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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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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工荒”看企业对法律责任的逃避
近些年来每年到这个时候都有人四处叫嚷着“民工荒”,好像中国十几亿人口突然蒸发了似的。这些人叫归叫,可在我们这些打工者看来见怪不怪。
要说用工荒嘛,在本人看来一点都不荒,因为至少在自己所处的广州及周边地区很难找到一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规的企业。那些拼命叫嚷招不到工的企业,也必然是拼命逃避法律责任、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企业。虽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详尽的劳动法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少人玩进各种手段,以上瞒下欺的手法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中。如果有人认为我是胡说八道的话,我想请问一下:在那些叫嚷用工荒的企业中,有多少严格遵守了法定的工作时间?又有多少按照法律要求为员工支付了足额的加班工资?又有多少按照法律要求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障?对于这几个问句,相信没多少人敢问心无愧的回答自己是做到的?当然,企业对劳动者侵犯并不止于这些,还有不提供有效的劳动安全保护,不按法律要求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拒绝承担职业病责任等等难以数尽。
也许有人要说如果什么都按法律要求来做企业就很难生存了,我想说的是以侵犯劳动者权益压低成本参与市场竞争本来就是极度错误的,这样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只会扰乱经济秩序。
现在许多企业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在盗取未来的社会成本(更不要说在环境破坏资源浪费方面对未来社会成本的盗取了),表面上看只是侵犯了劳动者此时的权益上,而实际上是他们现时就应支付的劳动成本推托给未来社会。试想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到来、劳动者潜伏职业病的大量暴发等问题大量涌现时,这些这会成本又将由谁来承担呢?由于企业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社会保障,以牺牲劳者健康的方式(长时间的加班、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来追求利益最大化,仅仅支付低廉的成本后将劳动者抛弃。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企业或者从世间消失,或许因证据不足、时间过久难以追诉其责任。当大量劳动支过早被透支的成本(职业病伤害、医疗养老等问题)要求支付时,又应当谁来支付这些早被人透支了的成本呢?一个文明的社会不会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除了受害者自己要承担担恶果外,最后这些成本只能是转嫁给全社会,让所有的社会成员来承担先前被那些企业为谋求暴利而过早透支的社会成本。
综合这些来看,所谓用工荒,其实不是荒,只是许多人想继续以非法手段大量从劳动者身上榨取油水变的越来来越困难了。“民工荒”,真不知那些人怎么叫的出口,直接叫“侵权难”(当然现在侵权还是继续可行的,只不过没以前那么容易了)还不更直接了当了吗?很简单的问题,越来越多的打工者不愿让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而对于那些把侵权当作习惯的人来说,还想回到过去那样的侵权天堂,就四处开叫“民工荒”啦!
杜洪毅
2011 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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