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过年月
我想搏击的目标是天空我想找到太阳的影子因此,我的理想不在眼前。我从天空开始,就能始终如一在天空遨游但,如果我从眼前开始我的人生,可能心中就不会有天空的位置从而陷入眼前的黑洞而逃不出来。这选择是失还是得?面对自己内心的追问,我突然落泪。我为空空的天落泪,你看除去遥远的星辰你啥也没有但,我就是想把自己铸成一颗星星挂在更遥远的天空成为宣誓的理想,不在地上留下一丝垃圾。 —— 看着这些整天在地上忙忙碌碌摸爬滚打的人我想,我实在是太懒惰了。这点我很有自知但我也清楚我是在做人,我不是在做事因此显得我比较懒而已也不是故意的。我是真想好好做人的人,我不断认识自己修正自己从来没有也不敢停止做人的修为以及对人生的思考也即:日过年月。一日之思,多过他人一月,一年,一生。此所谓:日过年月。
富人四大步:第一先解决肚子问题,以吃吃喝喝为主为荣。第二就是女人房子车子别墅飞机游艇地盘。第三就是用几万几十万的真金白银去享受一个几十块钱服务的面子。第四才是到处捐款买名利买显贵买官位买仕途但,极少数突破第一步进入第二步。 —— 要名利就要去奋斗,去奋斗就会有牺牲,不牺牲就要用手段,用手段就会有名利。当然其结果先有正负的因此,如果一个人自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就不会为正负左右的忽悠而大部分人有自己掌握命运的机会,就没有谁再肯为正负奋斗因此正负,从来不敢支持或倡导人民相信命运。此就是,“命运”问题得不到公开支持的根本原因。··· 又如果能交税,人在哪里都可以安家。市场条件下国家和个人的概念在逐步淡化 ··· 又如好运不定就是好命,许多人抓不住机会也所谓:机会都是均等的。其实人的运气差不太多,这算上天的公平但,抓住机会既是能力问题也还有一丝遗留的运气成分在作用因此,运气到底是最关键就算你大好运来了,运气差还是抓不住官和财。仔细后来的比较我也有做“公务员”的机会也有进入事业编制的机会,却都没抓住就还是运气差但,或许?因为还没到最后的结局但,又是谁来给我结局呢? —— 金钱和官位,特别是国人都想升官发财搞特权就,吃俸禄吃皇粮吃财政特别光荣的传统一直在延续而且,在社会物质和地位上类似的位置群众看不错。因此因为人类社会人生两大最难获得的指标金钱和官位如果得其一,就是很高水平的选手而名利双收双冠王就金钱跟官位一起到位,就特别光宗耀祖的现象级别就一定是人体和人脑的综合素质很高尚但是,在我逐步把金钱的本质和一些人的发迹史认知清楚以后我不但改变了看法因为,金钱是中性的虽然得到金钱的方式大体相同。坑蒙拐骗偷假冒伪劣臭,杀人越货栽赃陷害吃私贪污行贿受贿等等的的,再有点外来的保护就容易得财得官。还有财运和官运的人,金钱又不认人也不区分想法和丑俊虽然官认。我早有一比,赚钱好比猪吃饭,猪未必想把自己肥起来,但猛吃海塞有有胃口就有机会肥起来,各种监管制度都是白瞎怎么不会肥起来?不信你饿它三十天看看哪有不瘦的皮包骨头的猪?因此,挣钱多都是养猪人心眼好,先系着他们吃 ···
物质就是时空:我就是一个边界模糊的时空。我从时空来,还回时空去。人的感觉系统包括触觉听觉味觉视觉嗅觉等等或第六感第七感,都有局限都不会全方位感知因此我把“视觉”分为可视和不可视或可见不可见,既物质有其可见性和不可见性而你的视觉也分可视和不可视因此,不要盲目迷信自己的视觉因为一切都是有限的包括你的视听感知味嗅能力因此,人只能感知“生死”的时空存在而你变幻成无形的不可见物质形态就被人感知不到因此,你的“生”是从不可见形态变成可见形态而你的“死”就是又回到你不可见的常态里去因此:我就是物质就是时空,我从时空中来,还回时空里去。 —— 也许“树”可以发现人类死亡的灵魂或你活着就是个灵魂,但人又听不懂树在讲什么。
立案在新北海公司搬家之前,开庭在新北海搬家之后。这对我算是很大的利好,有贵人相助也是我习易以来又一大收获,感谢我这小人物守法守正带来的回报(你看我多么容易满足所谓贵人相助,大概是说母亲的在天之灵或因天之序的结果而且我很相信自习易以来的感悟,就越小人物越要守正人生而不可以破罐子破摔,要比精英权贵更加自律诚信才会有想要的尊严和自信,在此状况下可以拼搏奋斗可以努力争取可以广泛竞争但要比那些强人,更加奉公守法才不至于变成他们会的炮灰和牺牲品因为,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不强求算是人生信条 ··· )。从应诉状到反诉状再到答辩状,我在新北海公司利用工作关系小心翼翼地在网上查阅了大量有关信息和案例卷宗,凡是对我有利的就都是合法的也都明白都算公共资源。我自己也写了大量法律文书,准备随时痛打落水狗因为老大属狗。(这里提到“反诉状”是我在网上查到的案例,其实现在我的理解好像可以起到对自己不利位置的改观比如这次,该是对我不利的劳动裁决书应该我去起诉我是原告但因为不太懂或见好就收心态,就被资本家违法者在所谓法律权益范围内主动出击恶意起诉我就被动起来而且,本来是受害人身份的我还变成了被告就首先在心里感觉反胃的不适应你说这算什么法治社会?类似明显被利用的免费起诉还受法律保护 ··· 但最后我并没有用到“反诉”这个手段,一是不懂不会用二是没钱请律师三是“被告”在法律层面仅仅是个专用名词其地位与原告平等也不存在优劣或对错 ··· ) —— 仲裁裁决后十五天的上诉权限过期就会自动失效,法律给我的权力又被法律夺了回去。可四十五天的立案期限他们执法犯法超期一年多,既不过期也没失效还在法院手里攥着随意解释又不是食品吃了会死人但,矛盾激化也会死人法院也该清楚但我们屁民就是干瞪眼的水平,一切法律权利都在法院那里得到合理解释违法也好犯法也罢,还都可以继续穿上合法的外衣打着维护人间正义的幌子来行使法律权利 ··· 这次审完,恶兄还可以上诉到中院,诉完还要执行还可以申诉就看上去完全是在维护资本家违法的权利合法化但是,弱者只要坚守正义自觉自律就还有迟来的机会和公平。这次答辩,我要把仲裁者恶意曲解的法律赔付条款纠正过来。我在网上查到了法律依据,就是不知道法院的本义是什么,是不是想维护基本的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不知道原告会不会撤诉 ··· 正义和法律实践起来这么无聊,不知道人们为了活着如此厚颜无耻恶意竞争无聊不无聊 ···
今天,我的体重突破了九十千克大关,结果就在眼前。减排,如果能像我的坚持,环境一定会好起来。(但好像没有继续下去体重就又回到一百千克左右,口是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