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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华人反逻辑?

热度 1已有 15569 次阅读2019-12-9 09:59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关敏:为何华人反逻辑?

一,拒绝上帝正义的民族必然反逻辑。

逻辑是以正义为推理的前提的,而辩证法是不承认正义的。而辩证法由于其“亦真亦假”的思维公式,必然对正义的道德底线“亦真亦假”,模棱两可,使人变为非人,堕落为人吃人的野兽!辩证法的实质就是变,反对永恒的确定性;这样就否定了永恒的神本正义即绝对的正义底线。辩粉S君,既否定上帝存在,又大骂上帝不讲人权!他这样骂上帝,就是承认上帝存在,他就这样陷入了自相矛盾而不自知。他们不明白:正义的道德底线一定要神圣化才能被遵守的!

古希腊人听说犹太人的神本正义,又借助逻辑思考,确认了神本正义,并通过希腊语写出了新约圣经。上帝在十诫里说:“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这就是上帝为人类确定的最低正义标准。上帝是正义之爱,不是邪恶之爱。邪恶之爱就是“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的仁爱,正义之爱是不撒谎、不做假证、不偏不倚的爱。这就说明:上帝是社会正义的神圣化身。譬如说,黄家的儿子,杀了易家男人并霸占他漂亮的女人,并生出许多儿子来。这一行为,在黄家看来,是值得的歌颂行为,因为他壮大发展了黄家的基因。而这一行为,在上帝看来,就是应该谴责的邪恶行为,因为他违背了上帝的最低正义标准。这就是上帝之爱与儒家仁爱的区别。亚圣孟子公然要求包庇杀人犯父亲,要“窃负而逃”,要打劫监狱救出杀人犯亲人,这就是儒家背离了上帝正义之必然。华人母亲多次对她留美女儿说:“你是我生的我养的,你的骨头和肉都是我的,我想打死你,就可以打死你。”多么邪恶的孝道,它彻底否定子女的独立人格,把子女视为父母的奴隶!正是这吃人的孝道,山东招远一户人家在新世纪杀死了自己留美的博士女儿和女婿。世人都有罪,生活在黑暗之中。人类始祖亚当犯了偷吃的原罪并把原罪传给了人类,即所有的人都有原罪;当然由人组成的民族也有罪,汉族不可能例外;根据儒教,偷吃、偷羊、杀人都不算罪,只要你家会隐瞒,你家族或民族就伟光证了。中国吃人的历史是从黄帝队伍征服蚩尤族开始的,当时并无军粮,饿了就吃俘虏。蚩尤最后被黄帝食肉寝皮。根据基督教的原罪(即文化基因)遗传给全人类的原理,黄帝的那些吃人、滥杀的罪恶也遗传给了华人。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灵魂缺少别的都不要紧,但少不了上帝的正义之道。整个圣经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正义问题。上帝首先关注的是公义的问题。公义就是超验正义。“公义”这个词在中文和合本翻译中就出现过262多次,有很多时候被译为“公正”。英国思想家埃德蒙.柏克(1729—1797)说:“有一种东西,并且只有这种东西恒久不变,它先于这个世界而存在,并且也将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组织结构之中;它就是正义。这种正义源于上帝,驻留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并且,这个地球都化为灰烬之后,以及在我们的律师和诉讼当事人面对伟大的法官——上帝之时,它仍将特立永存……”卢梭说过,“事物之所以美好并符合于秩序,乃是由于事物的本质所使然,而与人类的约定无关。一切正义都来自上帝,唯有上帝才是正义的根源”。

上个世纪初,我们在引进“科学”与“民主”的同时,却拒绝了神本正义的“信仰”,这是与文明背道而驰的。因为中国人头脑中根本没有上帝的观念,无法清除“万物有灵论”的巫术观念。上帝的虚无导致了发展逻辑思维原因的虚无,逻辑即使引进到中国也被当成垃圾而忽视了。西方逻辑哲人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正义的人,是逻辑理性的人,是自由平等博爱的独立的个人!儒家却说:人的本质是群,人是群体的人,是阴阳合体的人,这就是孔子的“一阴一阳谓之道”的意思!为了阴阳合体,如今流行盗卖女尸甚至杀戮女人来满足国人冥婚需要,日本的(骨灰)冥婚合葬是死者家属自愿行为,没有中国人无法无天的血腥味。中国落后日本一个时代。从对人的理解来看,中国就处在原始人的巫术辩证法阶段,巫术辩证法思维就是原始人的丛林思维方式。

辩证的东方文化包括儒、道、法、墨、佛都是原始的巫文化派生的。这些文化虽然号称要利国利民,但都把其创始人当成真理,质疑不得,批判不得,最后成了僵死的立场帮派文化。古希腊真理至上,学生批评老师很正常,所以,西方文化就摆脱了僵死的命运。圣经耶利米书14章20节:“耶和华啊,我们承认自己的恶,和我们列祖的罪孽;因我们得罪了你。”优点不说跑不了,缺点不说不得了。一个不承认自己和自己民族有罪错而一个劲的夜郎自大,这样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犹太人承认自己和自己的祖先有罪,并且反对包庇祖先的罪恶,还详细记录在圣经里供大家学习!没有诚实,何来尊严与高贵?何来正义规则?何来逻辑、道德与法律?

二,忽视逻辑正义导致了强盗逻辑泛滥!

严复引进逻辑前就引进了进化论,他把逻辑仅仅看成大脑聪明和富国强兵的工具而不是正义的工具,说明他一开始就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我们知道:逻辑是超越了具体思维内容的纯形式研究。亚里士多德认为,纯形式就是上帝,就是超验正义和神本正义!home/space/do/blog/uid/581822/id/388674.htm
l可见,正义是逻辑的前提!如果不以正义为前提,而是以弱肉强食为前提,以暴力万能论为前提,那就不可能走进形式逻辑,而是走进强盗逻辑。强盗逻辑就是强权即真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乃宇宙真理,所以,暴力最强者说了算,人们必须服从最强者的意志,这就是吴思“暴力元规则”,奥尔森称之为强盗逻辑!

百度的“强盗逻辑”是指以唯我独尊的思维方式为前提而作出的极度不平等、强词夺理、蛮不讲理的逻辑推断。强盗逻辑实际上是将违反逻辑规则的思想通过暴力、权势、情感的渲染营造成“乍一看没有问题”的结论。儒家以“亲亲为大”,让血缘亲情压倒社会的正义规则,而吴思先生让暴力压倒了一切,成了元规则。这些都是强盗逻辑的体现,犯了诉诸情感、诉诸暴力的逻辑错误。而“多数暴政”的强盗逻辑是犯了诉诸大众的逻辑错误。

逻辑是在反抗强盗逻辑的过程中诞生的。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强盗逻辑就是就是谁强谁说了算的“逻辑”,是暴力者强加于人的片面性义务,是反逻辑的谬误。一旦人们觉醒,大家就会抛弃它。所以,强盗们一定要用模棱两可的辩证思维来洗脑,让人们夜郎自大地认为是高级逻辑而永远沉醉在愚昧中,这样其统治就万寿无疆了!形式逻辑是所有人共有的理性思维形式,即“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大家理性觉醒后,都会认同逻辑!有人说:人类的进步源于市场的逻辑,即:如果一个人想要获得幸福,那他就必须先使别人获得幸福。可见,市场的逻辑就是普世正义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就是公共理性,就是人类思维的公约数,当然会被大家认同。

众所周知:道德、法律、逻辑,三者都有一套抽象的正义规则,人人都得平等地遵守,谁也不能搞特殊,没有例外,没有特权。这种平等精神在逻辑里体现为同一律,在道德里体现为平等待人、遵守道德底线;在法律里体现为人人平等、谁都无权违反法律。道德规则与法律规则有许多重合!区别在于,道德规则是笼统的,法律是详细的。总的来说,道德是法律的灵魂。譬如:英美国家的公民陪审法庭,判决嫌疑人是否有罪,并不是依据法律条文,而是依据社会的道德原则,因为这些陪审员都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律师专家也不是法律学者,他们根据社会的道德常识一致认定嫌疑人有罪或无罪。在大陆法系的国家,是否有罪要依据法律条文,由于法律条文千头万绪,这就需要逻辑规则来理顺它们的关系!道德、法律、逻辑,三者的目的是一致的,文明化!

关敏说:百年前首要的问题是分清敌友,今天的首要问题是分清你的价值观即你把什么放在首位?把暴力和复仇放在首位的,是辩证法革命家也就是吴思的血本家即扣扣之流!帮派思维就是帮派利益压倒一切的立场思维,也叫帮派立场思维;是一种反逻辑思维的丛林思维即模仿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食物链思维,国人美其名曰道法自然,其实就是自甘被奴役的受虐狂心态!帮派思维就是家天下思维,顺生逆亡,是弱肉强食的强盗思维。其特点是:帮派利益高于一切,为此,相互包庇,不择手段,黑吃黑!在初民社会,为家族利益最大化,坑蒙拐骗无恶不作,还要“父子相隐”谎称正直,欺世盗名曰“孝”;以后演变为帝王利益压倒一切,奴役全体国民,欺世盗名曰“忠”,从来没有全人类利益的概念!其次,没有人人平等,没有人权和博爱的概念,只有等级森严!家中老婆分大小,儿子分嫡庶,没有权利平等;宣扬什么: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为了防止黑吃黑伤及帮派本身,必须唯上是从,一切以黑老大为准;吹牛拍马,维护老大权威,“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对黑老大搞个人崇拜,对反老大者格杀勿论,没有人权,没有真相,就是一个阴森恐怖的黑社会。第三,不同等级的人其权利义务不同,庶民禁止议论政治,严禁妄议朝廷!这就意味着只能搞多重标准的辩证法思维,不能搞同一标准的同一律为主的逻辑思维,必然祸国殃民危害人类,离民主十万八千里!

帮派主义思维本质是一种黑帮集体主义,其巨大的缺陷是:1.排外或杀外。印度洋岛屿中的原始人见外人就杀,他们认为:外人就是坏蛋;杀无赦。古汉人的“我”就是自家人即“亲亲为大”;“敌”就是“禽兽”。汉人把外族视为非人的虫犬族裔,暗含了“杀之非杀人”的弱肉强食的强盗哲学,所以,岳飞才能“壮士饥餐胡虏肉”。由此,不择手段地杀外族就天经地义了;义和团杀外国人、杀假洋鬼子,就惊天动地了。2.压制异议,造成“群体思维”和“模式化思维”现象,群体会变得越来越极端,无法集思广益从而纠错。3.往往会走进大锅饭体制,造成了瘟疫流行而灭亡。4.低效与窝里斗”。“窝里斗”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国的帮派丛林文化没有确立个人的自由边界和权利范围,人们在一个家族里吃“大锅饭”而缺乏创业的积极性,但对于家产或权力的争夺,积极性特高。一个黑帮就类似一个家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显然是黑帮口号,未经天下人同意就敢这样宣布的,只有黑帮才这么厚颜无耻。在他们统治下,反复地出现大规模的吃人潮!

三,把辩证法当成高级逻辑是绝对反逻辑的!

中国的文学家、艺术家们是拒绝逻辑思维思维的,他们依靠的是巫术灵感思维即辩证法思维,当他们处在鬼魂附体的状态时,他们的文思泉涌。这就是中文系和艺术系毕业出来的人最后都爱辩证法的原因,吴思、易中天都是中文系毕业,都是辩证法的鼓吹者。吴思鼓吹唯物辩证法和儒家辩证法、易中天鼓吹阴阳辩证法。中国逻辑学家们如严复,晚年成了孔教会成员,成了儒家阴阳辩证法的吹鼓手;而金岳霖晚年成了唯物辩证法者。他们都以为自己是高级逻辑者了。所以,黎鸣(溪谷)把老子的辩证法吹捧成最高逻辑,方励z(之)等人把唯物辩证法当成了公理体系的演绎逻辑,实乃中国人的最大悲哀。

辩证法是懒人的思维方法。原始人就是脑子懒惰,他们完全依靠巫师唬人的巫术思维,巫术思维就是朴素辩证法,就是懒人思维法。辩粉们把万事万物都归结为阴阳,或者把所有问题都归结为制度;这都是思维过程的懒惰的行为。他们不知道他们这种归纳是不完全归纳,其结论不是真理!他们不会承认自己的弱智与失误,却信心满满地以“大道至简”来掩盖自己的浅薄。http://m.kdnet.net/topic-13503238.html

鲁迅、钱学森都是辩证法大师,鲁迅鼓吹“一个都不宽恕”的彻底斗争哲学;钱鼓吹特异功能,鼓吹亩产达到十万斤是轻而易举的!面对辩证法巫术思维各种异想天开和天方夜谭,我们都应该好好反省辩证法思维给我们这个民族带来的危害。印度民族的圣雄甘地说:“我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印度人。”同样,我们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一个中国人。所以,我们每个人首先要追求人的自由和尊严,掌握人的逻辑思维规律。

我们应该明白:辩证法反逻辑是不容置疑的了。逻辑的实质就是不变,即永恒性,确定性,表现为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等三大规律,其具体化为逻辑规则。逻辑追求思维清晰明确,反对糊里糊涂、恍恍惚惚的辩证思维法。辩证法的本质是“变”。“踏不进同一条河”说河水在变。黑格尔三大规律都是变,对立统一的矛盾律是事物变的动力,质量互变是变的程度,否定之否定是变的阶段。总之,是一部大变天的谋略,所以成了普鲁士王变天吞并他国的哲学。鼓吹阴阳辩证法的《易经》的本质也是变,是周武王变天夺取商政权的法术,姜子牙知晓这套法术,被封为军师。三国时代的诸葛亮呼来东风,也是这套阴阳变天的法术,最后是血流漂杵人头滚滚的改朝换代,社会更乱。而且,黑格尔三大规律都违反了逻辑,对立统一规律是偷换概念的诡辩产物,是他混淆了“是”的不同涵义,把“是”的“属于”涵义与“等于”涵义等量齐观的结果,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2&id=13466980
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都是概念含糊所致的偷换概念与不完全归纳的产物,都是反逻辑的谬误,不是真理。可见,辩证法就是混乱思维法,就是逻辑谬误。

百度的“辩证思维”词条解释说: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也就是说:辩证思维主张“A与非A”同时成立。假设“A”=“禁止人吃人”,“A与非A”同时成立,就会导致“禁止人吃人”与“非禁止人吃人”同时并存,这就为人吃人打开了大门,为人肉宴席披上了辩证法的面纱,离文明会越来越远。事实上,辩证法反对任何规则,如ccp宣言反对道德规则、法律规则和逻辑规则!按照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永远地否定下去,哪里会有社会规则!按照辩证法的“既肯定又否定”的思维公式,社会就不可能有规则,就只能是一团糟!在乱糟糟的局面下,大家最后只能屈从暴力,谁最卑鄙、最无耻、最狡诈使用暴力完胜对手,谁就能称王统治世界,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的真谛,这就是吴思暴力元规则的真相。

把规则放在首位,是法治精神的契约至上者,或者把圣经里的规则放在首位或者把逻辑规则放在首位,这都会走向法治文明!规则至上,才能超越“亲亲为大”血缘部落弱肉强食其他部落的丛林文化,走进契约至上的法治文明时代。无情的蒙眼女神之爱,就是基督教的正义至上的博爱,就是平等之爱,就是同一正义标准的逻辑之爱。逻辑可以帮助我们摆脱辩证思维的双重标准的胡搅蛮缠,使我们成为文明人。有逻辑社会推崇耶稣博爱——“爱你的敌人”,就是说:这爱没有内外之别!连日本人的爱也是无内外之别!在日本,如果你得了急病,日本是不问贫富不问国籍的,先看病再说!这就是逻辑的同一律,这就是一视同仁的爱!

辩证思维的特征就是歧视性的双重标准。古希腊的辩证法者利用语言的模糊性进行模棱两可的诡辩,遭到亚里士多德的反击。易经的阴阳八卦本来就是算命先生的巫师忽悠人,当然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搞多重标准了,诸子百家继承了这一传统,搞“无可无不可”的模棱两可,没有绝对的正义标准!有情有义的爱,就是儒家“亲亲为大”的仁爱,就是等差之爱,就是多标准的辩证法之爱。仁是因人而异、内外有别的:对自己人百般袒护(父子相隐),对非自己人百般挑剔甚至格杀勿论、诛灭九族,是弱肉强食的巫术丛林思维方式。孔融说,为了自己活命,可以吃非亲非故的同路人!孔融的祖先孔子在《礼记.文王世子》里写道:“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就是割己肉给君王吃!中医也是以阴阳辩证法来进行思维的,阴啊阳啊,金木水火土啊,最后就在《本草纲目》等书里宣扬人肉做药引子治病,大吉大利!

“亲亲为大”与弱肉强食,不过是生物的生存法则,即基因自私性的表现!生物的基因不断地繁殖、扩大自己的基因数量就是“亲亲为大”;同时,生物杀死其他生物抢占其地盘就是弱肉强食!动物弱肉强食的暴力基本上是一种单打独斗的暴力,猴子每隔几年就搞一次猴王争霸赛,全是个体的武斗行为。而人类暴力具有群体性,表现为家族暴力、民族暴力、黑社会集团暴力和国家暴力。在暴力集团内部,人类不可能完全像猴子单打独斗一样,搞暴力压倒一切。譬如,梁山泊聚义,宋江的武功肯定不及李逵,但宋江能呵斥李逵,李逵乖乖服从,说明:某种情义原则高于暴力的!人类不可能像猴子一样搞百分之百的暴力元规则,这点吴思也意识到了,所以,他说,还是搞儒家式的民主好,即以“亲亲为大”的特色性垄断来压倒人人平等的正义规则,即玩弄辩证法的多重标准的“民主”。这样一来,弱肉强食的强盗逻辑就是对外人和敌人的,对亲友对自己人还是要讲仁爱的!可见,儒家的仁爱论和唯物辩证法的斗争论是多么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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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王相彬 2019-12-25 10:17
要人人平等的博爱和墨子的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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