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佛学和伦理学法理学的主要依据和观点。
上帝之道是自然之道,从自然之道而言,毫无疑问,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所以,我不否认此事实和逻辑。
但是,当人背离了上帝之道时,会发现,种瓜不得瓜,种豆难得豆。
我们可以思索,有些时候,当你付出了真情,得到的是不是假意?当你付出了挚爱,获得的是不是欺骗?你的善意在一些人眼中是不是变异成了“不怀好意”?“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夫妻既然恩爱,为何不能天长地久,怎么就翻脸绝情呢?大难来时怎么就各自飞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了吗?
在上帝之道上,毫无疑问,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在背离上帝之道上,是“种瓜得豆,种豆得瓜”。
在自然界,毫无疑问,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在人类社会,许多情况下,是“种瓜得豆,种豆得瓜”。
具体点讲,在自私、贪婪、忌妒、怨恨、愚昧、无知、虚伪、狡诈的土地上,不论种下什么,都会变异,都将是“种瓜得豆,种豆得瓜”。唯有在善良、诚实、守信、无私的土地上才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要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唯有走上帝之道,其他的道上种啥不得啥。
一旦发现你种下了瓜,却得不到瓜,而是其他什么东西,那么,请你知道,你种瓜的土壤有问题,这个土壤不属于上帝之道土壤,在这种情况下,要么改良土壤,要么在此土壤中不要再种什么了。
人们啊!你们要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要想使自己的心愿达成,理想实现,一定要走在上帝之道上。背离了上帝之道,必然是希望变绝望,喜剧成悲剧。
20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