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雕塑
同样在人和商城干保安又相同的一人一岗打对时上夜班,就花式工作有偷着睡觉的有早晨溜出去买菜的还有整夜去河边下网拿鱼吃的,也有请内保喝啤酒吃烧烤的但跟他们对抗就开你走。一个小班长也有用人权,与我对抗,对不起,今夜没有你的岗位,在这里也不记工,请你回家 ··· 都是近五十岁的人来干个破保安也要分胜负争面子争口气。这个“犭口”一定要使出来,不然你真把驴逼当嘴不知香臭 ··· 赵奎,这位与我缘分不浅与我邻居的家伙,我高中毕业第一次做临时工就与他相识那会儿就不受待见而今,因为拆迁我们做邻居有二十多年与他老婆离婚又复婚却还是成天从前阳台,拔轱辘到后阳台的不分胜负而这次不知为何他也来这里做保安。这家伙平时基本不来往最多见面打个招呼因为太随便太嘴碎太无脑,我很烦他还不知道而且我知道他是如此结局就与班长大吵一架,就开始生气又给队长打电话还错打给了陌生人还与陌生人闲聊一小段。而对方就说他喝多了骚扰其实他在生闷气我一看就主动告诉他队长电话,此时还是邻居的面子大和重要性但他电话打的比班长晚了点而队长先答应了班长,就告诉他明天再说他就更加无奈不能忘怀但左思右想权衡利弊收起电话拿起水杯,再拿上装着夜班加餐的饭盒和毛巾的方便袋子又昂起头,就一摇一晃地从值班岗位起身回家睡觉。为了面子,为了尊严,为了体面地回家,他还似是自言自语又想说给我听:早写好辞职报告了,单位叫回去,本打算干到月底,吊临时工,明天再说,哼,你自己说吧,你干不了一辈子班长,我也不可能当一辈子保安 ··· 0817日。(这个吊赵奎,非常令人讨厌的很随便都五十岁的人了。做邻居你给他好脸色他还给你起外号因此,当他块臭狗屎躲着他正好而今次偶然成为保安同事又是张口就胡乱叫,我就警告他就哭笑不得但这事好像没好意思记下来我却想得清楚,或许因为受到一位感觉比我还不如的人侮辱而记着羞耻就忘不了 ··· )
“上什么吊诉?,依照原告的意思,一分钱也不给你,你以为上诉有些什么好处?” ··· 我把他奶奶的吊腿子,好一个审判庭的“王庭长”?上诉是我的权利而且,你审判机关的职责是根据原被告的“意思”来定案的吗?这里的“意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习惯了被“意思”才感觉我不够意思?还“依照被告的意思,一分钱也不给我”,如此还来找你干什么?还找“国法”干什么?还要劳动法一条一条规定干什么?还要社会秩序干什么?还不如我们打一架自行了结完事呢。你看看就这水平还民事审判庭的庭长,是没人了还是有猫腻? ··· “上什么吊诉?”王庭长听我当场要上诉,马上如是脱口说出如此低级下流的脏话而且,根本就没有一点法律意识和自觉就既不尊重被告的权利也看不起上一级法院的权威性。“依照对方的意思,一分钱也不给你”你们听听,好像原告欠我的钱是对方给我的福利?好像是他们大发慈悲主持公道给我的恩惠和恩赐?而且机缘巧合还是很有默契的社会潜规则在他们这些部门很流行就,仲裁许主任也说过类似的豪言壮语但,为何你们不依照我请求和主张的金额给我追讨权力呢?难道我的主张都是违法和不该支持的吗?“还他妈的一分钱不给我”这是法律语言吗?难怪都说执法犯法如此来看你们根本就不懂法,一群法盲在执法难免大量冤假错案在流行。我利用法治手段把合乎法律规定的钱给我自己讨要回来是你们的义务和责任,就是你们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和体现,你该为有此机会深感荣幸和感谢才对因此难道你也是无赖吗?“你以为上诉还有些什么吊好处”你这话说的,没好处还要中级法院干什么?难道你们是根据上诉案件多少发奖金?我不上诉原告也会上诉因此,我不能再次贻误战机和优势。虽然我看到你的无奈,是忠告也是威胁但,你阻止不了因为,实在不在你的势力范围以内 ···
··· 因为听妈妈话“多想对方的好处”因为见好就收的忠告和能拿到手才算钱,我才没有因为仲裁太过违法和偏心去起诉却,总是因为心慈手软或从小的被动习惯以及自我感觉的自愧弗如,我才主动让出一审的权力和机会但面对仲裁和一审强加给我的严重不公平上诉是我最后的机会。我不能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就算再退一万步不上诉但,十块钱的诉讼费对方能拖我两年如此有利条件对方肯定会上诉。一个人你要他自悟,比登天还难。我凭什么不上诉? ··· “他就是想拖死你”王庭长还轻描淡写给我们兄弟的矛盾火上浇油而为自己故意拖延办案转移视线但其实,你们如果依法办案走程序而不是助纣为虐就没有所谓的拖死?而且在金钱方面谁也不可能拖死我。我不是认钱不认命的人也不是为了金钱而活着的人,更不是为金钱而上诉的人。我要做的是维护“国法”的尊严我是在给“国法”争气虽然很可笑,但却是真的因为我看见“国法”的尊严在被你们执法者肆意践踏因此,作为一个合法公民我有权利有义务站起来维护“国法”的尊严和荣誉。因此请问:国法有尊严需要尊严需要维护吗?我来了,尽管我的确有点阳痿。
··· 在类似仲裁员徐文灿和民事审判王庭长心中,我们这些打工仔就是烂民一堆,就是他们鱼肉的对象。在他们心里打工仔就是狗屁不懂的猪头,还敢提出要求这是要爬树上天呢?你们打工仔就该没啥要求,啥也不懂到点吃饭睡觉足够还敢要钱?这是要翻身奴奴把歌唱吗?还知道有法律权利?还要上诉?这真是给脸不要脸的流氓无产者。你们干活还敢要钱要工资?你们平时也就一毛两毛而最大十块八块顶天了,你们能活着就不错的命运因此,还提要求还敢成千上万的加班费和补偿,这不是要造反的节奏吗?(因为后来还有我的劳动纠纷案就还有句三方面都说过的话:你自己感觉你干的工作要这么多加班费合理吗? ··· 你看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何得不到执法者的支持?就是他们感觉我们依据法律条文提出的请求很不合理但,既然不合理你们为何要法律条文全票通过成为全国必须执行的法律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难道《劳动法》真是给谁看的吗?)如此全国执法部门的默契认可就变成无视我们合法要求的动力,就变成他们把“国法”玩弄于掌股之中或裤裆之中的玩具。这太可笑了吧,你可以视国法如儿戏,你可以葫芦僧错判我的劳动纠纷案但,你挡不住我上诉的权利因此,王庭长最后说:你愿意上诉就上诉 ··· 逼了吧,尿了吧,我为能上诉狂,狂狂狂狂狂狂狂狂狂狂狂狂狂狂狂 ··· 我没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