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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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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出生证也可以给孩子上户?
随着离婚的增多,各种侵害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新类型案件亦不断出现,早在2017年的时候,某电视台播出三岁幼儿状告生母,只为一张出生医学证明的案件。
原来是母亲在2014年生下孩子,三年后与母亲和父亲离婚,但母亲一直拒绝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给孩子入学带来障碍。
由此也带来一个疑问,即该案中的父亲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除了《出生医学证明》还有什么方法可以给孩子办理入户呢?
众所周知,《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一个人最早也是最重要的证明,涉及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亲子关系和户籍登记等重要的权利和义务,更事关未成年人今后就学等权益,为此,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更是在第15条新增加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的规定。我国从1996年1月1日起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14年1月1日起又启用了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
但是,实践中屡屡出现因夫妻关系不合,母亲不去领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而作为监护人的父亲即使想维护子女的权益却难以如愿,不得不起诉对方导致讼累的事情。
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婚姻法没有亲子关系的规定,以致卫生部门制定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规定中也没有如何确定亲子关系的内容,如何判断新生儿的父亲是谁,对医疗机构来说是个大问题,因此,相关规定要求领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只能是母亲或其授权之人,而新生儿的父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却无任何权利,然母亲的不作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完善所造成的后果,却是由未成年的孩子承担。
新一届的人口普查即将开展,现在没有出生证想要办理上户的孩子可以通过去司法亲子鉴定所办理司法亲子鉴定而出具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相关的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