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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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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报道,香港的暴力行为还在继续,已经发展到了对众多公共交通设施和民营企业商店的不断打砸烧抢。 昨日《新华社》香港分社也被人破坏了玻璃大门,纵火焚烧里面的大堂。
《新华社》香港分社在香港回归前,一直是中国驻香港的唯一官方机构。所以香港的暴力行为很严重,而且已经开始有了很明显的恐怖主义的特征。
恐怖主义之所以持续猖獗,是因为有足够多的年轻人被误导,以为自己真的是在参加“圣战”。香港的暴力行为显然是年轻人所为。看他们的标语和听他们的宣传,他们无不自以为自己是在争取民主,所以为了这个崇高而又神圣的目的,可以不惜杀人放火!?
民主的确是最崇高的政治理想之一,的确值得为之奋斗甚至牺牲(当然不是去牺牲别人)。印度的甘地和南非的曼德拉,也都因为是民主斗士所以被尊为圣贤。但是民主虽为普世价值但定义却非常模糊。因此人们对什么才是真正的民主,已经有了非常多和非常严重的误解!以下五个实例(1-5)和十个普遍的认识与实际现实之间的矛盾困惑(一到十),能够充分说明这一点:
1. 比如恐怖主义领袖本拉登在其反美之前也曾经被看成是民主斗士,并得到了CIA的大力支持,从军服到最先进的毒刺对空导弹。
2. 比如曼德拉在被尊为圣贤之前,也就是在冷战结束之前,的几十年里,却一直被西方国家当成恐怖分子和共党分子。
3. 比如很多共产党国家如亚洲的朝鲜越南以及冷战结束前的东欧国家,国名都是“民主共和国”。其他有这个国名的重要国家,反而不多。
4. 比如布须政府以WMD为借口,于2003年非法侵略伊拉克,把这个当时在中东相对最民主的国家打入了地狱。事后他对这场战争的唯一主要辩护竟然是“为民主而战,推翻了独裁”!
5. 比如蔡英文现在为台独辩护的最重要的理由,就是在“捍卫民主”!
一。民主国家必须平民当家做主,必须没有特权阶层。
但是很多被认为是民主程度相对最高的国家,比如从北欧三国到英国到荷比西意,一直到亚洲的日本,却都有国王这一最大的特权阶层!香港的民主斗士们是否认为他们都应该被推翻?
二。民主国家的领导人必须是直接选举的,只有直选才能保证不出独裁。
但是号称民主领袖的美国总统,实际上就不是直选的,美国人民投票选出的只是本州的选举人(electors)。这是为什么在上届总统选举时,特朗普总统赢得的选民总票数,并不多于他的对手。香港的民主斗士们一边在喊直选香港特首,一边又呼吁不实行直选的美国来解放他们,这不是矛盾吗?
但是像希特勒这样的独裁者,就是在上世纪30年代初期的德国通过相当民主的选举而上台的。
三。古代的民主制度就是以有没有元老会议控制独裁者为定义,比如从希腊罗马到清代的八王会议。
但是这些民主制度同时也是以奴隶制为主和为基础的,总不能把奴隶们看成真的有民主吧!
四。民主国家必须有两党制。这里的“X党制”应该准确称为“X主要政党制”,即X个有实际执政能力和可能的政党。这是因为如果算进非主要政党,则全世界的主要国家都有多党。
但是从以色列,新加坡,南朝鲜到日本,这些国家基本上不是一党制就是多党制。
五。民主国家的司法必须独立于执行机构。换句话说就是法官自己不能是警察。
但是在现今的国际社会,美国一直是以法官和警察自居的,而且是一直在为维持这个法官和警察的“兼职”而努力的。国际社会公认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2017年以后的对伊朗制裁,以及今年的承认以色列吞并叙利亚的戈兰高地,都是明显违反国际法。
其实司法独立只是个表面形式。最根本和最重要的是司法公正。一国司法不论其表面形式有多么独立,一旦不公正,就肯定不如任何相对更加公正的他国司法。
就是司法公正本身也只能是相对的和不可能绝对。比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原则就不可能绝对实行。不久前的穆勒调查报告就已经凸显,现任总统比起其他公民,在美国司法部的法律起诉面前,是完全不平等的。
六。民主的国家必须有足够的新闻自由,使得民众能获取充足的信息。
其实就像司法一样,新闻自由只是个表面形式。最根本和最重要的是新闻客观中立。一国新闻不论其表面形式有多么自由,一旦不客观中立,就肯定不如任何相对更加客观中立的他国新闻。
很明显,美国国内50年代的极右麦卡锡主义以及上面第五点所述的多次公然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没有美国新闻媒介的大力宣传支持,是不可能实行的。美国之音(VOA)是一向标榜客观中立的,但是为了支持南海仲裁反对中国,竟然公然谎称这个仲裁是联合国的仲裁,而且是在联合国副秘书长刚刚专门正式澄清了做出这个仲裁的机构不属于联合国,以后!
七。 民主的国家肯定爱好和平关注民生,不会穷兵黩武。
但是民主选出的希特勒,却是个穷兵黩武,挑起上一次世界大战的恶魔。美国是相对民主的国家,但是最近七十年来曾经创纪录地先后向十七国发动战争,而且对有的国家(如越南)发动的战争还不止一次。
八。民主国家的经济所有制和经济贸易政策的制定,不可能过于集中在少数政府领导人手里。
但是在目前的民主大国中,除了美日德这些竞争力较强的以外,其他国家的经济国有化程度都是很高的,和中国差不多。即使在美国,联邦政府是远为最大的雇主这一情况,也早已有好几十年了。
但是即使在美国,经济政策仍然是可以由个别人(如美联储)强力控制的,贸易政策也可以是由个别人(如总统)强力控制的——否则怎么可能有现在的贸易战?
九。民主国家集会游行自由,像1989年六四天安门绝食以及香港五年多前的占中和现在的多次非法集会,最后都被镇压,在民主国家不会发生。
但是在民主地区和国家如香港或美国,任何公共场合的集会都是必须预先申请和得到批准的。比如有很多在美国白宫前的示威因为没有预先得到批准,所以都被立即暴力取缔。在所有取缔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暴力威胁警员的情况,警察都会毫不犹豫地开枪射杀!比现在的香港要“不民主”得多!(或是民主得多)?
十。必须进行颜色革命推翻独裁,才能争取到民主,即必须用暴力或无政府主义才能实现民主。
但是用暴力革命即用非民主手段(即非法手段)换来的新政权,一般民主程度都不比前政权高多少,有的甚至反而比前政权更低。比如近半个世纪以来的从伊朗到利比亚的穆斯林国家。而香港的民主斗士们似乎很想效法这些国家。
总之,和上面说的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一样,民主只是一个形式,而且这个形式还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所以民主的定义很模糊,谁都在自称民主或民主斗士。所以人们对什么才是真正的民主,已经有了非常多和非常严重的误解。
所以恐怖分子与民主斗士之间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前面列举的例1和例2就是两个特别现实和特别明显的例子。所以不应该轻易相信某个势力或某个人就一定是代表民主的“真神”。
笔者认为,就像司法在于公正和新闻在于客观中立一样,民主这个形式最根本最实质和最重要的就在于,人人守法没有特权这个实质,不论这个特权是“神授君权”还是“自封的争取民主权”!任何一国不论其表面形式有多么民主,一旦有不守法,就肯定不如任何相对更加守法的其他国家民主。换句话说,是否守法才是衡量是否民主的一个绝对的和最明确的准则。破坏法制者绝对是在反民主而不是在争民主!这个准则可以像最灵验的照妖镜一样,来检测一人一事或一国是否真的民主。
所以如果说民主斗士与恐怖分子之间往往只有一步之差,那么判别是民主斗士还是恐怖分子的简单法则,就是看他守不守法!也可以说,为了争取民主或捍卫民主,就必须制止不法分子甚至恐怖分子的暴乱行为。
请见自由女神左手拿着的,就是一部象征宪法的牌子(a tablet evoking the law):
laz: 香港暴徒哪里是追求民主呀?他们是穷凶极恶的罪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追求的是法西斯暴政。
香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先生今天上午遭到野蛮行刺,所幸凶手没能达到 ...
laz: 香港暴徒打砸抢烧的暴乱被美国政客称为“靓丽的风景线”,彭斯、佩洛西、卢比奥等美国极右分子对暴乱头子称赞有加,说他们是“民主斗士”,川普也发推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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