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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害型社会

热度 1已有 1407 次阅读2019-3-26 05:00 |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互害型社会

---文化决定论漫谈之十五

东海早就指出,马家社会是最典型的人吃人的恶社会。或谓现代是大争之世,我说现代是大恶之世。对此不少人认为过甚其辞,恶眼看人。他们只知官德败坏无止境,不知民德堕落亦无底线。有学者就曾强调,特权阶级虽然堕落,底层是好的,民众是淳朴的。纯属真空状态的想当然。

 

上面空前腐烂,下面怎么可能不败坏,上上下下怎么可能不烂成一团。盖邪恶如瘟疫,最容易自上而下传播。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尚之风必偃。”孟子说:“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

 

君不见,种菜的不吃自己卖的菜,养猪的不吃自己养的猪,果农不吃自己的果子,种粮的不吃自己的粮食……这就是相互投毒,不把别人当人看。

 

这就是互害型社会:首先是官与民互害,特权阶级率兽食人,弱势群体仇官仇富;然后是民与民互害,弱势群体之间同样坑蒙拐骗,诈力相向。甚至,殴打父母、杀害子女、强奸抢劫、贩卖人口、采生折割等等骇人听闻的恶行,也已习以为常。

 

关于采生折割,有一篇题为《决不能容忍今天的中国还有这种事发生!》的文章,介绍了当代丐帮“采生折割”的一些情况,令人悲不可遏,怒不可遏!

 

采生折割,采就是采取、搜集;生就是生坯、原料;折割即刀砍斧削。采生折割指捕杀生人,或取五官脏腑等用以合药敛财,或折割其肢体,人为地制造一些残废或怪物,以此博取同情,获得施舍。

 

还是2014年的时候,看了凤凰台的“丐帮”调查,就想起我外甥,当时就怀疑被采生折割了。外甥季明光,又名季江华,浙江龙泉市人,十几年前在云南失踪,至今杳无音信。家人多次去云南寻找,都告失败;东海请警方朋友代为寻找,亦不得要领。总希望能找到他的下落,即使已不在人世,也希望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现在更加怀疑我的外甥是被采生折割了。

 

这种歹毒凶残的行为,虽然古已有之,但罕见罕闻,一经发现,就会重判。采生折割这一名目作为一项罪名提出,是在元代《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中。元明清律皆予重判。《明律·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大清律例·刑律·人命》规定:“凡采生折割人者,不管受害人已死或受伤,首犯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从犯加功者斩首,但其财产、家口不在断付、应流之限;不加功者,依谋杀人律减等。”

 

这种恶行不是“今天的中国还有”,而是于今为烈,据《决不能容忍今天的中国还有这种事发生!》,几乎处于半公开化状态,公安司法机关几乎放任不管,无所作为。

 

不教而诛谓之虐。但对于采生折割这种反人类的罪恶,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十恶不赦,都适用死刑。谨建议参照明清律,凡采生折割人者,不管受害人已死或受伤,首犯从犯皆处以极刑,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同时,对于“矜、寡、孤、独、废疾者”,国家应该设立养济院予以妥善收养。

 

当然,仅仅严惩犯罪分子是不够的。民恶源于官恶,恶官源于恶制,恶制源于邪说。恶制不改,恶官恶民就会源源不断地被制造出来。而要改革恶制,就必须对极权主义学说、即马学进行严厉批判,彻底取消其意识形态资格。这是道援,是拯救这个社会最佳而唯一的办法。

 

万方有罪,罪在朕躬,社会大恶,恶在政治。在对人民进行权利剥夺、经济剥削、思想压制和利益算计等等方面,古今中西没有任何政权能与马家政权相比。

 

这样的政权也只能建立在恶社会之上,也只有唯物主义民众才会麻木不仁地容忍承受,只有唯物主义官员才会如鱼得水乐在其中---只不过很容易乐极生悲,它们将不得不为一时之利乐付出惨重的代价。实质上,极权主义没有赢家,官民都是牺牲品。2019-3-12

首发于《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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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大地犬影 2019-3-28 09:42
有什么样的君主,就有什么样的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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