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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一书的逻辑毛病

已有 3221 次阅读2019-12-10 10:10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关敏:《孟子》一书的逻辑毛病

1.《孟子·告子上》第二章,显示了孟子类比不当。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告子说人的本性没有善恶之分,就像是流的很急的河水,口子开东边就流东边,开西边就流西边,无所谓善不善恶不恶。
   
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天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趋于善端犹如水往下流一样,这显然是类比不当。在地球表面,水往下流具有必然性;而地球表面的人趋于善端并不具有必然性。两者之间是性质不同的事物,怎能相提并论?人的行动有自觉性主动性,水的行动无自觉性主动性,全是地心引力和太阳热力迫使水汽循环的。

“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由“水向下”推出“人都善”显然是类比不当。“人无有不善”,也属于妄断,事实上,存在着恶人。

孟子看到水往上流是外力作用的结果,由此推定:“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即人做坏事也是外力作用的结果。这是推脱人的责任。人变坏,外物环境影响是重要原因,但不是绝对的。人自己作恶,并非环境使然,譬如前些年的云南的一个变态吃人者,杀人后就吃尸体,就不是社会环境迫使他这样子的。孟子说主要是外因使人变坏,是极端错误的。这和“晏子使楚”如出一辙,晏子说:是地理环境使橘树变枳树,是楚国的环境使人为盗,这就把人自身的责任推卸的干干净净了。老子鼓吹“上善若水”,号召人们“利万物而不争”,结果是人们学习的是“水性杨花”不负责任。

2.《孟子·告子上》第三章故意混淆属性概念与实体概念的类型来打倒辩手。

告子说:“生之谓性”。与生俱来的就是天性。言下之意是,事物天生的性不会有什么的善恶,从而人性也不会有天生的善恶。

孟子说:“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即:天生具有的是本性,就像一切白色称作白一样吗?”告子说:“是的。”孟子借题发挥说:“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白羽毛的白,就像白雪的白;白雪的白就像白玉的白吗?”玉是被儒家赋予了君子之德的社会意义的。显然,孟子想说“白玉的白”不同于其他一般事物的白,它对人而言象征着品德的纯洁和高尚,它的价值和意义是高于其它一般的白的。同样的颜色也有等级制。

然而,告子并不认同这一点,仍然答“是的”。于是,便有了孟子进一步的反诘:“那么就是说狗的性就好比是牛的性,牛的性就好比是人的性喽?”当问到这里时,告子发现这一问题无法回答了。如回答“是”,则意味着自己把人等同于狗和牛,也就是相当于自己在说自己和狗或牛一样。如回答“不是”,那就是认同了孟子的观点“天性”也有等级制。从孔子的“上智下愚”发展到韩愈的“性三品”说,就是这种等级思想深化。

众所周知:白羽、白雪、白玉都是属于物质,他们的白色来自于他们对光的反射;白色是光的特定波长的性状,可以把不不同物质的白色视为同一。既然白色是光的特定波长,白色就是一种物质;所以,“白色”属于实体概念。

而“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是指各种动物(人也是动物)的天性,显然,各种动物的天性既有相同一面,也有各自的特点。因此,不能把“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视为同一。

在这里,“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都是属性概念,而前述的“白色”属于实体概念,这两类概念是不同的类型。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搞原始思维的乱比推理。孟子却将不同物体的白色“相等性”移植到不同动物的“天性”上,由各种动物的“天性”不“相等性”,从而否定“天性”无善恶说,进而提出“人性本善”、“人人都可以尧舜”的谬论。

这都是属性概念与实体概念相互混淆引起的错误。《资本论》和《政治经济学》都犯此类错误,故意混同不同类型的概念以便暗度陈仓。譬如:马克思说价值是一种关系,关系是属性;又说价值是结晶,结晶却是实体。这样,实体与属性就混为一谈了。又如:马克思说资本不是物是社会关系,可是人们投入的资本总是一定的实体啊。马克思把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弄成了一锅稀粥。从孟子到马克思,犯同样逻辑错误。说明思维方式出了故障,没有逻辑,不能正确思维,人们很容易被忽悠。

3. “民贵君轻”与“无君无父禽兽也”自相矛盾。

孔子鼓吹“天尊地卑”——帝王为天,臣民为地。儒家的《礼记.天官书》竟然把“人民、牛马、奴仆”放在一起,意思是“人民”与“牛马、奴仆”一样可自由买卖,与“人畜”相当。孟子却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呢!可是,有哪一条有约束力的措施能保证“民为贵”呢?又有哪一条不能逾越的规矩使“君为轻”呢?要是皇帝“嫔妃成百、车马千乘、金银万贯、赋税无数”为轻,那如何是“重”呢?孟子之言,不过是哄老百姓高兴而已,比老子的“刍狗”好听些罢了。

孟子认为,“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可见,君比人民重要万倍。孟子的“君”相当于《道德经》的圣人,老子的“圣人”是决定民生死的王侯。这个“普天之下皆王土,率土之滨皆王臣”的君,这个可对老百姓生杀予夺的君,怎么可能被人民轻视呢?你若轻视君主,你就是“无君无父”之禽兽也,人人皆可擒你而诛之。这样,孟子就为我们确立了一对矛盾命题:A:“无君无父,禽兽也”;非A:“民为贵,君为轻”。这样,二者必有一假,不能同真,否则就违反了逻辑的不矛盾律。

孟子常鼓吹官员“为民父母”。按照通行的孝道观念,父母比子女重要,即:父母官比子民重要。简言之:官比民重要,君更比民重要。“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风怎么吹,草就怎么摇。“为他人做嫁衣裳”的草民何贵之有?可见,“民贵君轻”是百分之百的假命题。

从孟子的所有言行来看,“无君无父禽兽也”是真,“民贵君轻”是假。董仲舒领会了儒家的精髓,他在《春秋繁露.为人者天》中说:“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心之所好,体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从之。”可见,君主是民之灵魂。任何人企图与君主平起平坐都是大逆不道的“无君”之徒,都是禽兽。

因此,孟子有关“君之视臣如X,则臣视君如Y”的著名排比,被今天的儒粉赞赏为“君臣平等”,这就是平视君王,与仰视君王相比,当然就是轻视君主了,就有“无君”之禽兽的嫌疑。很明显:“手足与腹心”、“犬马与国人”、“土芥与寇雠”之间没有平等的价值,其“差等”格局是显而易见的:君主把臣民当了“犬马”,臣民还把君视为“国人”,这是“兽、人之别”,何平等之有?孟子曾说:“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尽心下》)。也就是说,对于统治者来说最“贵”的三大“宝”,首先是土地,其次是人民,即“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第三位的“政事”就是迫使野人“养”君子的统治手段。孟子的三“宝”中,土地比人民还重要,与某些人的“留岛不留人”有异曲同工之谬。可见,“民贵”是假。

4.“不杀无辜”与“窃负而逃”自相矛盾。

孟子说“仁者无敌”;还说:“行一不义,杀一无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公孙丑上》)。也就是说,仁义的君王是“得民心者得天下”,根本用不着杀人,是天下人都归顺了他。因此,史书上说周武王攻打纣王“血流漂杵”,被孟子视为胡说八道。同时,孟子又让舜“窃负而逃”,把杀了无辜者的父亲藏到天涯海角。这和他的“不杀无辜”的仁政自相矛盾起来。从孟子的总体言行来看,“不杀无辜”的仁政又是忽悠老百姓的骗术。

“窃负而逃”故事是这样的:孟子的学生桃应问孟子:“如果天子舜的父亲瞽叟杀了人,被法院抓了,舜会怎么做?”孟子答:“舜视天下如破鞋,管它干啥!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窃,就是偷;负,就是背,“窃负而逃”就是从监狱把犯人偷偷地背出来。这就需要:舜利用职权提审犯人,在半路上同罪犯父亲跑了;或者醉倒看守,乘乱放走罪犯!这样的做法,就是把“亲亲为大”的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私情强奸了正义,是儒家的“人治”死穴。特权人物以孔圣人的“亲亲相隐”为借口,逃避法律的制裁,倒霉是老百姓!在水浒传里,“窃负而逃”变成了“劫负而逃”,就是李逵等人暴力打劫法场,砍倒无数看客,比如从牢中把宋江、卢俊义抢劫出来!这就是孟子的“窃负而逃”发展出来的“好事”!这和他的“不杀无辜”的仁政高调是南辕北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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