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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2011-06-22 | 气死了!(海明律师)

热度 2已有 4705 次阅读2011-7-1 06:38 |个人分类:害民言论|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气死了!(这么小心眼,还活个什么劲)


纽约海明律师微博:  http://t.qq.com/haiming-ny

假正经的上海“老年报”, 曾用名“青年报”,老气横秋。
(想必青年报又踩到你的尾巴了,让你不舒服了吧,助纣为虐的人要过好这一关,否则的话真有气死的一天。你看桑兰就比你淡定,向她去取取经,要不耻下问,学习她怎么修炼成刀枪不入的白骨精的。)

我上网来玩就成了缺少律师的严谨了? 回到上个世纪去吧。
(这那能呢,只是不良律师而已。都说你在辛辛苦苦的在网络上操办桑兰的维权,愚乐着广大的网民,这还是第一人。 至于诉讼的结果,桑兰说了并不重要。她要的只是要有个说法,而且你又高风亮节的没有收钱,这种事还有什么不能理解呢,又不是第一次,大家就是凑在一起热闹一下,不要一本正经的品头论足,本来就是想哄桑兰开心,也没有想会赢,这个就是在13年前,也是没有太多的希望,大家是知道的。)

这个礼拜我已经赢了两个案子了,都是一边玩一边赢的。
(有案可查的是,两个案子都没有赢,在这里只是给你自己打打气,让大家不要小看你。)

顺便告诉你,我在推动全球大麻合法化!世界可以无烟,但是不能无大麻。
(你还真当成葱了,吹起牛来不要上税吗,还不接受教训。)

纽约海明律师:
我当初2008年状告CNN和写抗议信给沙朗斯通也被莫虎拿出来作为他的Rule 11惩罚动议的理由。
(你还好意思说这个事,没有人让你来代表13亿中国人民来诉讼的,结果给人家一封信就吓得拉稀了,这不是让我们这些中国人难堪吗?)

他说我不该做那些事。这不是小人在法官面前使坏吗?
(没有说错,自不量力的哗众取宠,不是在自取其辱是什么。)

看他对亿万富翁刘谢夫妇百般谄媚,对桑兰和我想尽办法出坏招,是不是秦桧再世啊?
(搞搞清楚,你们是在针锋相对的打官司,不是在眉来眼去的谈情说爱.。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有什么不对。你不收钱就可以放任自流了吗?这个害民有没有病?)

纽约海明律师:
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结束了,美国法院里的文化大革命才刚刚开始。
(那里和那里,脑子进水了,没有一点方向感和时代感。)

莫虎在上交给法庭的动议里说,我在网络上写“大字报”,称他为“红卫兵”。
(这是大家认同的事情,你还有什么可以谦虚的。只是遗憾的是你写的诉讼也和大字报一个格式和水平,真是看了丢人。)

其实,我只是说有人好斗,就像当上年的红卫兵似的。
(你怎么有时象一只小公鸡一样,在网上那么好斗好胜,不要象黄贱一样那么没有教养。)

莫虎,你怎么喜欢拣骂呀?写微博也被他说成写“大字报”了。简直就是恶意中伤。
(没有看到人家莫虎在网上戏闹,只有你不好好的准备诉讼材料,在网上口若悬河搬弄是非。你已经是单枪匹马了,想想也是来都来不及,要去应付那么多的事情,可你好,还在网上忽悠,是不是想放弃了?这可是要让桑兰变成残废人了,你这个人真毒。)

纽约海明律师:
我说桑兰“起诉目的之一是要钱”有错吗?
(你是不是在犯浑,把人家牌坊给拆了。你不要面子人家还是要的。没听桑兰说:为的是讨一个说法,是维权,不是为钱。你不是不知道的。)

难道是泄露了天机吗?(这还不明白,你傻啊。)

她是坐轮椅的,不要钱,行吗?(什么逻辑,坐轮椅的就可以为非作歹胡作非为吗?)

可耻的是,被告律师偷偷录音我的电话,然后,又公布给媒体和法院,好像我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一样。
(这样做能见得了人吗。可耻的是你在私下出卖了桑兰的利益,而又让别人给录了音。夜路走多撞见鬼了吧。)

其实,他们的做法才见不得人呢。悲剧。
(比起路平收藏人家姑娘13年带血的手纸来说,这个更让人能接受一些,你说是不是。)

纽约海明律师:
莫虎已经成为一只恶虎了。
(双方的你死我活诉讼,莫虎当然要全力以赴,这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你赢不了,可以溜之大吉,轻车熟路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他的Rule 11 动议请求法院惩罚的其实是两个人,白纸黑字写着:桑兰和她的律师海明!
(冤有头债有主,不找你们两个找谁?)

他称黄健是桑兰的丈夫,想用卡宾枪射杀他;又称我骂他“虎屁股着火了”;“纸老虎”;这都是他交给法庭的动议里的原话。
(你们不是也在用同样的方法在诉讼15个网民吗?有什么可以感到奇怪的呢?)

什么人那?(彼此彼此,双方你来我往的正常交流。)

2011-06-22 评论( 217 ) 阅读( 34827 ) 分类( 未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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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威聯 2012-4-2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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