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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扣扣案

已有 538 次阅读2019-4-13 19:43 |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关于张扣扣案
完全认同张扣扣案辩护律师的观点:“禁止私力复仇也有其前提条件。现代社会之所以选择司法救济替代私力复仇,是因为司法更文明、更克制、更理性、更精准。”否则,私力复仇就具有了天然的合理性正义性。张扣扣为母复仇,合情合理,合乎人伦天理。判处张扣扣死刑,并对他污名化,将为母复仇的义举诬蔑为报复社会的恶行,暴露了司法惩善扬恶的野蛮和法官的背天逆理无耻!201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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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回复 donhai5 2019-4-14 20:14
关于张扣扣案(四)
如何对待父母之仇,孔子有明确的训示。《礼记•檀弓》记载:“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睡于草苫,枕着盾牌,表示父母之仇,时刻不忘,不出仕,不与仇人共同生活在一个世界上。如果在街上遇到仇人,别回家拿兵器,赤手空拳冲上去!

在政治无道、司法黑暗的情况下,个体复仇是追求自然公正、恢复社会正义的重要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实施自然正义,不可能精确把握尺度,“过度”是难免的,一不小心就会收取高额利息,伍子胥就是典型。

子胥为父复仇,协同吴王阖闾和孙武统帅吴军进攻楚国,几乎灭了自己的祖国,并将楚平王从坟墓里拉出来鞭尸。够过分了,然《春秋》大之,大书特书。待出版的《中国故事》一书中有《伍子胥复仇》一篇,特录出来寄《中国文化基金会公众号》发表。《春秋》大复仇,儒家大复仇,历代圣贤君子大复仇。今时今世,国民奴性深重,血性消泯,更有必要弘扬大复仇之春秋大义和道德精神。2019-4-15
回复 donhai5 2019-4-14 01:58
关于张扣扣案(三)
或说:“张杀王三人,造成其父白发人送黑发人,予父遗终身心灵苦痛和心灵煎熬,亦有违孝道。其实张之护母行孝,渠道是多方面的,我认为唯杀人一途不可取。”

非也。张父对于妻之冤死,不可能无怨无恨心平气和,只是无力复仇耳。张扣扣为母复仇,让父亲不至于赍恨而没,就是对父亲最好的尽孝方式。张父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种无奈,但大仇得报,应感欣慰。张扣扣不愧为中华大孝子,好男儿!英灵永在,光耀万代!

一个人时间精力能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可能穷尽一切伸冤复仇方式。设身处地为张扣扣想,我想不出还有比这以血还血更适宜更正义的方式。至于王家人,杀人之母而仅受薄惩,二十多年来毫无愧悔之意,反出侮辱之言,既恶且愚,善根断绝。从天理人情角度讲,死得一点不冤!2019-4-14
回复 donhai5 2019-4-14 00:36
关于张扣扣案(二)
杀人是重罪大罪死罪,杀人者死,百王之法。为什么对张扣扣杀人案应该从轻、从宽处理?因为事出有因,是为母复仇。

为母复仇就天然正义,就可以大开杀戒吗?当然不是。张扣扣之母无罪而被邻居杀害,而司法对凶手重罪轻判。老母冤死在前,司法庇恶在后,这才让张扣扣的杀人具有必要性和正义性。这个正义性,是司法不公、政治无道赋予张扣扣的。

君父之仇必复,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这是圣经圣训,春秋大义。故张扣扣杀人,值得同情和敬佩,虽仍然有罪,然应从轻判决,并且追究先后相关两案中相关司法人员之罪。据说法庭试图将张扣扣杀人案与其母被杀案脱钩,诬陷他报复社会滥杀无辜。这就更加下流龌龊了,天人共愤,理所当然。2019-4-14
回复 donhai5 2019-4-14 00:30
关于张扣扣
杀人是重罪大罪死罪,杀人者死,百王之法。为什么对张扣扣杀人案应该从轻、从宽处理?因为事出有因,是为母复仇。为母复仇就天然正义,就可以大开杀戒吗?当然不是。张扣扣之母无罪而被邻居杀害,而司法对凶手重罪轻判。

君父之仇必复,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这是圣经圣训,春秋大义。老母冤死在前,司法庇恶在后,这就让张扣扣的杀人具有必要性和正义性。这个正义性,是司法不公、政治无道赋予张扣扣的。据说法庭试图将张扣扣杀人案与其母被杀案脱钩,诬陷他报复社会滥杀无辜。这就更加下流龌龊了,天人共愤,理所当然。2019-4-14
回复 donhai5 2019-4-13 22:34
关于极权主义
或谓,称极左时期为极权主义没问题,改革开放以后,再批极权主义,就有上纲上线之嫌。答:改革开放,从阶级斗争为纲改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计划经济改为特权市场经济,从全面公有经济改为公有经济为主、私有经济为辅,从煽动暴民造反改为防范民众抗暴,确实有所进步。而今文化层面从反儒改为容儒,更是重大进步。但是极权主义的本质未改。政治制度仍是党主制,经济制度仍是公有制,意识形态,马学仍居宪位。当然,改革开放之后,政治的暴虐性有所降低,社会的自由度有所提升,称为后极权时期,也未尝不可。后极权也属于极权主义范畴。2019-4-14
回复 donhai5 2019-4-13 21:55
中西文化和文明,品质虽有高低之异,却非正邪之别,虽有冲突,不难调和。若是立足于儒家中道,完全可以吸收西方文明的精华而超越之。故张扣扣案暴露的并非中华文化理念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冲突,而是中华文化、现代司法理念与马家司法的冲突。马家司法,从理论到实践,都违反正义原则,成了维护极权主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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