己的名字,例如“红毛、大手、长臂”之类的称呼,至于名字只能限于自己的亲人知道,直到老死也不能对外人讲,因为一旦被恶人所知,就会有被巫术缠身的麻烦。《西游记》第32回说:银角大王手持紫金红葫芦,底儿朝天,口儿向地,问到孙悟空:“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然后就将应声的孙悟空收进了葫芦。这就是姓名巫术。大巫王汉武帝晚年多病,宠信方士,最后因为相信了江充所谓的宫中有人用巫术之法诅咒皇帝而大开杀戒,逼得皇后和太子造反,数十万人被屠杀。在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医书《杂疗方》中就记载了东汉人是怎样治疗被蛇蝎之类蜇咬的厌胜方法:那就是用威胁的语气将虫子的名字、家人和习性逐一说出,然后希望借用这种方式来震慑这些毒虫,如果毒虫不将痛苦消除,就会根据已知的信息灭绝它的全家。

中国古人没有前身、后世的观念,也没有天堂、地狱的观念,只有灵魂不死和神鬼观念。孔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可见,中华文化中的“鬼神”,同是尊奉与疏远的对象,这是对待鬼神的第三种人生态度。中华文化中的“神”(实指“鬼神”),绝非基督教的上帝。“神”在中国是这样的一个属巫的角色:“如不‘祭’呢,神就不‘在’了。神不是一个‘本体’,所以也更缺乏权威性。神是‘祭’出来的,不是笃信彼岸确有‘神’在,而是彼岸之‘神’不妨有,也可以没有。”

二是有些人能通灵,巫师或帝王能够指挥、祈求甚至恐吓神灵来做一些事情。巫是请神驱鬼之人。《山海经.海内西经》记载:巫彭等众巫“皆操不死之药”即长生不老药,可见他们是神医,是神在人间的代表。中国由此产生了“天人合一”的巫术感应思维;“天人合一”其实是天人未分,以此欺世惑众:巫师或巫王是天神在人间的代表。在各民族早期的宗教形式中,人们相信能靠巫术的力量去接近神,获得超自然的力量。巫术的形式很多,除了巫师的作法、卜筮等,还有一些其他的变种,比如炼丹、修炼神功,通过一些特殊的冥想、体悟等达到与神的沟通与合一等。

三是任意两件事物都可以通过神秘力量关联起来。人类学家泰勒说,巫师的错误在于推论说:由于事物是相似的,它们之间便有一种神秘的联系。这样便误将想象中的联系当做了实际的联系,将主观的联系当做了客观的联系。弗雷泽提出的巫术是依靠“相似性的联想”,常见的有“模仿性巫术”和“交感性巫术”等手法。巫术思维认为世界的道理在于相似,只要相似的就可以互相感应或类推。比如扎个纸人写上谁的名字然后扎针,那人就被感应而遭殃。古人由此产生了阴阳五行相生相克、互相转换的巫术辩证法思维。这是巫术声称可以改变未来,预知未来的思想基础。

二,宗教和巫术的本质区别

宗教一神教与古代各流派的巫教最大的区别是认为宇宙只有一位超级神,而巫教所说的各种神灵根本不存在。

首先,古希腊先贤们认为自然是独立于人的存在,有其自己的规律,可以被人理解。于是在古代人试错和经验归纳法之外,开启了逻辑演绎和数理模型的自然研究之传统。他们按照逻辑思维推导出的一个唯一的至上神,由此否定了泛神论的万物有灵论。中国的巫术文化坚信万物有灵论的神秘力量的存在,所以,中国人崇拜龙图腾,认为中国人是龙的后人。这完全是荒诞不经的原始思维。

其次,既然宇宙存在着至高无上的上帝,它的意志不可能因为某个人的祈祷或法术而改变。宗教认为,巫术企图操纵神的做法就是对上帝的僭越和冒犯,所以,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都禁止巫术活动。马克斯·韦伯说,巫师试图用巫术手段来影响神;而牧师则荣耀神。中国的巫圣可以“参天地、赞化育”。中国《诗经》里面有骂天、埋怨天的话,说天不可相信。包括今天老百姓常说的“老天瞎了眼”,直接就骂天。中国没有创造主这个概念,没有上帝造人的观念,认为人就是父母生的,所以骂骂天也没有什么,但不能骂父母。中国老百姓相信的关公、妈祖、观音菩萨,都是跟世俗生活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他们本来就是人,国人崇拜他们实质就是个人崇拜。基督教明确反对神化教主,反对搞偶像崇拜。佛教的戒律也规定,不可随意显示神通,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巫术活动的关键是祭品,宗教活动的关键是祷告。在信奉基督教的西方国家,不会出现斯大林式的个人崇拜,个人崇拜是巫术思维的必然结果。巫术思维者希望冥冥中的鬼神或大救星能拯救自己。

第三,宗教是试图探求上帝的真相,而巫术只在乎法术是否有效。宗教和科学都认识到了人的有限性,都懂得了谦卑和诚实;而巫术恰恰相反,一直不承认人的有限性,总是期望用一些奇怪的符咒和仪式改变世界的进程,显得无知而又自负。“愚公移山”的就是巫师们用以表达改变世界的愿望的著名符咒。诸如“重新安排河山”、“改天换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叫高山低头,令河水让路”、“围湖造田,向湖泊要地要粮”、“天上没有玉皇,地下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岭开路,我来了!”所有这些,都是当代中国人所发明的巫术符咒。

巫术强调神功,宗教则强调伦理的力量。巫术大肆鼓吹特异功能,专注于神功和奇迹等东西,开口闭口就是“阴阳五行”“天人合一”“能量”、“气”、神功、秘笈。今天,在中国城镇乡村,算命打卦、跳大神等巫术经常可见。与传统巫术手段不同,现代巫术如中医更加重视对科学的歪曲利用,都标榜自己是超级科学的量子纠缠理论。那些热衷于修炼功法、将宗教和养生治病搅和在一起的搞法,实质并不能算是宗教信仰,其实是一种功利主义色彩很强的,带有明确实用目的的巫术。即使勉强称之为宗教,也只能算是没有超出谶纬巫术水平的原始宗教,在精神上还处于低级的神巫状态。

宗教最爱讲伦理道德、谈最简单的做人道理。按雅斯贝尔斯的说法,在公元前500年左右,东西两大社会迎来了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轴心时代”。宗教也由自然宗教、巫术宗教进化到伦理宗教阶段。比如在琐罗亚斯德教中,伦理代替了巫术、修行、神功的意义,人的全部生活是为了正义和道德作不间断的努力。人们不再靠巫术的力量,而是靠正义和伦理的力量去接近神。

成熟的宗教对奇迹和神通都进行低调处理,理性化程度高的宗教完全否定修炼能获得超能力的可能。基督就讲,神与人之间有绝对的鸿沟,人的所有努力都不会对神有半分决定性影响,不存在人与神的交感。信教既不能治病也不能发财。比如清教徒就认为,人如果想通过神秘主义的修行、体悟而通向神,是绝对不可能的;此类修炼为异端,是亵渎神明的自我神化。清教伦理由此彻底祛除了巫术,脱掉了传统的神圣性。超自然的力量被彻底摒弃,信教者只专注于纯粹伦理的力量,要获得拯救,只能通过现世的道德行为来完成和验证。

第四,宗教有一套观念体系,是以逻辑为支撑的,巫术没有。巫术思维是懒人思维,只重结果不看过程。逻辑思维是非懒人思维,不仅看结果更重视过程,只有检验过程才能发现是否合符逻辑。巫师们从来没有试图让他们法术体系系统化逻辑化,因为他们不懂逻辑;只是对一些偶然事件之间的关系进行猜测,从来没有努力为自己的巫术寻找一种理性基础。

第五,宗教观念是公开的,要经受各方质疑的考验,经受不起质疑的观念都将被抛弃,经得起考验的观念和价值观会保留下来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巫术则不然。历史上,巫术从来都是祖传秘密(中医的祖传秘方绝不公开),甚至在巫师圈子里面都未曾形成共同的观念,更谈不上成为社会意识的组成部分。巫术始终只是一种技艺,不是宗教,更不可能是科学。巫术的思想是一切迷信的基础。

三,巫术信仰使人糊涂

初民有很强的功利性,即便是在信仰选择上,也是趋向于实际的利益。英国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指出:宗教仪式没有具体的目的,表达的是一种感情;巫术活动包含的观念和目标是清楚明确的,有很明确的实用和功利的目的。求神拜佛,给祖先烧钱放炮,是为了长生不老、多子多福。初民拜的神就是一种巫神或生命神。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可见,华人的神不是“本体”,神是“祭”出来的,不是笃信彼岸确有“神”在,而是彼岸之“神”不妨有,也可以没有。这种巫术心态与西方宗教心态是完全不同的。东方的宗教信仰总是与巫术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因为:

首先,华民对鬼神的态度相当不端正。西方宗教如基督教对神是寄望于来世或身后世界,为了来世更好或死后上天堂,这辈子就必须关心灵魂的拯救。然而,巫术是纯粹实用的,它更关心的是鬼神能否给自己带来好处。这目的是非常功利的,如能否治好病、能否发财、某次出行是否顺利等。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巫师们往往对鬼神软硬兼施,恩威并用。如果说西方宗教对神是顶礼膜拜,那么巫术对鬼神总是试图操纵甚至消灭(驱鬼),譬如:对某些佛祖神灵敬香施钱,类似于对贪官行贿一样,总是在祷告时提出具体的要求。《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取经被阿难尊者们索贿,如来不但未加责怪,反而认为这是应当之事。这样的事正是东方社会的习惯。可见:巫术是借助人的力量通神,是人在使唤神灵;而宗教只有向神祈求,人是没有资格使唤神灵的。信神而不是差使神,这是宗教和巫术最大的不同。

其次,巫术思维是一种“大道至简”的懒人思维。华人总希望通过某种仪式,获得鬼神的承诺,从而让自己不劳而获,或能不受挫折少劳而获。一次祷告就能让自己发财,一次烧香便能让合家平安,这样的目的还存在无数国人的心中,各大寺庙道观的香火兴盛就是证明,更特别的是风水先生钱途广大。为什么风水有如此大的市场?许多人想通过房子的布置或祖上葬得好从而让自己飞黄腾达。在香港女首富龚如心的遗产争夺战中,风水师陈振聪14年共收取20亿港币风水费,陈成了风水业的偶像。佛教进入中国后,与这种懒人思维相结合,便产生了禅宗这个颇有中国特色的宗教形式。不用苦苦修行,只要一次“顿悟”,便能立地成佛,有这等好事,当然会获得众人青睐!在巫术和禅宗那里没有辛勤的劳苦过程,巫术只要一次仪式,禅宗只要一次顿悟,你的生活便会有脱胎换骨的变化。这种懒人思维,实际上反映了低层人民的急欲改变现状,却又过于急功近利,从而希望天上掉馅饼的乌托邦心态,这种心态在我们身边仍然不会少见,博彩业大大兴旺,麻将赌博全社会流行,一切都在于运气而不在于勤劳与科学……

第三,“得意忘言”的含糊思维使人糊涂。巫术思维特征是:一是坚信神秘力量的存在,二是整个“天”都在这种神秘力量的支配之下,任何事情都可与神秘力量联系起来。三是神秘力量具有不可尽知,不可说的特征(道可道非常道)。华夏“学问”讲究“悟”,“悟”也仅仅是感受,悟的内容是说不出来的,只能“取象比类”,语词间相互循环定义,同义反复,无法用表示事物规律的逻辑方法把它“说”出来。只有用逻辑的方式表述出来的“悟”才是人人可以“学习”的知识。《中国古代巫术》说:巫术的兴盛使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中保留了更多的原始思维残余,形成了一种贬低概念分析、崇尚神秘直觉的风气:粗略地认识思维对象,仅满足于对经验的大致总结及对事物粗浅描述,缺乏精确分析。《道德经》说,“少则得,多则惑”;也就是说越少越好,“无”最好,道就是“无”。这就缺乏数理思维的“度”的把握,错误百出。如,病人吃药,必须达到剂量,少了治不了病,多了把人吃坏。哲学上说是要把握“度”,绝不会是懒人的越少越好和“大道至简”的越简越好。

古希腊很早就产生了科学的数理逻辑思维。希腊航海强化了几何与天文学的知识,频繁的交易强化了数理思维。据说,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成员主要是一群贵族,他们喜欢音乐,他们发现“一根调好的琴弦,将会奏出一个高八度音。同样地,如果缩短为四分之三,就奏出一个第四音;如果为三分之二,就奏出一个第五音。一个第四音和一个第五音一起成为一个八度音”,罗素说,“音乐上的发现极可能导出万物皆数的概念。因此要了解我们的周围世界,必须找出万物里的数。一旦掌握了数的结构,我们就控制了世界,这确实是一个最重要的观念。”说到这里,再顺便说一句,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这些人,把社会上的人分为三类,就像是到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去,一种是做交易的,一种是参与比赛的,还有一种是观众。做交易的人地位最低,而旁观者的地位最高,他们是理论家、哲学家。在古希腊的时候,他们形成了这样的价值观:思考的人要高于那些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因为理性(思维)是人的本质。

离开数量关系来谈论事物或现象,将很快进入巫术、迷信和玄学辩证法的领地。人类的历史经验表明,在没有数理思维的领地里,辩证法是永远的胜利者。即使辩证法声称自己是科学的和理性的,也常常是反科学和非理性的,如对遗传学和逻辑学的批判,这已经为历史所证明。可是,辩证法依然是“智慧”的代名词,比如书店和网上充斥着“领导工作的辩证法”、“企业管理的辩证法”、“谈恋爱的辩证法”等说法,这里的“辩证法”就完全可以替换为“智慧”。崇尚辩证法必然乏逻辑而含糊。譬如:香港政府的财政预算报告非常精细,有很厚的一堆,有些项目,比如说,细化到一个接线员每天可能会接到多少通电话、折合多大的工作量等等,因此,他们用到的每一分钱都有交待,决不有丝毫的含糊。而内地的各级政府部门给出的预算报告就粗枝大叶多了,很多项目到底是干什么的?语焉不详,大而化之,这就为腐败预留了很多的余地。西方人说:“关心公共财政开支,是民主政治的起点。我们都是纳税人,有权过问我们的钱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是不是合理恰当,这就是民主政治最核心的地方。”然而,由于中国人缺乏数理逻辑思维,关心公共财政的人非常少,文明的曙光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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