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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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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爱国主义其实非常的“浅薄”。
我常常在和美国人聊天的时候会问他爱不爱国,回答都是爱国,又问他为什么呢?回答基本上都是因为美国伟大,美国如何如何各种“牛X”。
但是,我们中国人讲爱国却不是这样的,中国人的爱国是“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这种爱,是骨子里的,是因为“祖宗”的关系,是因为“归属”的关系。
所以比较这两者,美国人的爱国,更像是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本质上是“喜欢”,等这个女人年老珠黄了,那个男人也完全可以去爱另外一个女人,只要很客气地对现在的这个女人说“我已经不再爱你了”。
而中国人的爱国,更像是子女对母亲的“爱”,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喜欢”,它是感恩戴德,因为是她给了你生命,而且对你有养育之恩。当然,这种感恩戴德是不是一定有道理,不在这里啰嗦,有兴趣的话,我前面有很多文章讲到这个问题,欢迎去看看。
我今天在前面讲这番话,是因为昨天《纽约时报》有篇大作,讨论美国是不是一个最伟大的国家。
显然,纽约时报在现在讲这个问题,而且得出这样的结论,明显是有目的的,因为美国人爱不爱国,要看美国伟大不伟大,美国不伟大了,自然也就不必再爱它,或者至少是应该换一个政府,看另一个政府能不能把美国搞得伟大起来。
川普说:我要 “让美国再次伟大”。过了两年后,川普说:已经让美国伟大起来了,下一步,我要竞选连任,我要“让美国继续伟大”。
这就是为什么,《纽约时报》这篇大作的结论是:美国曾经是最伟大的国家,但是现在它也就,嗯,一般般吧。
有意思吧,这些没祖宗的美国人,他们爱不爱国,是以国家值不值得爱为标准的。这话听上去怪怪的,似乎完全没心没肺,但是回过神来想想,也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这就叫现代国家的新理念,祖国与国家已经分离成两个不同的概念,祖国是你原生的家,国家是你自己的家。
这样来理解美国人,他们的爱国主义就并没有那么浅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