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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自由之风 //www.sinovision.net/?56892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近期内,本博客只为代表国内广大网友,对桑兰进行正义谴责。暂不发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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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桑兰猥亵案中的年龄问题

已有 3816 次阅读2011-5-23 22:16 |个人分类:猥亵门|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我的基本看法是,此项猥亵指控极其荒唐可笑,漏洞多多。但在此只谈年龄问题。

    首先,我想谈的是桑兰起诉阿森的猥亵“未成年人”是否成立。在记者问及阿森是否给桑兰洗过澡时,桑兰的回答是:洗过,但那时我17岁,是未成年人。

    言下之意就是,他给我洗澡了,我同意了。但是因为我是未成年人,即使我同意,你也不能给我洗澡,洗了就是“猥亵”。

    桑兰是中国人,我想先就中国法律谈谈桑兰关于“未成年人”的说法。中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当时的桑兰是17岁(姑且这么认为),但是他在国家体操队每月是有正式编制的,有固定的工资收入的,完全属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这两个要素。也就是说,对于中国法律来说,她当时做出的可以让阿森为其洗澡的决定时,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做出的每项决定,都可以视为成年人的决定。至于美国法律如何界定,希望能有其他朋友指教。但无论如何,她是中国人,在中国,桑兰就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应该为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担负责任。

    其次,桑兰在受伤时,真的是只有17岁吗?

    在中国体育界,改小年龄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年龄小意味着发展潜力大。当然,在国际体联修改女运动员参赛年龄标准之后,中国女子体操运动员可能存在把年龄改大的情况。

    但在桑兰的体操生涯前期,相关规定尚未出台。也就是说,在大潮流影响下,桑兰的年龄有一定程度上是改过的,她受伤当时,很可能已经超过18岁了。

    在此,我仅表示质疑。桑兰的年龄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假的。但是如果是后者,并且也通过努力获取了证据,足以证明桑兰是在撒谎。那么,连起诉条件都存在虚假蒙骗的情况下,法官和陪审团会相信一个骗子的话吗?

    而且,对于中国运动员改年龄的问题,国际上关注颇多。桑兰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并不一定令人信服。

    况且,如果(我说是如果)桑兰曾亲口对阿森说过:其实我已经超过18岁了,证件上的年龄并不是真实的。那么善良的阿森会不会相信桑兰呢?我只能说如果我是阿森,我会相信。而且我也认为,无论周围的谁,听到这话都会相信。那时,谁会怀疑一个刚刚摔成重度残疾的花季少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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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豆子猫 2011-5-24 20:03
假的东西太多了,我昨天看到的报道说:“桑兰则表示,自己也是而立之年,在成长和成熟,会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谈不上被人利用。谈到胜诉把握有多大,黄健表示对桑兰方面的律师团很有信心。”
看来黄健和桑兰还压根不知道那个所谓的”豪华律师团“是子虚乌有,估计海明压根就不想让桑兰来美国。
在倍可亲网站上海明的跟贴中,有个叫erbaiwu的网友似乎是法律界人士,他把海明网站上的假冒之处都点出来了:资历是假的,博士学历也是假的,获奖假的-那只是个捐款证书。。。erbaiwu还跟海明博客上列出的律师团队成员进行了电话和email联系,4个人都声明与此案无关,几乎一切都是假的。
如果桑兰到了纽约,会发现那个律师团队根本不存在,她会怎么想?
估计海明不会让黄健和桑兰到纽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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